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在文山遇到恐怖大叔

作者: chainliberal (有夢最美)   2015-12-03 00:31:37
※ [本文轉錄自 Wen-Shan 看板 #1MNUYuNF ]
作者: fayol (fayol) 看板: Wen-Shan
標題: [問題] 遇到恐怖大叔要怎麼辦
時間: Wed Dec 2 02:36:37 2015
2/1號下午一點
我騎車去萬芳醫院看朋友,沿路興隆路三段沒有位置,所以我停在中華神腦旁邊的巷子
就是裡面有Subway那個巷弄,有劃機車停車格
下午三點,拿著朋友看完給我的報紙,走去騎車時,剛好想到有東西要記載筆記本
所以我就坐在前面汽車停車格旁的矮牆上,當時也沒想要坐很久,寫完東西就要走
這時對面社區住戶的汽車回來,當時我抬頭看一下,瞄一下右邊,右邊還有停車格
我沒有很在意,心裡想說他還有位置停,而且其實我坐的很靠邊
但這時車窗已經放下來,聽到裡面有罵人的聲音,一來是白天,外面較吵,我聽不到車子
裡的人說什麼,二來車子已經划向前面的停車格,也就是我的右邊,我再抬頭看已經看到
車子的後車窗,休旅車67XX-YD,隔熱紙貼很黑的那種,所以我沒看到車內什麼情況
但我意識到也許在罵我,東西也抄完了,就站起來,走向我的機車,也已經戴好安全帽
鑰匙也已經插進鎖頭裡,這時休旅車的中年大叔已經停好車,就停在我之前坐的右邊
我會知道他停好車,是因為他突然衝到我的機車後方大聲罵我,說這是私人土地
我沒意識到這是私人土地,因為這條巷子很大,之前也住過興隆路三段,所以路口這間
興隆路三段77號的中華神腦之前常來,也停在這裡,巷子裡有Subway,和一間診所吧
他說他已經在車內唸我,但我只抬頭瞪他,卻沒反應,其實我抬頭時只看到他後車窗
然後他開始抓狂,說我們這種年輕人他常常看到,就是去立法院的那種......叭啦叭啦
自己為是,目中無人,我對這位大叔說,你不要激動,我已經要騎走了
我是真的要走了,安全帽戴好,鑰匙也插好了
正常來說,要牽車是站在機車的左邊,因為兩邊都擠滿機車,我要先移出去
就在我對大叔說不要激動時,他卻更抓狂的開始從車尾猛拉機車倒退,高壯的大叔
正常的反應應該都會先抓住自己的機車吧,但因為他已經開始拉,所以我的位置從機車左
方,變成機車前方,慌亂之中,機車龍頭鎖還沒打開,前輪還是鎖住的狀態,在他猛拉下
機車整個向我右邊倒下,然後坐墊不知道怎麼打開了,他看到,就先拿我的東西,大鎖
雨衣....先拿到路口,丟棄在路旁,就是神腦前面。因為倒下的時間很快,我整個驚嚇到
他們社區的保全人員出來,不是勸他,是幫他一起拉我的機車到路口,由於龍頭鎖沒打開
的狀況下強拉,所以我的鎖後來就有點怪了,就是鎖到底時,鑰匙拔不出來,要喬個角度
才能拿出,或著沒辦法轉動鑰匙,要擺擺龍頭才能轉動。當下我右小腿擦傷,膝蓋瘀青。
生平第一次遇到這種 狀況,就報警,等警察的過程中這位大叔又開始說,你報,你報啊
你這種就是去立法院抗議的那種小毛頭,這時候才要警察保護…….話說我沒去立院抗議
就算我去了,又關這位大叔何事。還說見過我,見鬼了,根本不認識他。
警察來了之後,警察要我跟他和解。對我來說,傷還小,這鎖壞了,買不到兩年的車耶,
他的車被刮傷做何感想,然後又說你告,你去告啊,他也受傷,天知道他傷哪裡來,我根
本沒碰到他,比我高大,後來還是去了萬芳驗傷,再去興隆派出所做筆錄,然後警察還是
想要我跟對方和解,可我問對方是誰,警方說依照個資法,不能告訴我對方是誰,免得有
人去報復,恩,誰報復誰啊?
機車行說,這種強拉機車的方式,讓三角台壞了,初估2千多吧,若換了三角台,還是狀況
一樣,龍頭要換,而且要跟原廠叫料還要等,大約一萬多元,等還要等一個月。
以上很長,很想知道這條巷弄倒底是不是私人土地,外面也只寫旺角社區,興隆路三段79
巷,有柵欄,但柵欄是升起,員警說是看不出是道路,其實若不是這件事,我也沒去注意
柵欄有沒有升起,只能告傷害,奉勸大家小心裡面的住戶啊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4-12-02 08:02:00
先告,再和解
作者: JACK19920102   2014-12-02 15:53:00
去找李慶元幫忙呀 選舉到了 很有效
作者: webmay (跑吧!藍藍~~)   2015-12-03 00:32:00
ok
作者: momotaloson (桃太郎)   2015-12-03 00:35:00
他已經犯了強制罪,也必須賠償你的修理費
作者: popyuning (流行芋泥)   2015-12-03 00:39:00
很多都這樣 臺北市政府那裡也有把巷弄用柵欄擋起來拿來當停車空間
作者: pessimist (西門町丁 ~_~)   2015-12-03 00:41:00
9.2不意外
作者: peine (peine)   2015-12-03 00:44:00
就告他,太過份了
作者: Merkle (你在想奇怪的東西齁)   2015-12-03 00:45:00
文山區嘛 你懂的 素質就......
作者: pilifonbao (臺灣獨立)   2015-12-03 00:46:00
傷人的就是不對
作者: popo103440 (小陳)   2015-12-03 00:48:00
弄死他阿!!42689.2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5-12-03 01:20:00
原貼有點倒楣 那個地方一直爭議不斷......常常看到社區一直換標語提醒這是私人用地
作者: ewhurst (Ben哥哥)   2015-12-03 01:25:00
那是私人的沒錯,柵欄確實會放下
作者: bob79620 (:))   2015-12-03 01:44:00
文山區的警察都馬叫人和解
作者: s6525480   2015-12-03 02:08:00
查一下那是不是私人你再來講
作者: Conpana (解放)   2015-12-03 03:23:00
116請記得一定要去投給小英和DPP的候選人,最好把這種垃圾9.2給氣到中風
作者: chose (蝴蝶依舊狂戀著?)   2015-12-03 04:14:00
告他吧 如果你錢比他多 看看頂新
作者: t7m977 (阿孝)   2015-12-03 05:47:00
上個禮拜去哪個社區找我朋友看到警衛把正要停車的媽媽趕走==而是態度超級插說什麼不能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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