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司法陽光網 羅瑩雪:破壞大於建設

作者: kuro (支那啃民黨 凸 ̄▽ ̄凸)   2015-11-21 13:56:20
[頻菓] 司法陽光網 羅瑩雪:破壞大於建設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在臉書上公布「司法陽光網」,裡面內容誤植,引起司法人員強烈
反彈,法務部長 羅瑩雪 今天上午在「第八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會上,首次對
這個事件提出看法,她表示,「如果司改會想要改進司法體質的話,這個做法是完全破
壞司法獨立的體質」、「真的會破壞大於建設」,希望司改會能夠儘速撤掉。
羅瑩雪今天上午前往交通部國際會議中心,就「第八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進行
頒獎,在致詞時,首次主動提及最近吵得沸沸揚揚的「司法陽光網」。她表示,「為什
麼律師資料可以公布?檢察官、法官就不可以公布,因為法務部之前有解釋說,律師的
資料被公布,並不違反個資法,但這2種是截然不同的,因為律師是法律服務業,所以
當事人有權利挑選律師,所以他有需要知道律師的相關資料,甚至還有人用星座、生肖
來挑選律師,那也是當事人的權利。」
羅瑩雪話鋒一轉,他認為法官、檢察官是不能挑選,分到那案子就是誰,所以當事人知
道這個資料,非旦沒有好處,「反而變成說他可能藉由這些資訊,去騷擾法官、檢察官,
我們應該要讓這些司法官保持一個單純的工作環境」,「因為所有的案件,總有一造勝
訴,一造敗訴,也就是說至少會有一造不滿意,檢察官、法官手上的很多案件,如果只
要有一小部分的人心生不滿,發動親友去圍攻,司法組織整個會崩潰。」
羅瑩雪認為,「如果司改會想要改進司法體質的話,這個做法是完全破壞司法獨立的體
質,所以我們認為萬萬不可,希望他們能夠儘快撤掉,雖然他們的用意、目的也許很好,
但是他們的方法錯了,真的會破壞大於建設。」(呂志明/台北報導)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1121/737355
5.備註: 喔,所以敗訴律師就不用擔心被委託人騷擾、親友圍攻,
律師組織不用擔心整個會崩潰囉~?
作者: normis722 (Normis)   2015-11-21 13:57:00
Law in shit
作者: g9911731 (豪)   2015-11-21 13:57:00
law in x
作者: sinohara (kinu)   2015-11-21 13:57:00
所以要視法律為糞土 也就是Law in shit
作者: Ayreon (貓王)   2015-11-21 13:57:00
Law in shit推就要噓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5-11-21 13:57:00
謝謝黃檢查總長 對於監聽程序的貢獻
作者: kosuke (耕助)   2015-11-21 13:57:00
作賊心虛
作者: keirto (keir)   2015-11-21 13:57:00
...什麼思維...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5-11-21 13:58:00
反對 律師字號姓名都攤在陽光下 法檢不必?
作者: fenixray (ash)   2015-11-21 14:01:00
如果清清白白地還怕什麼公開陽光呢? 分明心裡有鬼!
作者: Kmmmmmmmmmmt (煙~)   2015-11-21 14:01:00
一種律師商品化 轉服務業的概念
作者: wcm (雲)   2015-11-21 14:03:00
羅~~~什麼時候還要用死刑犯祭旗啊~~還有很多人沒執行耶現在不就正好澄清不是重大案件出來才會執行的傳聞嗎
作者: drigo   2015-11-21 14:04:00
判決書資料庫都有司法官的姓名,連書記官都有,其實根本沒差
作者: hder (der)   2015-11-21 14:04:00
司法院早就公開法官姓名 有被騷擾嗎
作者: otld (自閉的過動兒)   2015-11-21 14:06:00
快選舉勒 你什麼時候才要簽死刑啊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5-11-21 14:08:00
有你這種爛官 不就是司法欠改革的最好證明
作者: Roy22 (R.H.)   2015-11-21 14:11:00
自己不檢討ㄧ直怪別人揭發
作者: 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   2015-11-21 14:13:00
看羅的反應 公開是對的
作者: b92310051 (蛤利)   2015-11-21 14:15:00
Law in shit 有這種官
作者: allenvo   2015-11-21 14:16:00
台灣的爛司法早就崩潰了
作者: wind0710 (風兒)   2015-11-21 14:18:00
身為法務部長都公開幫KMT說話過了,跟我說司法獨立,吃屎吧!
作者: jonestem (原罪)   2015-11-21 14:18:00
所以官就是不能挑戰的對吧?嘖嘖
作者: cojinyu ( )   2015-11-21 14:18:00
會怕就知道該公布了
作者: cangming (蒼冥)   2015-11-21 14:22:00
law in shit
作者: steel (steel)   2015-11-21 14:23:00
沒做壞事 幹嘛怕公佈呢
作者: Rapper (Rapper)   2015-11-21 14:37:00
你的備註邏輯很怪
作者: prestonia   2015-11-21 14:46:00
呵呵,明明檢察就帶有準行政權了,不然怎麼歸你管
作者: bhis (XXXS)   2015-11-21 14:47:00
你有看過服務業不能打廣告嗎,雙重標準就說咩
作者: gairion (被雅雅拐跑了QQ)   2015-11-21 14:50:00
什麼時候才要辦馬囧叛國罪呀
作者: kipi91718 (正港台灣人)   2015-11-21 14:57:00
狗屁 亂判的法官不能避開就算了 還不准罵?
作者: yosukek (橘子小賊)   2015-11-21 15:06:00
roc整個砍掉重練吧
作者: GB5566 (★煞氣ㄟ好男孩☆)   2015-11-21 15:21:00
律師很愛跟醫師,司法官類比,實力差很多,ok?
作者: nightkupa (kupa)   2015-11-21 15:23:00
羅瑩雪還是閉嘴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