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什麼台灣吃狗肉會被罵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10 11:01:24
※ 引述《linkunhui (輝)》之銘言:
: 其實重點並不在狗肉這件事
: 那些整天喊狗怎樣,為啥不能吃狗肉的人
: 真的是想吃狗肉???
: 怎麼不是喊為什麼不能吃猴肉、不能吃什麼什麼
: 長期觀察八卦版大多都看得出來
: 不就是魯蛇們的一種抗爭
: 八卦版 仇政府 仇富 仇女 仇帥 仇狗都是普遍現象
: 為什麼要仇狗?
別在說人仇狗啦,我想戰狗肉的文章那麼多,也該是來個常見Q&A了
Q1: 我對狗有感情,吃狗肉讓我覺得受不了,這是偽善嗎?
A: 這當然不是偽善。以自己對狗的喜好譴責他人吃狗不對的人才是偽善
Q2: 先進國家都不吃狗肉,為什麼我們該開放?
A: 先進國家也是有在吃狗肉的
1. 瑞士可以吃
2. 全球最強國家─美國有44個州可以吃狗肉
3. 南韓可以吃
Q3: 想吃狗肉的人是不是都仇狗?
A: 一堆人在吃豬肉,他們仇豬嗎?換個角度想,你仇你的食物幹嘛?
Q4: 開放狗肉,那為何不能吃人肉?
A: 除非你不同意憲法裡面保障人類生存權的條文,不然這是假議題
就算是在動物界,高等消費者不會互吃也是演化後的結果。
Q5: 現在資源那麼豐富,有需要吃狗肉嗎?
A: 我們不吃牛肉會怎樣嗎?不會。那國家可以限制我們不准吃牛肉嗎?
另外,我們選擇吃什麼東西是基於不吃會活不下去嗎?
Q6: 可以吃狗肉,那為什麼不能吃海豚?
A: 因為是保育類動物。保育是為了維持生物多樣性。
如果有人能大量養殖海豚,海豚肉就沒啥問題了
Q7: 狗的換肉率低,作為食物很沒有效益吧?
A: 換肉率可以透過育種改善。而且現代人吃東西講究得不是能量效益了
Q8: 狗兒很有靈性,你怎麼捨得吃?
A: 有各種研究顯示,豬的各項與人互動能力&智能不下於狗,還不是吃爽爽。
實際上也已經有人在養寵物豬
Q9: 開放狗肉的話,我家的狗不就可能會被偷來吃?
A: 現在開放豬肉,你會去偷別人家的豬肉吃? 去旁邊餐廳吃風險小多了,又不用自己殺
Q10: 狗對人類有很多用處,導盲、緝毒blahblah,為什麼要拿來吃?
A: 沒有人說要吃那些狗,而是要有專門被養來吃的肉狗。
這邊有一個重要的概念是 肉狗 & 寵物狗 就像 肉豬 & 寵物豬 一樣地不同。
Q11: 不吃狗肉有什麼關係?現在大多數人都不吃啊
A: 現在大多數人也都不講閩南語啊 ㄏㄏ 這還不就母語禁令造成的?
欲爭取開放狗肉的核心原因是因為狗肉限制影響了憲法保障的自由(22條)。
Q12: 動保法沒有禁止你吃狗肉不是嗎?
A: 對,動保法第12條禁止的是為了實用而屠宰狗&販賣其屠體。
但說這個不算限制的話,同時對豬雞牛羊鴨放上同樣禁令也ok囉?想當然爾不ok
這就又回到了飲食自由議題。
實際上動保法第12條立法沿革過程也是認為「禁食狗肉」違憲,所以才改成禁止屠宰&販

Q13:以前很多老一輩的人也不吃牛啊,不吃狗肉很怎樣嗎?
A: 老一輩的不吃,是他自己不吃。現在是一堆人自己不吃還不准別人吃。
作者: dnzteeqrq (大隻貓)   2015-11-10 11:02:00
先幫你補血
作者: KENT5566 (畜生肥宅)   2015-11-10 11:03:00
中肯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5-11-10 11:04:00
中肯
作者: top1683 (我魯 故我在)   2015-11-10 11:04:00
推總結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1:04:00
某些人聽不進去的,他們只會認為你仇狗而已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11-10 11:04:00
香肉
作者: YMSH205 (^^)   2015-11-10 11:04:00
認真文 先補血
作者: YaPTT (小ya)   2015-11-10 11:05:00
可是我還是吃不到阿 幹
作者: college5566   2015-11-10 11:06:00
中肯
作者: somefatguy   2015-11-10 11:07:00
本來就這樣,我還是不想吃,但不要用自己的喜好去要求別人
作者: bodhi (????)   2015-11-10 11:09:00
這篇你要copy留著 以後慢慢增加Q&A
作者: somefatguy   2015-11-10 11:09:00
很多人看到別人價值觀與自己不同,但又沒妨礙到自己,卻要把別人打成妖魔鬼怪
作者: bodhi (????)   2015-11-10 11:10:00
我自己養狗 也覺得不該禁狗肉 動物應該平等對待 才是對的
作者: yac55 (55)   2015-11-10 11:10:00
中肯
作者: aexl26 (輕描淡寫)   2015-11-10 11:11:00
中肯推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1:12:00
這篇蠻完整的,喔對了還有一種是擺明法律規定所以汝等不得質疑的態度-順便丟不爽去修法大絕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5-11-10 11:13:00
