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頂新案判決書出爐 法官:程序正義永恆

作者: lomogenie (genie)   2015-12-03 00:33:04
如果 P5 的說法是有道理的:
無論處在如何荒謬的情況之下,都必須先保護「程序正義」,再來談「實質正義」。
可以想像,當初「法律哲學」會這樣設定,是為了維護基本人權。
其思考程序是這樣的,同樣地,法律哲學學者也舉出了其他的例證去說明:
「程序正義」的被濫用,造成「實質正義」的受損。
在衡量「程序正義」和「實質正義」何者為優先時?
我們發現把「程序正義」擺在前面,比較尊重被告的人權,也就是「無罪推定」。
作者: allgamba (魂~)   2014-12-03 00:33:00
文組誤國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5-12-03 00:34:00
當然可以翻盤,但問題要有新事證,提不出根本不可能翻盤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雜碎)   2015-12-03 00:35:00
法官大概是恨國民黨的,所以用這招來摧票
作者: FateOFP (母★教福爾摩斯)   2015-12-03 00:44:00
文組 很怕被看不起~ 但是邏輯不好卻也是 事實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5-12-03 00:46:00
媽媽嘴老闆:另外 例子很爛 誰說監視器才能 一堆人都看到殺人不傳喚證人是有病程序正義是經過人民莫名其妙被抓被關逐漸演變過來 是防範國家侵犯
作者: akakbest (神劍八方)   2015-12-03 00:54:00
遇到這種案例 只能修法 把一些空白部分填補起來...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5-12-03 00:55:00
還要多說過去戒嚴國家亂抓人 莫名其妙死在街頭的例子嗎XD
作者: Kazimir (Kazimir)   2015-12-03 00:57:00
你先說說看實質正義是什麼才能夠討論他有沒受損吧程序正義是不是正義這問題就像死人是不是人一樣..
作者: tingover (腦子有洞)   2015-12-03 01:02:00
樓上是不是誤會正義的意思了
作者: QQDK (DK)   2015-12-03 01:06:00
把事情交給數學停在高中半生不熟程度的人不意外 文組誤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