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市國小聯聲明:反對廢除《刑法》22

作者: aq981334 (2025年未來人)   2015-11-12 15:13:11
改成
年齡差距3歲以內,無強迫.威嚇 合法不就好惹
16歲 可以 %%%
那要跟15歲 %%% 的頂多只能18歲,超過就犯法惹
跟13歲 %%% 最高年齡 只能 16歲
要跟10歲 %%% 最高年齡 只能13歲
這樣就很正常惹不是嗎!
就算處女膜破了,只要非強迫 家長也不能告。
作者: Lumial020 (洨美工)   2015-11-12 15:14:00
隨便啦 我都二十幾了 幹
作者: i7851 (Cookie Monster)   2015-11-12 15:15:00
不行,因為改就是為了要跟幼童%%%
作者: a0813   2015-11-12 15:15:00
合理,不過即使通過了某宗教團體也會拿著這點到處散播不正確的性知識,最終還是有不良影響
作者: drigo   2015-11-12 15:28:00
3歲以內咧...那一堆鬼父會先自己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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