狗本無視繼續跳針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5-11-10 11:13:00
照這邏輯的話吸食大麻應該也無罪 只有販售和種植有
作者: yzelly (ˋ(′~‵")ˊ)   2015-11-10 11:13:00
要也是先開放兔肉 換肉率高 又比狗好飼養且較不具攻擊性
作者: sobia (晴天霹靂~~~)   2015-11-10 11:13:00
真他媽中肯...回應的很合理不推不行
作者: h73o1012 (KMT LIKE S hit face)   2015-11-10 11:13:00
越可愛越好吃
作者: bodhi (????)   2015-11-10 11:13:00
美國有44/50州 可以吃狗肉? 沒想到台灣如此的不先進-.-
作者: Jyery (文帝)   2015-11-10 11:13:00
作者: CloseFeather (克洛斯.菲勒)   2015-11-10 11:14:00
等等戰民風的要出來了 先推你一個腦袋夠清醒
作者: somefatguy   2015-11-10 11:14:00
兔肉不是本來就可以吃嗎?沒人養而已不是
作者: taiwanduncan (鄧肯)   2015-11-10 11:15:00
中肯
作者: Windk610i   2015-11-10 11:15:00
還真的有人會問人肉為什麼不能吃的問題喔www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1:15:00
兔肉是沒有法律規定不能吃,但是當你說要吃兔肉的時候就會有兔兔好可愛怎麼可以吃兔兔的論調出現
作者: RS232 (夢中的情話)   2015-11-10 11:15:00
你會被仇狗人士噓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1:16:00
我記得上次還有位主張兔兔靈格很高優於其他生物的
作者: ctx705f (鍵盤小妹)   2015-11-10 11:16:00
ㄧ黑二黃三花四白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1:17:00
然後他轉去寵物版被噓就淚奔了...
作者: xsaberx (勝利誓約之劍)   2015-11-10 11:17:00
我不敢吃狗肉...
作者: Curtis2009 (一個好人)   2015-11-10 11:17:00
沒辦法接受吃狗肉,但中肯推
作者: benson60913 (馬英九)   2015-11-10 11:17:00
中肯
作者: bodhi (????)   2015-11-10 11:17:00
對了 你忽略了料理的部分 還有醫書本草綱目中的狗肉
作者: jennyperi (鳳)   2015-11-10 11:17:00
你是哪位啊?你的Q&A算八卦嗎?廢文
作者: Rhuarc (被窩好暖和)   2015-11-10 11:18:00
實話幫補血
作者: power95270 (Tsou.fack)   2015-11-10 11:18:00
那些人看不到這篇拉
作者: Windk610i   2015-11-10 11:18:00
哈哈,只好補血嘍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1:18:00
我不覺得法規是不能被質疑跟討論的,不然也不用修法了
作者: yzelly (ˋ(′~‵")ˊ)   2015-11-10 11:19:00
兔肉可以吃的話 怎麼都沒看過可以賣兔肉的店阿 有人可以報一下那裡有賣嗎?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1:19:00
我也不敢吃蛇肉狗肉,但我也不覺得可以因此去限制別人
作者: hollowland (顛倒鐘)   2015-11-10 11:20:00
兔肉之前不是有大大寫過嗎?
作者: becca945 (頻果芽子)   2015-11-10 11:20:00
都吃 都可以吃
作者: gundam0613 (花花夜夜)   2015-11-10 11:20:00
聖光術
作者: top1683 (我魯 故我在)   2015-11-10 11:21:00
山產店不是通常都有兔肉?
作者: hollowland (顛倒鐘)   2015-11-10 11:21:00
題外話是我舅舅在那個年代曾經養過兔子 據說不好吃XDD
作者: bodhi (????)   2015-11-10 11:21:00
找到了這句料理界名言: 粵菜料理甲中華 炆狗一絕甲粵菜!!!
作者: mokboo (人生若只如初見)   2015-11-10 11:21:00
中肯推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1:21:00
西華那個已經被鬧下架了,應該是不會再出現會看到兔肉大概只剩下山產店之類的
作者: headheadgood (頭頭)   2015-11-10 11:23:00
幹必須推
作者: jcto04 (泡泡糖)   2015-11-10 11:23:00
可是瑞凡 八卦版仇狗人士居多欸...
