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網路有人格權 玩遊戲罵「腦殘」有罪

作者: Yada (亞洲第一大)   2016-05-15 11:42:06
很爽ㄟ
之前在八卦一堆人身攻擊的推噓文
如果開始收網
應該早就年收百萬了
以後來辦一個
第一次告人就上手--你也可以年收百萬
之類的公司
幫人輕鬆訴訟
如果一個ID和解賠一萬
隨便找100個ID就年收破百
應該很容易大豐收吧
※ 引述《ifulita (和泉政宗)》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完整新聞標題:
: 網路有人格權 玩遊戲罵「腦殘」有罪
: 3.完整新聞內文:
: 洪姓男子玩網路遊戲「英雄聯盟」時,透過電腦配對與陌生玩家組隊,他認為對方技術差
: 而輸了比賽,在聊天室中罵對方腦殘,被控公然侮辱;他辯稱「一個網路帳號不具有人的
: 權利」,但法官認為網路世界是真實社會的延伸、網路化身的名譽權應受法律規範,判洪
: 拘役卅日、得易科罰金。
: 網友在網路遊戲中謾罵,遭控妨害名譽的案件屢見不鮮,但法官在判決書中詳細解釋「網
: 路世界與真實世界的關係」相當罕見。
: 法界人士認為,早年司法界很少把「帳號」當成「人」,因此總是不起訴或無罪;士林地
: 方法院這個判決對保障虛擬世界的名譽權下了很好的註解。
: 這宗網路糾紛發生在去年七月十二日,洪姓男子被控妨害名譽出庭時,辯稱直到開庭才知
: 對方是彭姓男子,他認為建立帳號僅需卅秒,不需知道對方是男是女,就如一輛腳踏車不
: 會有名譽,一個網路帳號根本不應獲得「身為人的權利」,不該受有人格的保護。
: 但法官指出,網路科技顛覆過往社會生活需透過真實見面才能往來,人可以透過網路下單
: 買賣交易、傳遞訊息,顯然網路世界已非虛幻世界,「極端延伸了個人在新社會領域中扮
: 演新角色的可能性」。
: 個人在網路以匿名和假名與他人互動和往來,其他人雖然不知道真實身分,但是在網路所
: 化身的身分地位,來自創造者自身的努力,以各種競爭或互動建立起專屬的人際關係和聲
: 譽,雖然網路與真實社會生活享有的權利義務不盡相同,但不代表在網路世界努力建立起
: 的聲譽不該保護。
: 法官認為,英雄聯盟是多人線上戰術遊戲,可匯集不同地區玩家參與,每個賽季均有世界
: 大賽,每場遊戲對戰輸贏均會核算積分,也有檢舉系統管理各帳號言行;累積積分的等級
: 從低至高分為銅、白銀、黃金、白金、鑽石、菁英及大師,也是在這「新社會領域」中的
: 身分地位。
: 告訴人彭姓男子創立的帳號在白金第三區間,顯然已長時間使用,並已建立專屬聲譽和評
: 價,因此,洪留言張貼「腦麻、你他媽腦殘、還留下你這垃圾禍害人間…」等語,不論在
: 真實社會與網路,都有貶損他人人格意涵,構成公然侮辱。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goo.gl/m2bsOR
: 5.備註:
: 法官判的好!
: 就是有太多人以為在網路上隨便罵人也沒關係了。
作者: bluebluelan (新陰流大目錄免許皆傳)   2015-05-15 11:42:00
早上才有人推文說:PTT權其他版都關掉好了,只留八卦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6-05-15 11:44:00
VPN很重要
作者: sharb   2016-05-15 11:49:00
五樓馬英九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