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加碼轉型正義 原民藍委修法要求返還領뀱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6-04-30 11:59:33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加碼轉型正義 原民藍委修法要求返還領域土地
3.完整新聞內文:
民進黨力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下周將安排兩場公聽會。國民黨加碼轉型正義,原住民藍委鄭天財日前提出「促進轉型正義回復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條例草案」,要求在監察院下設「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委員會」,經調查後,公有土地若原本是原住民的傳統領域土地,就必須回復並登記給各原住民族、部落或其他固有集體權利人。鄭天財的提案已完成連署,將送立院議事處。
鄭天財說,台灣的「生番地」原本屬台灣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由各原住民族依其傳統習慣規範支配、管理,但隨著外來移民進入台灣墾殖,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土地逐漸流失,國民政府來台後,原住民傳統領域更變為國有土地,但原住並未被徵詢,也未同意,且未獲得應有之對價及賠償,因此希望透過制定特別法,調查原住民族土地的流失,還原歷史真相,進而達到原住民族土地的正義,促成國家與原住民族的和解。
根據鄭天財的提案,監察院下設土調會,負責調查原住民的傳統領域土地,即日據時期起,原住民族已依其傳統習慣規範擁有、占有、使用或取得之土地;土調會獨立行使職權,在調查過程中可要求相關機關、團體到場陳述或要求提供檔案,受調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規避、拖延或拒絕,違者可罰3萬元到30萬元。
現屬公有土地或公營事業土地若原本是原住民傳統領域土地,就必須回復並登記予各原住民族,若管理機關無法證明該土地是以價購或經正當程序取得者,就必須在一年無償返還,管理機關無法證明日據時期係經正當程序取得者,同樣視為未經正當程序取得。
若傳統領域土地,現在已是國防或公共利益之重大需要無法返還者,管理機關應予賠償;賠償金額,自該機關成為該公有土地管理機關之日起計算之;其賠償金額計算標準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原住民族委員會陳報行政院備查。(何哲欣/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430/850203/
5.備註:
國民黨強占原鄉不當黨產 綠委要求拆屋還地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48855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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