作者: Yan5566   2015-11-10 11:23:00
那如果有人很餓 捕路上的流浪狗來吃 這樣可以嗎
作者: u92202 (綠茶無糖少冰)   2015-11-10 11:24:00
兔肉真的高CP值,換肉率高、營養又多
作者: law80432 (是賢)   2015-11-10 11:24:00
....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15-11-10 11:24:00
其實我一直想吃吃看 之前那個兔肉有人靠北我也不懂
作者: asdf70044 (A7)   2015-11-10 11:24:00
本篇正論
作者: zzz71084482 (HyperStar)   2015-11-10 11:24:00
我好想ㄘ兔肉阿
作者: dcdrkim (貓侍)   2015-11-10 11:25:00
中肯,雖然我也不吃雞豬羊牛以外的動物
作者: CloseFeather (克洛斯.菲勒)   2015-11-10 11:25:00
之前鄰居自己殺兔子 先砍斷四肢我看了都傻眼
作者: kimuranene (玩玩玩玩玩玩玩)   2015-11-10 11:25:00
中肯
作者: ck290996 (1+1)   2015-11-10 11:27:00
但我還是不想看到狗被殺被吃...所以不希望修法
作者: millia62219 (一介布衣)   2015-11-10 11:28:00
是啊,不敢吃蛇的怎麼不去包圍華西街呢?不准吃狗肉的心態跟護家盟一樣
作者: hollowland (顛倒鐘)   2015-11-10 11:28:00
兔肉去找 arsure666 大大發過的文章可以了解一些
作者: pili0123 (中肯伯)   2015-11-10 11:28:00
好想吃兔肉
作者: millia62219 (一介布衣)   2015-11-10 11:29:00
更好笑的是不准吃狗聯盟找來的民代是會潑遊民水、趕流浪狗的應曉薇
作者: airtsubasa (偽學姊)   2015-11-10 11:30:00
請看銀之匙,千萬不要對經濟作物有感情
作者: revive25 (愛我,趁青春年少)   2015-11-10 11:30:00
幫補血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1:31:00
兔肉我三個月前才買過兔兔腿來烤耶
作者: uTorrent (uTorrent)   2015-11-10 11:31:00
太中肯啦
作者: kkman2 (kkman2)   2015-11-10 11:31:00
推這篇
作者: losergod (魯蛇神)   2015-11-10 11:33:00
推推,我好想吃吃看狗肉
作者: skhten (skhten)   2015-11-10 11:33:00
什麼都吃吃看,將來沒食物時才不會啥都不敢吃
作者: bloodynight   2015-11-10 11:33:00
就是這樣沒錯
作者: rfadslakk (likefish1031)   2015-11-10 11:35:00
可以挑有意義的回答嗎 你這樣很迷
作者: sky226778 (青蛙呱呱呱)   2015-11-10 11:35:00
很正確但不會引起我想吃狗肉的慾望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15-11-10 11:35:00
推推 觀念正確 一堆人不知道在崩潰甚麼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1:35:00
我理解有吃狗肉的權益,但這會使我難以遏止的強烈痛苦
作者: a856445 (就是我)   2015-11-10 11:36:00
簡單講究是假掰
作者: carter7013 (carter)   2015-11-10 11:37:00
無聊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1:37:00
在符合善良公俗下,我會盡一切手段阻止這事發生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1:37:00
我也理解你有吃青椒的權益,但那也會使我產生難以抑制
作者: Verola (sometimes I love you)   2015-11-10 11:38:00
此ID不意外 台灣本來就沒吃狗的習俗 何必故意要學中國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1:38:00
你無法否認就是有人對狗有特殊情感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1:38:00
的痛苦,所以我可以阻止別人吃青椒?
作者: soulivee (Lyz)   2015-11-10 11:38:00
對於有養狗的人會無法接受吃狗肉這件事是人性的選擇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1:39:00
你當然有權在合乎公序下使人痛苦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1:39:00
更別提臺灣早期把耕牛當成家裡的成員之一,吃牛的時候
作者: soulivee (Lyz)   2015-11-10 11:40:00
這就是文化,我們的文化中狗是寵物,吃狗肉這並非必需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1:40:00
我也盡量避免吃牛阿
作者: gjo3gjo3gjo3 (套套)   2015-11-10 11:40:00
作者: nightfish (廢文整理機器肥大型)   2015-11-10 11:40:00
狗肉就狗肉 干中國屁事 真的把中國當作世界耶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1:40:00
所以可以憑著特殊情感去改變事情的合理性嗎 真是瘋了
作者: tzonren (LoreN.)   2015-11-10 11:40:00
兔肉 蛇肉 都還不錯吃
作者: soulivee (Lyz)   2015-11-10 11:41:00
但卻會造成許多人心裡的傷痛,所以不一定犯法會被譴責
作者: qwerty789 (鍵盤789)   2015-11-10 11:41:00
乾脆開一家犬貓肉品專賣店好了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1:41:00
文化也不能凌駕於人權的自由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1:41:00
以你的特殊情感去限制別人本身就是一種錯誤
作者: tzonren (LoreN.)   2015-11-10 11:42:00
我不敢吃狗肉 但父執輩他們貌似都有吃過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1:42:00
有情感的事實,因此必須以理性的善良公序權衡
作者: soulivee (Lyz)   2015-11-10 11:42:00
你也可以在公共場合吃屎,不會犯罪,但也會被譴責
作者: Grammy (自我主張Monster)   2015-11-10 11:42:00
這些問題都超低能的 根本在舉球
作者: millia62219 (一介布衣)   2015-11-10 11:42:00
人類的文化是所有動物都可以是寵物......你有種就吃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1:42:00
你搞錯民主的意義了吧 民主是在於不傷害他人自由為
作者: eqmblcor (咖小)   2015-11-10 11:43:00
兔子換肉率高 搞不懂一堆智障兔本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1:43:00
前提
作者: soulivee (Lyz)   2015-11-10 11:43:00
我不覺得是文化入侵,養狗救了我的命,我的心靈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1:43:00
假如能符合善良公序,為何不能嘗試去限制他人?
