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勇夫護孕妻打死賊 「防衛過當」判有罪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5-19 12:23:19
※ 引述《LeeGarDer (Legendre)》之銘言:
: 借這標題問一下
: 回到家以後發現有小偷
: 這時要做的sop是什麼?
: 上八卦發文問可能會來不及
: 而且要是剛好五篇扣打用完,就沒辦法問了
: 所以是要先柔聲安撫嫌犯,讓他冷靜,再撥打110嗎?
: 有需要提醒他樓層高度,或小心地板高低落差嗎
: 如果電梯經常故障關人,是不是也要提醒一下
: 不然被關在裡面死掉好像也不太好
: 有沒有相關的sop阿?
我以前隔壁的鄰居被偷過二次,
因為他們家剛好就在防火巷旁,
小偷用兩手撐的方式就爬得上去了。
第一次的時候他們發現大門被打開,
就趕快退出來報警,保持現場等警察來清點,
然後採集指紋。
第一次損失大約三十多萬。
結果不到一個月,小偷又來光顧,
這次他們也只是只敢站在門口等警察來,
結果因為警車來的時候有閃燈,就看到有一個人影從防火巷閃了出來,
原來小偷根本沒發現屋主回來,看到警燈在閃才發現,跳窗趕快跑走。
鄰居本來想追的,但他老婆叫他不要,怕他受傷。
第二次就沒什麼財務損失了,因為小偷來不及拿東西走,
只是家裡弄得很亂。
後來,就沒有後來了,因為他們被偷怕了,就把房子賣掉搬走了。
===
我覺得這才是正常人的明智行為吧?
作者: op111925 (胖子)   2016-05-19 12:24:00
正常人就要活該損失30萬?
作者: w3160828 (kk)   2016-05-19 12:25:00
奴隸當久了都覺得自己權益受損是正常的
作者: frankc (我要積極!)   2016-05-19 12:25:00
法官:正確
作者: belucky   2016-05-19 12:25:00
二樓頗台肯
作者: justice0926 (賈斯提斯-專業廢文製造機)   2016-05-19 12:25:00
三十萬 22k 不吃不喝要幾年才存的到呀 你有讀書幫算二樓救了這篇 真是太理智了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5-19 12:27:00
求償300萬 假設最後判打1折30萬 那你真的讓他偷好了
作者: SuperUp (( ̄▽ ̄#)﹏﹏)   2016-05-19 12:27:00
存銀行丫 我家是這樣處理啦 也不想跟小偷打架
作者: op111925 (胖子)   2016-05-19 12:27:00
22k不吃不喝還是賺不到30萬,因為賺到一半就被小偷偷走
作者: afe812 (薛丁格的貓)   2016-05-19 12:27:00
活該損失30萬這樣?
作者: ken6376 (kenken)   2016-05-19 12:28:00
傢伙抄了當然就要進去阻止阿~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6-05-19 12:28:00
不正常 這案例很不在意家中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5-19 12:28:00
有人可能會覺得為了錢自已拿命去跟小偷打會比交給警察處理好吧?
作者: justice0926 (賈斯提斯-專業廢文製造機)   2016-05-19 12:29:00
怎麼覺得 當小偷一個穩賺不賠 這篇不能讓慣老闆看到
作者: bj45566   2016-05-19 12:29:00
美國有在家打死人判賠 65 萬美金的,鄉民一點都不敢嘴 笑
作者: vatog (...)   2016-05-19 12:29:00
根本有病 這是要求屋主退讓不捍衛自己權益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5-19 12:30:00
有人會覺得當小偷被捉是都不用被關的喔??科科?
作者: bj45566   2016-05-19 12:30:00
全世界最強調堡壘原則的美國有判刑的,更多賠幾百萬台幣
作者: justice0926 (賈斯提斯-專業廢文製造機)   2016-05-19 12:30:00
我如果是 北連中胡 肯定叫警察處理 10小時內大概就破
作者: op111925 (胖子)   2016-05-19 12:30:00
等警察抓到人,那30萬也拿不回來,早就被花光了
作者: bj45566   2016-05-19 12:31:00
屋主要捍衛自己權益就要承受風險,這案如果小偷有殺意又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6-05-19 12:31:00
美國打死的那個又不是小偷 是 萬聖節小日本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5-19 12:31:00
以為對小偷不可以求償的喔?科科?
