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頂新案判無罪 難道要舉證到豬才有罪?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11-29 09:23:39
頂新案判無罪 難道要舉證到豬才有罪?
彰化地院27日以證據不足、沒有具體證據判決頂新魏應充等6人無罪,彰化檢方臉上無光
,28日即著手撰寫上訴書,初步歸結4大論點。執筆的主任檢察官林漢強強調,彰檢已依
法盡到舉證責任,如果依照法官邏輯,「難道要檢方證明這桶油來自哪隻豬才叫具體?這
樣會不會太誇張?」
晚半年 大幸福做手腳
彰化地院因做出無罪判決而遭到各界罵翻,院方相關人員似乎早有心理準備,昨一整天完
全不回應媒體採訪,包括發言人庭長與院長也都不接電話。
彰檢在去年10月9日從衛福部拿到來自越南工商部公函指稱,頂新向越南大幸福購買的豬
油是飼料油後,以3名主任檢察官加6名檢察官的空前陣容偵辦本案,並將魏等6人先後羈
押,贏得全國上下一致叫好,不料卻在一審被法官「剃了個大光頭」,全部判無罪。
假日回辦公室趕寫上訴書,林漢強難掩挫敗的失落,也承認檢方5名檢察官今年4月底才到
越南,「時間上確實有點晚了」,因為當地的許多狀況都已被動過手腳。
彰院切割審理 檢不服
林漢強認為這是台越無邦交造成時間延誤,檢方很無奈,但已盡力。
到越南的時間雖然慢了,林漢強強調並非一無所獲。在當地公安局與最高檢察署人員的協
助下,檢方取得了呂氏幸與Vinacontrol人員證詞,經由採樣檢驗流程,證實Vinacontrol
的檢驗報告造假,也經實地訪查,證實辯方呈給合議庭所謂大幸福上游來源的發票,根本
就是人頭公司的假發票,坐實了頂新一開始就用假文件欺瞞衛福部取得合法進口文件的犯
行。
林漢強認為,合議庭將本案切割審理,用9大理由逐一說明檢方證據不足,表面上看起來
每條都很有道理,但整體綜合起來就問題重重。
他強調,《食安法》的立法精神就是有安全疑慮的東西就不能進入食物鏈,第15條第1項
第3款有明文規定,也對食品業者課以必須建立有合法可供追溯來源制度的責任,他很遺
憾合議庭對法令規範都避而不談。
油有無問題 誰該舉證
林漢強說,檢方已經證明大幸福在越南的豬油,沒有合格的原始屠宰檢疫證明,頂新向大
幸福買油,用來通關的檢驗報告也是假,那就應由大幸福與頂新來證明自己是合法的,但
合議庭卻認為檢方沒有具體證據說大幸福的豬油不能吃,還說無從認定檢驗公司人員與頂
新、大幸福的人有犯意聯絡,所以就全部無罪。
林漢強認為,合議庭這樣的邏輯,無異於要求檢方須掌握所有畜牧場與屠宰場的動向,還
要證明這桶油是來自哪隻豬,別說是在越南,即使在台灣,檢方也做不到這種程度,合議
庭要求這樣舉證「很不可思議!」
https://tw.news.yahoo.com/頂新案判無罪-難道要舉證到豬才有罪-215004848.html
https://goo.gl/4VaSIY
作者: tasogare (tasogare)   2015-11-29 09:26:00
表情做作,略顯浮誇
作者: nicktop2001 (白咖啡)   2015-11-29 09:26:00
應該是業者要舉證賣的東西沒問題才對,怎麼變檢方的責任?
作者: dlam002 (常逛飄版的阿飄)   2015-11-29 09:26:00
只有汪汪會下這種標題
作者: suhaw (阿邪)   2015-11-29 09:26:00
我錢都付了 你們戲當然要演好一點
作者: SEEDA (喜德)   2015-11-29 09:28:00
沒差,反正還是有一堆蠢貨會買他們家產品
作者: baibian (燕子)   2015-11-29 09:30:00
幫檢察官開脫嗎?舉證本來就是檢察官的責任!講了一堆證據,但都是推測而非一刀斃命......如果唱雙簧,檢察官幹嘛沒事被打臉勒...要演就不起訴就好了...何必搞這麼大...