作者: gosee (哈囉)   2015-11-10 11:43:00
紅的明顯 就跟兔肉一樣阿 兔肉換肉率超高好不好
作者: comp6118 (波皇子喜歡吃烤雞翅)   2015-11-10 11:43:00
雖然我很喜歡狗自己不會想吃 不過內文蠻中肯的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1:44:00
善良公序要先界定一下 不吃狗肉真的符合善良公序xD
作者: millia62219 (一介布衣)   2015-11-10 11:44:00
狗救了你的命關其他人屁事,搞屁啊
作者: ccam (C.C.C)   2015-11-10 11:44:00
一堆可愛動物保護協會的,真的是...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15-11-10 11:44:00
立場偏頗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1:44:00
民主是在保障必須的自由下以民意做出公眾規範
作者: narotic (零)   2015-11-10 11:45:00
手滑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11-10 11:45:00
不管啦 人家說的是為什麼你們要因為吃豬肉推到吃狗肉 不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1:45:00
狗救了你的命所以其他人不准吃狗 , 喔 。
作者: quite (幹:我是沉默的!)   2015-11-10 11:45:00
狗是救了你的命 不是我的
作者: Verola (sometimes I love you)   2015-11-10 11:45:00
事實上台灣就沒什麼人在吃狗肉 又何來罵不罵的問題
作者: Peruheru (還在想)   2015-11-10 11:45:00
如果豬救過我命或養寵物豬,我就可以阻撓別人吃豬肉嗎?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1:46:00
必要的自由是指確保個人能力實踐發展的空間
作者: qq1486 (1486)   2015-11-10 11:46:00
有人崩潰了XD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1:46:00
當限制了人的飲食自由就足以違憲了
作者: Peruheru (還在想)   2015-11-10 11:46:00
我就可以譴責別人吃豬肉嗎?回教徒認為豬神聖,可以譴責
作者: wateryou (水泥)   2015-11-10 11:46:00
推這篇
作者: ymj1123 (YMJ)   2015-11-10 11:47:00
推 各種崩潰看很爽XDDDD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1:47:00
狗肉是否有某種必要營養是你發展的必要條件?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1:47:00
幸好我沒有因為養魚救了我的命,不然我可有得抗爭了
作者: soulivee (Lyz)   2015-11-10 11:48:00
我不否認吃狗肉的邏輯性,但就是,在社會上這是讓更多人
作者: quite (幹:我是沉默的!)   2015-11-10 11:48:00
鵝肝也沒有什麼必要的營養阿
作者: ms0499215 (M.Ellis11)   2015-11-10 11:48:00
Q10可以改成用耕牛的概念回
作者: AustinRivers (我盡力了Q___Q)   2015-11-10 11:48:00
說到智商跟靈性 水族的都被忽略 章魚也很聰明啊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1:48:00
限制人身自由並不是以有無做這件事的必要來看的好嗎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1:48:00
你以為為何憲法保障某些自由而不保障其他?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1:49:00
而且硬說還真的有 就蛋白質啊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1:49:00
憲法保障自由的範疇就是使用我先前的判準
作者: millia62219 (一介布衣)   2015-11-10 11:49:00
有沒有必要營養看Q5
作者: Peruheru (還在想)   2015-11-10 11:50:00
如果有人看你吃魚覺得很痛苦,你會覺得良心不安嗎?
作者: qq955166 (*~阿豪~*)   2015-11-10 11:50:00
中肯
作者: wekapipo (沒那麼容易)   2015-11-10 11:50:00
中肯理性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1:50:00
可是…憲法保障了“大多數”的自由耶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1:50:00
既然沒有必要,就是可受民意限制的個人行為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1:51:00
你根本搞不清楚限制人身自由在憲法上的嚴重性,那可不
作者: higan (暱稱剛好七個字)   2015-11-10 11:51:00
推,一堆理盲濫情的垃圾狗本。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1:51:00
沒有啊 憲法依然保障飲食自由 你說的公序良俗 可能
作者: soulivee (Lyz)   2015-11-10 11:51:00
還是推一下,我能理解這是中肯的論述,無法接受純粹是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15-11-10 11:52:00
狗對人類有特殊情感,視人為家人,這是鎖在生物dna裡,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1:52:00
憲法保障的是正面條列,不包含的當然不保障
作者: st093 (橘 真琴)   2015-11-10 11:52:00
作者: lord1031 (Iristina)   2015-11-10 11:53:00
中肯推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1:53:00
有必要才限制的是受憲法保障的基本權益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1:53:00
鎖在生物dna xDD這種謬論都出來了
作者: tso1408579 (Seluotier)   2015-11-10 11:53:00
正解
作者: crazysinger (語)   2015-11-10 11:53:00
誇張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1:54:00
決定吃什麼的自由就是人身自由的一種,連基本權益有哪
作者: Peruheru (還在想)   2015-11-10 11:54:00
那是反串吧?索在DNA是哪招?狗會視人家人,為啥有人被咬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5-11-10 11:54:00
其實也沒說錯啦 狗就是經過馴服改良之後的品種啊
作者: s30193x (藍月)   2015-11-10 11:54:00
推中肯
作者: regeirk ( )   2015-11-10 11:54:00
我先來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1:54:00
重點就是憲法明訂飲食自由 而事實上沒有禁吃狗肉也確實說明了 違憲
作者: soulivee (Lyz)   2015-11-10 11:55:00
我覺得這比較接近倫理議題,要對生命的尊重擴張至何處
作者: memoryautumn (只是個鄉民 毫無反應)   2015-11-10 11:56:00
扯DNA讓我笑到不行XDDDD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1:56:00
現在動保法是限制不能屠宰販賣 而非不能吃 你知道嗎 但是一樣有違憲的空間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1:56:00
