Re: [新聞] 加班1小時算4小時薪水 大老嗆「哪來的法律」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6-06-29 11:00:43
※ 引述《COCOCCC (COCOCCC)》之銘言:
: 為落實周休二日,勞動部擬修《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每周將有一例假日、一休息日
: ,僱主若徵得勞工同意,可要求在休息日上班,但要加發工資,至少要發給4小時,此
: 「以價制量條款」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表示,實在無法接受,「等於把企業逼到
: 牆角」,企業如果撐不下去,不是歇業就是外移。
: 《蘋果日報》報導,林伯豐強調目前仍無意重啟勞資協商,因之前與政府談好的條件一
: 再被推翻,「就算大企業規模可縮小,但你叫中小企業怎麼活?」台灣商業聯合總會理
: 事長張平沼也說,加班1小時算4小時薪水,這是哪來的法律?是叫所有企業都不要加班
: 嗎?台灣已沒競爭力了,那些官員不了解實務,有些訂單是有時效性的,做不出來,以
: 後就接不到單了。(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不就是長期以來台灣的雇主
把不正常當正常
把所有的勞工都逼到極限當作恩賜的結果?
有些訂單有時效性~~~~
這簡單的算術怎會不懂?
當你估算你的廠房一個月只能給出一千個人天(一天八小時計算)的時候
你為什麼會去搶一個月要完成可是需要一千四百人天的工作呢?
搶下來以後業務拿了獎金爽得很就不關他的事情
一千四百人天要怎消化?
當然是每個人每天加班四小時呀
萬一個不小心估算錯誤或者出包擔屎
誰去扛?還不是勞工繼續加班來扛
長期以來業務掛帥
打著怕公司沒有生意大家餓死的大旗
不斷地搶單拉單
案子熱的時候業務賺爽爽 生產者加班加到死
獎金加班費啥時候能拿?
雇主拿補休來擋加班費都是無條件捨去或直接掛上責任制來凹
運氣好還能活到案子結了發獎金
運氣不好或者撐不下去 過勞離職的大有人在
拿案子有時效性來推說應該要加班
當加班變成常態的時候
你怎不補足人力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6-06-29 11:03:00
演戲罷了 表示至少半天計價 那我叫你加整天就好
作者: tn00371115 (二代目月光仙子)   2016-06-29 11:03:00
有點想簡單了吧 這單不接 就不知道有沒有下一單了幾乎都是要搶單的 以為還能選喔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6-06-29 11:04:00
而且之前假日加班是全日計價 現在偷渡改半日計價
作者: beartsubaki   2016-06-29 11:06:00
所以勞資需要承受的風險和得到的報酬不一樣啊...
作者: tn00371115 (二代目月光仙子)   2016-06-29 11:07:00
搶不到單 就是減產 一堆失業阿 是也要考慮吧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6-06-29 11:07:00
已經不僅是勞資的問題.還關係到業務出賣生產者的問題
作者: ujp011604   2016-06-29 11:08:00
補人力又會遇到 淡季這些人何處去的問題
作者: simplegood   2016-06-29 11:09:00
比較希望基層工人可以拿到 高強度工作的合理報酬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6-06-29 11:10:00
賣薑母鴨的都可以做半年休半年.你到底是在跳啥淡季旺季旺季要人加班我又沒說不可以.一加加一整年的各產業又不少見~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6-06-29 11:11:00
慣老闆:業務才會賺錢啊,其他部門都是賠錢貨最好可以簽約免做事,這樣我不用請人,錢也會自己進口袋啊哈哈哈
作者: ujp011604   2016-06-29 11:15:00
這我就不了解了 賣薑母鴨休的半年都不做其他工作嗎@@壓榨勞工是事實 給薪條件對資方有利也是事實坦白講我就是不夠聰明才只能提出疑問 等聰明的人解答家裡之前在工地工作的時候也是每個月薪水被扣一成如果不去收尾10個月差不多就少一個月的薪水@@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6-06-29 11:24:00
台灣真的一堆企業都是業務導向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6-06-29 11:25:00
淡季旺季的薪資差異是可以調配的.像是有些公司會以獎金方式,淡季獎金就會少很多.旺季獎金就會多一些.加班費變多不過就是在告訴雇主.你在搶單的時候自己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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