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民就是一群北七腦殘,妓者說什麼你們就信什麼,
好手好腳的為什麼就不會去查一下判決書呢?
進到司法院的檢索系統,
法院選鬼父最多的新北,新北地院,
裁判類別選刑事,案由妨害名譽,全文檢索語詞打"遊戲"
就會出現這個畫面
序號 裁判字號(檔案大小) 裁判日期 裁判案由
1
105,簡,578 (4K)
1050129
妨害名譽
歷審裁判
2
104,簡,6490 (4K)
1041217
妨害名譽
歷審裁判
3
104,易,660 (11K)
1041016
妨害名譽
歷審裁判
4
104,簡,2753 (4K)
1040811
妨害名譽
歷審裁判
5
104,易,527 (2K)
1040511
妨害名譽
歷審裁判
6
104,審易,850 (2K)
1040427
妨害名譽
歷審裁判
7
103,審易,4509 (2K)
1040302
妨害名譽
歷審裁判
8
103,審簡,1115 (9K)
1031210
妨害名譽
歷審裁判
9
103,審簡,1142 (4K)
1031021
妨害名譽
歷審裁判
10
103,易,262 (12K)
1030522
妨害名譽
歷審裁判
可以看到除了第1和第2案,是因為兩造相識,或因fb得其真實個資外,
從第三案以降,所有的線上遊戲公然侮辱,都是發生在103年6月29日以前的案子,
那103年6月29日發生了什麼事呢?
應該說103年1月29日,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大修,定於6月29日生效,
而這次大修對中二們最大的利多,就是網路上罵人不用負責了,
因為檢警再也無法合法去調取你的IP和個資,對你起訴,
所以裁判書才會呈現103年6月29日以後,
除了在FB自洩自己個資的白痴或現實認識還敢亂來之外,
再也看不到網路屁孩被判刑的判決書,
這樣說明各位腦殘鄉民知道了嗎?
不爽我罵你們腦殘可以告我呀,科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