1.你要論證決定吃甚麼屬於人身自由 2.憲法也明文規定有必要時可受限制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1:57:00
如果要對動物的尊重權利擴張的話 應該要先修憲提升
作者: tzonren (LoreN.)   2015-11-10 11:57:00
真的能扯到DNA ]真是讓我醉了
作者: yannicklatte (Brandy)   2015-11-10 11:57:00
dna,OK,我還以為我在看美食獵人
作者: lord1031 (Iristina)   2015-11-10 11:57:00
聖光術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15-11-10 11:58:00
狗自古以來就是被訓練為人類做事,其高度服從性不是其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1:58:00
你根本沒看動保法第12條立法理由,還扯論證人身自由勒
作者: PPK33 (阿匹斯靈)   2015-11-10 11:58:00
第一句沒說完,只針對自己喜愛的動物而不理會其他動物的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1:58:00
決定吃什麼都是只有 只有符合那幾項規定才能加以限制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1:59:00
93年的立法理由:並避免產生「限制人民飲食自由」之憲
作者: PPK33 (阿匹斯靈)   2015-11-10 11:59:00
才是偽善,狗被吃可憐豬牛雞兔魚就很好很棒很自然
作者: somefatguy   2015-11-10 11:59:00
狗是被馴化的,DNA也是人擇的
作者: bodhi (????)   2015-11-10 11:59:00
所以雞的DNA裡面 埋藏了被人類食用的基因-.-? 狗本的理論..
作者: AioTakumi (抱歉 我不跟豬打架)   2015-11-10 12:00:00
可以分享嗎?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2:00:00
而且"有必要"時得限制 跟 "沒有必要"所以得限制,在法律規定上差了十萬八千里
作者: Peruheru (還在想)   2015-11-10 12:00:00
扯DNA得不要再說笑話了好嗎?XD
作者: viral77321 (異戊二烯)   2015-11-10 12:00:00
優質文章
作者: f222051618 ( 珍 珠 奶 茶 )   2015-11-10 12:00:00
好文推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00:00
因為其他因素所以限制貓狗宰殺,然後哩?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15-11-10 12:00:00
學術證明google一下就有了,不讀書不要出來秀智商
作者: somefatguy   2015-11-10 12:01:00
基本上幾乎所有動物都可能被馴化,有沒人去做罷了,考量點是成本、困難度、價值
作者: PMDD (差勁的獵人)   2015-11-10 12:01:00
雖然我愛狗 但邏輯正確
作者: yannicklatte (Brandy)   2015-11-10 12:01:00
某O邏輯真的很好耶,你的推論根本強
作者: Peruheru (還在想)   2015-11-10 12:01:00
"鎖在DNA" "自古以來" 你怎麼不乾脆說神話賦予他神格
作者: GrayHS (炫砲燒仙草)   2015-11-10 12:02:00
推樓主智商壓制這群白痴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2:02:00
DNA XDDDDD 你不如說人身體內有美食惡魔好了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11-10 12:02:00
dna大笑話+1 馴化千百年的牛馬還不是照吃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5-11-10 12:02:00
西華兔肉鍋是被鬧到下架的 我在下架前一天晚上吃到
作者: IpadWinWater   2015-11-10 12:02:00
觀察你的論述都是先拿第三標的物推回原物,樓下快戰
作者: tzonren (LoreN.)   2015-11-10 12:02:00
我養狗 我也愛狗 但不反對吃狗肉 不要在那邊亂扯 笑屎人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5-11-10 12:03:00
網購進口肉品 我打電話去問過 業務聽到問兔肉就用小心的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5-11-10 12:03:00
Q9.你會在路邊隨時看得到豬嗎?問題是到處都有狗,加上不是到處都有在賣狗肉!開放狗肉可以吃難道不會增加偷狗來殺的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04:00
好像我主張沒必要所以限制一樣,我主張的是它並非不可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11-10 12:04:00
lol 還嗆google一下就有了 過這麼多下了oasis怎麼還不提出來
作者: qq1486 (1486)   2015-11-10 12:04:00
噓的崩潰啦XDD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2:05:00
cretio753:狗肉是否有某種必要營養是你發展的必要條件?cretio753:若否則非必要保障的自由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5-11-10 12:05:00
倒是有做生鮮海產批發的 我問了說批得到 一次要50斤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5-11-10 12:05:00
Q11.誰跟你大部分不講閩南語啊?以管窺豹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5-11-10 12:05:00
不管拉反正妳就是仇狗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06:00
如果是你發展的必要條件就是不可被限制
作者: memoryautumn (只是個鄉民 毫無反應)   2015-11-10 12:06:00
牛 羊也很多人馴服啊 怎麼他們被吃就沒看你喊聲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2:06:00
這句不解釋成狗肉非發展必要條件所以得限制,我也不知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2:06:00
民意勒xD 何時民意可以凌駕於憲法
作者: jay022137 (等於零)   2015-11-10 12:07:00
貓肉順便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07:00
因為不是,因此並非不可限制,被"絕對"保障的自由
作者: nowhere2529 (nowhere)   2015-11-10 12:07:00
臺灣人沒有講閩南語的習俗?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2:07:00
我引給你好了 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5-11-10 12:07:00
you're convincing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2:07:00
那就是法律上所謂"沒有必要"所以得限制的說法好嘛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2:08:00
請說明一下 禁吃狗肉符合哪項
作者: kig88 (kig)   2015-11-10 12:08:00
作者: Peruheru (還在想)   2015-11-10 12:08:00
aadm:古早時代台灣可是只有原住民喔,他們講閩南語?