作者: link1234 (老謝看天下)   2015-11-29 09:34:00
總算講出重點:食安法》的立法精神就是有安全疑慮的東西就不能進入食物鏈
作者: baibian (燕子)   2015-11-29 09:35:00
你這樣講檢察官更傷心了...不認真被講成不正義一直講說來源有疑慮...但好像沒有事證說真的有問題耶!一堆人以為越南落後才會這樣想吧...這實際上是對越南的歧視耶......其實蠻多廠商有在越南設廠的...義美之前蛋餅皮也是這樣其實可以知道越南並沒有想像中的差不然義美怎麼會到越南設廠呢?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15-11-29 09:48:00
無罪推定當然要舉證有罪,怎麼可能是業者自己舉證無罪
作者: richjohn (小港之虎)   2015-11-29 09:54:00
這三小,要被告配合檢方證明自己沒有犯罪?
作者: only3v (我有一雙堅強的眼睛)   2015-11-29 09:54:00
有關係真好,黑心也可以無罪!!!
作者: mutccshleon (年度最佳它它)   2015-11-29 09:55:00
這個案子會被判無罪固然法官的判決心證是個因素,但
作者: only3v (我有一雙堅強的眼睛)   2015-11-29 09:55:00
和越南無關係,重點是管理者是黑心人
作者: w76530   2015-11-29 09:57:00
以法官的思維有什麼直接證據能打動他?
作者: mutccshleon (年度最佳它它)   2015-11-29 09:57:00
求的是證據是否充足,不然被鑽漏洞也只能打輸官司什麼證據能打動法官?那是你檢方要去突破的阿,不然檢察官作假的喔?難怪有人再說近年檢察體系的素質越
作者: link1234 (老謝看天下)   2015-11-29 09:59:00
麻煩樓上這幾位去看今年ㄧ月份通過的新版食管法怎麼寫
作者: mutccshleon (年度最佳它它)   2015-11-29 10:00:00
來越低,都不知道在幹嘛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15-11-29 10:01:00
過去的犯罪時間只適用舊的法律,新法不適用
作者: MilanKundera   2015-11-29 10:02:00
部份法官是以寫無罪判決搞檢方為樂的,這是公開的秘密部份法官的心態是「你起訴,我判無罪,所以你起訴品質真差」這個在院檢對立的區域非常嚴重
作者: mutccshleon (年度最佳它它)   2015-11-29 10:04:00
搞檢方大家都知道拉,但是這案的證據大都是間接證據
作者: MilanKundera   2015-11-29 10:04:00
事實上當初是同一個司法特考進去的,所以沒有誰程度比較差的問題
作者: mutccshleon (年度最佳它它)   2015-11-29 10:05:00
也是不爭的事實,明知道有這種不成文的慣例在,還用間接證據去打官司?這不是剛好給那些垃圾法官藉口嗎拿自己的軟肋去撞對方的槍頭,鐵定輸的不是?素質差不是說考進去的程度差,是說辦案的素質或經驗差....唉....頂新無罪,嘖嘖!
作者: baibian (燕子)   2015-11-29 10:18:00
自以為法官愛搞檢察官,明明就是檢查官問題一堆!法官不會沒事一直搞檢察官,難到這要很有趣嗎?一點都不符合常理的說法吧!
作者: Zsanou   2015-11-29 10:37:00
只要KMT在的一天,就不會有罪 !
作者: nju4ru8 (屁)   2015-11-29 10:44:00
加油!好嗎?
作者: kinkinsunsun (I'm a delicious pie)   2015-11-29 11:21:00
最近檢察官的打手怎麼這麼多...
作者: phsu02 (AAA)   2015-11-29 11:57:00
幫法官護航的黨工下去領500Baibian 是頂新員工?
作者: horseface (馬臉)   2015-11-29 12:08:00
間接證據要定罪本來就很難,樓上未審先判
作者: phsu02 (AAA)   2015-11-29 12:16:00
法官明明可以要求檢方證據補強卻沒做 明顯就是有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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