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網路有人格權 玩遊戲罵「腦殘」有罪

作者: bearso3 (sobear)   2016-05-15 14:16:51
※ 引述《ifulita (和泉政宗)》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完整新聞標題:
: 網路有人格權 玩遊戲罵「腦殘」有罪
: 3.完整新聞內文:
: 洪姓男子玩網路遊戲「英雄聯盟」時,透過電腦配對與陌生玩家組隊,他認為對方技術差
: 而輸了比賽,在聊天室中罵對方腦殘,被控公然侮辱;他辯稱「一個網路帳號不具有人的
: 權利」,但法官認為網路世界是真實社會的延伸、網路化身的名譽權應受法律規範,判洪
: 拘役卅日、得易科罰金。
: 網友在網路遊戲中謾罵,遭控妨害名譽的案件屢見不鮮,但法官在判決書中詳細解釋「網
: 路世界與真實世界的關係」相當罕見。
: 法界人士認為,早年司法界很少把「帳號」當成「人」,因此總是不起訴或無罪;士林地
: 方法院這個判決對保障虛擬世界的名譽權下了很好的註解。
: 這宗網路糾紛發生在去年七月十二日,洪姓男子被控妨害名譽出庭時,辯稱直到開庭才知
: 對方是彭姓男子,他認為建立帳號僅需卅秒,不需知道對方是男是女,就如一輛腳踏車不
: 會有名譽,一個網路帳號根本不應獲得「身為人的權利」,不該受有人格的保護。
: 但法官指出,網路科技顛覆過往社會生活需透過真實見面才能往來,人可以透過網路下單
: 買賣交易、傳遞訊息,顯然網路世界已非虛幻世界,「極端延伸了個人在新社會領域中扮
: 演新角色的可能性」。
: 個人在網路以匿名和假名與他人互動和往來,其他人雖然不知道真實身分,但是在網路所
: 化身的身分地位,來自創造者自身的努力,以各種競爭或互動建立起專屬的人際關係和聲
: 譽,雖然網路與真實社會生活享有的權利義務不盡相同,但不代表在網路世界努力建立起
: 的聲譽不該保護。
: 法官認為,英雄聯盟是多人線上戰術遊戲,可匯集不同地區玩家參與,每個賽季均有世界
: 大賽,每場遊戲對戰輸贏均會核算積分,也有檢舉系統管理各帳號言行;累積積分的等級
: 從低至高分為銅、白銀、黃金、白金、鑽石、菁英及大師,也是在這「新社會領域」中的
: 身分地位。
: 告訴人彭姓男子創立的帳號在白金第三區間,顯然已長時間使用,並已建立專屬聲譽和評
: 價,因此,洪留言張貼「腦麻、你他媽腦殘、還留下你這垃圾禍害人間…」等語,不論在
: 真實社會與網路,都有貶損他人人格意涵,構成公然侮辱。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goo.gl/m2bsOR
: 5.備註:
: 法官判的好!
: 就是有太多人以為在網路上隨便罵人也沒關係了。
309.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310.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
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在於小弟所認知的309
就是即使連罵髒話都算
只要我覺得受侮辱就可以算(不知道噓算不算)
而每個遊戲帳號 每個ID與現實社會的聯結
這其實也不少法官正在檢討於這塊
(早期多數會不成立,近期慢慢的成立居多)
而這關於反觀認定與社會連結程度是由法官解釋
倒是跟罪行法定有點落差
因為早期網路並沒有像現在跟生活有這麼大的聯結
然而現在,因為網路而知道本人的情況真的太多太多
試想,今天你在網路上罵了某個帳號腦殘,白痴等話語
結果現實被一群人知道你就是某某某帳號的主人
然而會不會產生他不就是那個白痴;腦殘的評論?
這就是所謂的感覺受到侮辱感覺
而有人提出說至少要證明使用者就是本人吧
換句話說
你也很難證明使用者不是本人吧
帳號是不是本人使用
如果本人說:對,都是我在使用
你也很難提出證據不是他吧??
而對於言論自由這塊
其實就有所謂的高密度和低密度差別
需要跟政治人物一樣受到公開嗎?
所以通常政治人物被罵反而不容易被告成
而且也常常可以有依據而評論
(否則不少人都被告爽爽了)
例如可以看看
剪刀菜刀剁刀水果刀指甲刀剃頭刀去骨刀水果刀武士刀
對於邱毅告他的判決書內容
而甚至有人提出網路上殺人現實就殺人
這我只能說,名譽和身體生命本有不同
你的名譽會和現實有所聯結
你角色的命有可能和你本人的命連結嗎?
莫非是I want to play a game????
而且到時候問遊戲公司
結果這是遊戲生態的設計
反而會令人覺得是種強辯
(否則我還不快去告當初害我噴裝的?)
侵犯了我的財產權?哈哈哈哈哈
講的更機車點
終究是你爛嘛,尋找出口而已
當初玩天堂殺噴紅人
他噴了+10武刀
先嗆我還唷,不然輸贏
後來開始哭哭,拜託還我
我錢都拿去買這把武刀了
(之後確定他是女生我就還*她*了
並且吸收跳到我盟來,盟聚也驗證過
至於是不是他那當兵的哥哥派她來的,已無從查證)_
離題了
反正終究還是那句話啦
少點腦衝的評論不就好了嗎
這背後就是一種人權的拉扯
輸了再來一場,罵了他也不會改變輸
終究得到的也只是你得到一點宣洩
更別說先罵人家爛還輸給人家的....
好吧,我認真了
噓是不是一種侮辱我不知道
誠徵勇者試試看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6-05-15 14:17:00
啦先萬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6-05-15 14:18:00
影分身1000個人格權,格雷不夠看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5-15 14:20:00
盟聚後來呢/
作者: elite31307 (台服非艾神)   2016-05-15 14:25:00
5樓盟聚被甲甲肛
作者: bearso3 (sobear)   2016-05-15 14:33:00
5樓自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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