作者: bloodydevil (蒼神之月)   2015-11-10 12:09:00
作者: bbbyy (bbbyy)   2015-11-10 12:09:00
合理給推
作者: killmens2002 (killmens2002)   2015-11-10 12:09:00
一堆廢物狗本崩潰囉~~
作者: jack760213   2015-11-10 12:09:00
給推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2:09:00
人身自由為憲法所保障,只有"必要時"才能限制,而不是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09:00
原來法律上"非不得限制"跟"沒必要所以得限制"一樣?
作者: Peruheru (還在想)   2015-11-10 12:10:00
語言阿文化阿本來就會隨時間變化,經過來台、日治等轉變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2:10:00
我解釋了半天你到底是哪邊不懂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10:00
是否為公共利益、社會秩序,是否是必要,也並非個人主
作者: cy4v (o'_'o)   2015-11-10 12:10:00
推 狗本崩潰
作者: Franceros (Psyche)   2015-11-10 12:10:00
作者: cheetahspeed (respectmustbetaught)   2015-11-10 12:10:00
我養狗但不反對吃狗肉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11:00
觀認定
作者: killmens2002 (killmens2002)   2015-11-10 12:11:00
廢物狗本跳針崩潰
作者: wumuray (五木雷)   2015-11-10 12:11:00
有志一同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11-10 12:12:00
不是個人主觀認定你好歹也提個自己的看法阿 提不出來就說
作者: cospergod (cospergod)   2015-11-10 12:12:00
狗本邏輯完全不通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2:12:00
並不是這樣吼社會秩序怎樣都不可能
作者: lalbj (破梗了)   2015-11-10 12:12:00
中肯推拉!!!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2:12:00
跳針到不行
作者: childay (阿呆的老公)   2015-11-10 12:12:00
我不吃狗肉,不過這篇整理的好,給推
作者: loveing (Illusion)   2015-11-10 12:12:00
中肯!!!推這篇!
作者: nalaculan (sera)   2015-11-10 12:12:00
推~~狗本各種跳針崩潰
作者: soulivee (Lyz)   2015-11-10 12:12:00
但其實動保法有規定禁止宰殺犬貓為肉用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2:13:00
吃狗肉符合妨礙他人自由 妨礙他人自由 維持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2:13:00
而至於公共利益是有可能的 但是公共利益是有可還原
作者: memoryautumn (只是個鄉民 毫無反應)   2015-11-10 12:13:00
建議原PO修掉閩南語那段 不然要吵到焦點轉移了
作者: winnerdinner (鍵盤百萬富翁)   2015-11-10 12:13:00
中肯推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14:00
如果你相左的論述在做證成的過程就一直喊跳針,當然不完整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2:14:00
貼錯 還有一個避免緊急危難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11-10 12:14:00
所以到底是哪一款阿?
作者: nalaculan (sera)   2015-11-10 12:15:00
自己也養過貓狗,只是支持狗肉文化就被歸類仇狗肥宅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11-10 12:15:00
言之有物當然不會喊跳針,別人講的你沒在聽又一直講自
作者: a22926797 ( 阿寶)   2015-11-10 12:15:00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15-11-10 12:15:00
比起其他動物,我們為什麼普遍選擇狗高度馴化(救災,
作者: hdpig (Oo摸西豬oO)   2015-11-10 12:16:00
我家養狗 也惜命命 但無法接受那種不准人家吃狗肉的謬論
作者: tbiarenas (tbiarenas)   2015-11-10 12:16:00
你這樣會得罪人的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15-11-10 12:16:00
救難,防爆)?狗做為經濟動物符合效益的話,根本不用
作者: jeans520 (偽鈞子)   2015-11-10 12:16:00
每次聽到 那怎不能吃人肉 我都會忍不住笑一次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11-10 12:16:00
安全帽不知道救了多少命了 公共利益你要說沒有??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16:00
你每句我都回了還算跳針?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11-10 12:17:00
那所以是哪一款阿???
作者: sparklekyu (請讓我為你畫隻羊吧)   2015-11-10 12:17:00
中肯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17:00
安全帽"必要"嗎?
