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lk5566 (脫殼5566)》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UDN
: 2.完整新聞標題:
: 劉泰廷:我確實是去肯亞做電信詐騙 媽媽我錯了
: 3.完整新聞內文:
: 先前台灣劉媽媽在媒體哭訴她兒子是到肯亞旅遊,是清白的,不是肯亞詐騙集團之一。但
: 大陸央視及新華社公布劉泰廷受審的自白。
: 劉泰廷對鏡頭說,「媽媽,我去肯亞不是去旅遊,而是去做電信詐騙,做一些違法犯罪的
: 事情。」
: 他在接受審訊時,親口承認自己欺騙了母親。「事實上,我去肯亞做電信詐騙的事情,我
: 媽媽並不知道。」
: 劉泰廷詳細供出他前往肯亞的過程。早前,劉泰廷通過朋友認識了「胖財」(犯罪嫌疑人
: 、台灣的電信詐騙集團老闆之一)。2014年2月底,「胖財」請大家吃飯,目的是招募人
: 員成立公司,去埃及做電信詐騙。「2014年3月初,我到了埃及,不過只待了一周。」劉
: 泰廷說,因為當時風聲太緊,電信詐騙未開展起來。
: 2014年5月,劉泰廷又接到「胖財」的電話,稱要在肯亞設窩點,並邀他同去。聽說一個
: 月可以輕鬆賺6萬元新台幣,劉泰廷馬上同意前往。同年7月,他向母親謊稱去旅遊,按照
: 安排來到肯亞,專門從事針對中國大陸民眾的電信詐騙。
: 劉泰廷供稱,他是整個電信詐騙集團的電腦操作員,主要負責兩方面工作:一方面,通過
: 百度搜索檢索到大陸移動電話號碼段,然後通過軟體群發詐騙電話語音,每天發送1萬至2
: 萬條;另一方面,充當電信詐騙集團和台灣「水房」(專門為電信詐騙集團洗錢、取現的
: 機構)溝通的橋梁,通過skype軟體與「水房」聯繫,向「三線」人員提供銀行帳號,與
: 機構)溝通的橋梁,通過skype軟體與「水房」聯繫,向「三線」人員提供銀行帳號,與
: 「水房」確認詐騙錢款是否到帳。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udn.com/news/story/4/1636426-%E5%8A%89%E6%B3%B0%E5%BB%B7%EF%BC%9A%E6%88%91%E7%A2%BA%E5%AF%A6%E6%98%AF%E8%A9%90%E9%A8%99%E7%8A%AF-%E5%AA%BD%E5%AA%BD%E6%88%91%E9%8C%AF%E4%BA%86
: http://goo.gl/vRa2BQ
: 5.備註:
: 馬來西亞回來的真是賺到了
其實這間新聞有幾點必須注意
別被宣傳的方式給蒙蔽
今天這件事起因源頭就是中國方面沒跟
我國司法單位進行聯繫
讓我方司法單位了解這些嫌犯確實
有罪的情況下 強行綁走我國國民
如果中國這樣做 我國政府若毫無反應
任其抓人送往中國判刑
那我國國民人權何在 主權何在?
所以大家認為該不該先接回國內
防止中國隨意入罪 待中國提供資料
再將嫌犯送往判刑
此外現在又有個問題?
這些肯亞被強行綁至中國的嫌犯
有無律師陪同 在無律師陪同下
讓嫌犯自白是否有礙人權
這些嫌犯是否是被逼供
是否有用交換方式引導其認罪
或者欺騙其認罪?
這方面我國政府毫無所悉?
立委只是出來點出問題?
但卻被部分媒體帶風向?
這對嗎?
身為台灣人民必須要有所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