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昔擊斃竊嫌賠祖產 為「他」又開槍破誓...

作者: bhchad (知識搬運工)   2016-05-01 16:16:07
魯蛇也有個當鴿子的弟弟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
我都想勸他以後做事沒必要太認真
認真做事的往往都沒好下場
犯人要跑就讓他跑
千萬別開槍或害犯人緊張自撞撞死
畢竟鬼島很保護犯人的人權!!
※ 引述《hello456 (好無聊......)》之銘言:
: 自由時報
: 昔擊斃竊嫌賠祖產 為「他」又開槍破誓...
: 新北市警局海山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涂彬杰昨追捕綁匪,跨區在北市朝拒捕、拖行同僚的

: 車連開3槍,涂彬杰除了沒逮到嫌犯的懊腦,心中更苦澀的是「不再開槍」的誓願,破

: 戒。
: 《自由時報》報導,涂彬杰昨為了救肉票,擺脫21年前的陰影開槍,據了解,84年間,
23
: 歲的涂彬杰剛從警,為了救援遭撞倒的陳姓、毛姓同事,朝贓車嫌犯吳建成開槍,吳嫌

: 膀中彈失血過多不治,涂事後被最高法院認定用槍不當,判刑4月易科罰金。
: 《蘋果日報》報導,涂彬杰昔日開槍打死竊嫌,父母變賣祖產幫他賠了近千萬,直到日

: 才賠完,他因此發誓絕不再開槍,昨天辦案陰霾猶在,但為了救同事仍開了槍。事後他

: 妻子質問:「為何又開槍?」,讓他有點想哭。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81745
作者: sa87a16   2016-05-01 16:19:00
唉,真的很可悲,
作者: GreatHong (超☆冒險蓋大師)   2016-05-01 16:19:00
為了個人渣賠千萬,法律系到底有什麼魔力啊?每個法官判決都那麼鳥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6-05-01 1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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