作者: baka (バカ)   2015-11-10 12:17:00
因為海豚會轉彎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15-11-10 12:17:00
回頭路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2:17:00
至於你說的安全帽 確實有違憲的疑慮喔 至少在美國已
作者: kengoptt   2015-11-10 12:17:00
推!偽善的人多啊。
作者: soulivee (Lyz)   2015-11-10 12:17:00
我們社會並不缺肉類來源,開放狗本又會爆氣,實則無益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2:18:00
所以請不要一直跳針安全帽
作者: rockheart (優しい風 )   2015-11-10 12:18:00
吃不下去…sry
作者: poeoe   2015-11-10 12:18:00
並不是不缺肉類來源就能限制人民飲食自由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18:00
我只是舉例非必要的自由是可以被限制的,只要符合
作者: GDUNICORN (掐理)   2015-11-10 12:18:00
大推,開放了說不定可以讓周遭一堆養狗的拉機管好自己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19:00
憲法中的但書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2:19:00
你錯了 非必要的自由不能加以限制 這才是憲法的自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11-10 12:19:00
安全帽比禁止吃狗肉應該必要了100^100倍吧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5-11-10 12:19:00
吃狗肉跟殺狗好像是兩回事...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5-11-10 12:20:00
吃狗肉不違法 不過真的很多人不知(我之前也是)
作者: nocture (Betty Blue)   2015-11-10 12:20:00
我吃素,但我完全贊成你的觀點
作者: andyp4906 (andyp4906)   2015-11-10 12:20:00
真的會有人想吃狗嗎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2:20:00
我吃過狗啊樓上 我到現在也還會想吃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11-10 12:20:00
所以禁止吃狗肉到底是哪個但書阿??????????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2:21:00
但是我吃過的是山裡的山狗 真的是很好吃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21:00
所以是否必要是在論證後以民意決定吧?
作者: sero (Ataru)   2015-11-10 12:22:00
博愛一點,去印度推吃牛,去回教國家推吃豬
作者: soulivee (Lyz)   2015-11-10 12:22:00
動保法禁止屠犬貓或販售屠體,但沒有禁止食用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2:22:00
cre一直覺得自由是少數 被限制的自由才是多數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11-10 12:22:00
妨礙他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增進公共利益四選一而已可以趕快挑一個嗎?
作者: krishuang (五柳先生)   2015-11-10 12:23:00
我希望你能提供美國跟瑞士合法吃狗肉的連結,謝謝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2:23:00
欸紅明顯 我在印度吃過牛 牛在印度沒有禁賣禁食
作者: susuless (澄)   2015-11-10 12:23:00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24:00
因為實務上決定是否必要的仍然會是民意
作者: pilifonbao (臺灣獨立)   2015-11-10 12:24:00
專業。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5-11-10 12:24:00
日本的新大久保 頗有幾家店弄得很好吃 美好的回憶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2:25:00
到底是誰說實務上是民意xD
作者: sero (Ataru)   2015-11-10 12:25:00
高等食物鏈動物不是不互食哦,有時是避免傷亡,ex: 幼暴龍的主要敵人也是暴龍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25:00
當然我必須做出禁食狗肉是基於公共利益的論證,不然就會流於民粹
作者: tzonren (LoreN.)   2015-11-10 12:26:00
就真的有人會吃狗肉阿 我爸那一輩的...
作者: chaselove610 (我愛喜羊羊)   2015-11-10 12:26:00
餓了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2:26:00
民意不能凌駕於憲法於法律好嗎 民意決定限制每個人
作者: kengi1112 (黑.色.調)   2015-11-10 12:26:00
中肯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11-10 12:26:00
終於千呼萬喚始出來 原來是公共利益阿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15-11-10 12:26:00
這麼想吃狗入籍對岸吧,還有熊掌猴腦吃爽爽
作者: tcen (斐闡孕悅)   2015-11-10 12:26:00
這邊說出了吵最大的幾點,看不懂真的邏輯有問題。
作者: pneumo (超☆冒險蓋)   2015-11-10 12:26:00
CD中,中墾!
作者: yilin64 (2ER0)   2015-11-10 12:26:00
其實這篇廢文就跟需不需要核電是一樣意思
作者: huikmn (不在)   2015-11-10 12:27:00
中肯貓狗邪教徒就是偽善
作者: takunei (堀鎳)   2015-11-10 12:27:00
中肯 但別吃我的寵物QQ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2:27:00
sero人吃人在納粹集中營中 吃人的也沒有被判刑
作者: tcen (斐闡孕悅)   2015-11-10 12:27:00
如果有反對意見的請提出來大家討論啊...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27:00
除非憲法的生成不出自民意,不然你要如何在違背民意下
作者: iloverene (Speed KILLS)   2015-11-10 12:27:00
海線加油好嗎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11-10 12:27:00
所以是什麼公共利益?? 到底什麼公共利益是禁宰狗會有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28:00
產生有效力的憲法保障?
作者: andy0210 (隱藏人物)   2015-11-10 12:28:00
你會被噓 我幫你補血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11-10 12:28:00
禁宰牛[禁宰豬都不會產生的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2:28:00
公共利益就有可還原性啊 請說出公共利益到底是利了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15-11-10 12:28:00
黑猩猩也會互食好嗎?
作者: jumpdodo (PTT使用者)   2015-11-10 12:28:00
狗本會崩潰
作者: evankkk4816 (不是吧)   2015-11-10 12:28:00
理盲濫情的人太多
作者: skhten (skhten)   2015-11-10 12:29:00
北極熊也互食啊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11-10 12:29:00
還要說為什麼禁吃牛豬雞不會有同等的公共利益歐
作者: memoryautumn (只是個鄉民 毫無反應)   2015-11-10 12:29:00
有人放大絕了 呵呵 入籍對岸勒 人家都說其他地方也會吃了就是無視
作者: a1cs2001 (最速論)   2015-11-10 12:30:00
想問Q2,照你這樣回答,所以大部分先進國家都不吃狗肉是嗎?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2:30:00
到底是互食的高等消費者多還是不互食的多?人類難道會是個案?