作者: op111925 (胖子)   2016-05-19 12:31:00
以為小偷還得出錢喔?科科
作者: belucky   2016-05-19 12:31:00
好像跟小偷 pk就一定要打掛他 邏輯沒事吧 打跑他不行嗎
作者: justice0926 (賈斯提斯-專業廢文製造機)   2016-05-19 12:31:00
所以 叫你要成為北連中胡 才有機會連錢都要回
作者: op111925 (胖子)   2016-05-19 12:32:00
如果還得出錢還要去偷?
作者: assassinzero (刺客教條 我的最愛)   2016-05-19 12:32:00
笨 就讓他偷 等到錢都偷光了 他就不會來了啊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5-19 12:32:00
打跑他自已不會受傷?跟他打你保證自已一定贏?葉問??
作者: justice0926 (賈斯提斯-專業廢文製造機)   2016-05-19 12:32:00
沒人說一定要打死吧 這邏輯才是有事
作者: bj45566   2016-05-19 12:32:00
竟然有人以為「捍衛自己權益」的方法只有和對方硬幹 www
作者: belucky   2016-05-19 12:32:00
推 ass 呵呵
作者: justice0926 (賈斯提斯-專業廢文製造機)   2016-05-19 12:33:00
如果 這案件主角是 真心想打死人 還跟你道歉個小
作者: bnnann   2016-05-19 12:33:00
逞英雄感無價最好有人死亡更加成就感,至於誰死就看誰倒楣囉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5-19 12:34:00
不只那個日本人好嗎?美國也有案例是屋主把小偷打死結果
作者: justice0926 (賈斯提斯-專業廢文製造機)   2016-05-19 12:34:00
大家多讀點書 看能不能變諸葛亮 彈琴退賊兵
作者: justice0926 (賈斯提斯-專業廢文製造機)   2016-05-19 12:35:00
拜託大家 多讀點書我也要認真讀書了 廣陵散一本多少?
作者: vatog (...)   2016-05-19 12:35:00
站在門口不敢進門不就是退讓了? 有沒有這麼奴啊
作者: bj45566   2016-05-19 12:36:00
shinbird 你講再多案例也沒用,鄉民只活在自我想像世界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5-19 12:36:00
保持現場完整不是基本嗎?枉費柯南演那麼多年XDDD
作者: op111925 (胖子)   2016-05-19 12:36:00
廣陵散拿鐵鏟去挖墳墓就有了
作者: superdrift   2016-05-19 12:36:00
出門記得多放些錢在門口 留字條說這些都給你別進去了
作者: bj45566   2016-05-19 12:37:00
那個強調一定要逼對方硬拼的最好說到做到,尤其有妻小時
作者: aidao (愛到)   2016-05-19 12:37:00
正確 生命更重要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5-19 12:37:00
真的要多讀點書 才能各種保持冷靜 ^___^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6-05-19 12:37:00
你家人安為不值30萬我替你家人感到傷心
作者: justice0926 (賈斯提斯-專業廢文製造機)   2016-05-19 12:37:00
都照教科書 照案例 有人就不會丟街亭了 好 我去讀書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6-05-19 12:38:00
有妻小在你不在旁保護 衝上去搶回財物的以後記得做到
作者: sfh20230 (pig3)   2016-05-19 12:39:00
紙上談兵就是那些法界人士
作者: justice0926 (賈斯提斯-專業廢文製造機)   2016-05-19 12:39:00
樓上 他就是有妻小在 才上去壓制竊賊的不是???
作者: psypoorer (Fox )   2016-05-19 12:40:00
不跑的好像是小偷吧,何屋主才跟他對峙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5-19 12:41:00
你應該先護送妻小離開 回來時發現小偷也跑了 peace你看 多讀書 就不會被求償300萬了
作者: bj45566   2016-05-19 13:07:00
他是有孕妻還硬破門入廁所要和盜賊單挑,如果今天歹徒是個殺性重身上又有刀械,這屋主好棒棒的選擇就是兩屍三命覺得在孕妻前硬逼盜賊生死鬥才是真男人的,請維持信念www社會達爾文主義的一定愛死你們了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5-19 13:12:00
我又不是范馬勇次郎。嫌命多去跟人家拼喔?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6-05-19 13:12:00
應該把小偷殺了,抓不到小偷警察也有罪,一起殺了,然後理直氣壯說正當防衛,再一次也會把小偷警察都殺了
作者: cat5672 (尾行)   2016-05-19 13:17:00
我覺得都很正常 正常人不是以你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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