作者: harry5510612 (SReal)   2015-11-10 12:30:00
專業
作者: kducky (kd)   2015-11-10 12:30:00
你會被噓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30:00
可以批評我濫情,但敲邊鼓的理盲請自己吞下去
作者: tcen (斐闡孕悅)   2015-11-10 12:30:00
不管濫不濫情,邏輯差的人很多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15-11-10 12:31:00
對岸保證能吃的比美國歐洲還多呢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11-10 12:31:00
對自由棄之敝屣的還想限制別人自由的人比較適合去對岸歐!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2:31:00
樓上那扯黑猩猩和北極熊的論點不知道在荒謬什麼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31:00
我主張公共利益與組成人民的情感特質是相關的
作者: epidemic000 (賢木jocker)   2015-11-10 12:31:00
世界上人類養過多少種寵物 每種都要拿來戰嗎 無聊
作者: poeoe   2015-11-10 12:31:00
對國家任意限制人民自由還無感實在是...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2:32:00
你主張是你的事 可是法律可是清清楚楚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5-11-10 12:32:00
鬼島 也是沒辦法啦 反正想吃還是有辦法~~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11-10 12:32:00
所以大家都討厭某種行為(吃狗)就可以因為情感限制瞜??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32:00
diams你哪隻眼看到我反對自由?自由本就是與秩序並存
作者: tcen (斐闡孕悅)   2015-11-10 12:33:00
給樓上,吃狗肉損害情感,我想說人真的有這麼玻璃心嗎....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2:33:00
民意有時候是缺乏專業的 在法律上民意根本沒有那麼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15-11-10 12:33:00
一定要吃遍所有動物才叫平等動物權的,對岸最自由,最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33:00
自由本就在各式各樣的條件下被限制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11-10 12:33:00
那句對岸很明顯是回oasis的 不要急歐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34:00
然而必要的自由是人發展所必要,所以不可侵犯
作者: aceg502 (aceg502)   2015-11-10 12:34:00
餓了!要開放吃狗肉了嗎!
作者: molsmopuim (超硬)   2015-11-10 12:34:00
抱歉我無法認同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2:34:00
自由並非和秩序並存 自由遠大於秩序 只有在某些情況下才能限制自由
作者: garman0403 (他長)   2015-11-10 12:34:00
會說對岸不自由又不是不自由在吃東西上
作者: jeff790923 (鼻要罵)   2015-11-10 12:34:00
假學道很多 你會被噓
作者: garman0403 (他長)   2015-11-10 12:35:00
崩潰到沒常識囉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11-10 12:35:00
cre你這兩句都沒問題 可是無法說明情感可否算是公利
作者: cmid05 (酷拉皮卡)   2015-11-10 12:35:00
妳這樣別人要怎麼跳針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2:35:00
動物權有沒有在憲法裡 你要提升動物權講平等 請修個憲啊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35:00
為何公開散布血腥圖片違反公眾利益?正因為會使大多數人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15-11-10 12:35:00
我覺得變色龍看起來蠻好吃的,原po有閒有錢也推廣一下
作者: icemon (阿斯猛)   2015-11-10 12:36:00
不要給食物取名字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36:00
假若族群中的大多數人天生有對屠狗反感的情感性質
作者: soulivee (Lyz)   2015-11-10 12:36:00
動保法會將貓狗區分出來就是因為我們文化認定其非食物
作者: eunice0802 (幸福)   2015-11-10 12:36:00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11-10 12:36:00
討厭狗被宰 討厭殺生 討厭同性性行為
作者: soulivee (Lyz)   2015-11-10 12:37:00
而文化選擇本身就是人性大過理性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37:00
我們是否可合理說明因公共利益限制屠狗?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11-10 12:37:00
自由主義並不符合自然,也非人類社會天然的權力關係。雖然我擁護自由主義,但請別把他當作天經地義的事情。自由主義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11-10 12:38:00
假若族群中的大多數人天生有對異教徒反感的情感性質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11-10 12:38:00
是個文明的選擇,利益的衡量相互置換才是本末。
作者: aidsai (臣聞地廣者粟多國大者人)   2015-11-10 12:38:00
推.....雖然我不吃 , 但我尊重其他人有吃的權利 !!!!
作者: memoryautumn (只是個鄉民 毫無反應)   2015-11-10 12:38:00
假若族群中的大多數人天生有對猶太人反感的情感性質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2:38:00
可是並沒有限制新聞散佈你有發現嗎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15-11-10 12:39:00
原po自相矛盾,我們到底比對岸自由還是不自由?我好混亂啊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5-11-10 12:39:00
自己不吃狗 不準別人吃 自己不是同性戀 不準別人是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39:00
排除禁止肉食的因素在於:肉類乃健康發展所必須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11-10 12:39:00
原來oasis真心認為對岸比較自由 失敬失敬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11-10 12:39:00
狗該不該吃,也不是本來就該或不該的問題。若要在律法制憲上爭辯,那就一定有類比利益置換的空間。別看太死了。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11-10 12:40:00
當然是大體上台灣自由 宰狗大陸自由阿 有很奇怪嗎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5-11-10 12:40:00
中肯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40:00
排除恐同在於:婚姻、戀愛乃人生發展之必須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15-11-10 12:41:00
對岸比較自由可是原po說的哦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10 12:41:00
這是因為在限制時也會考慮到比例原則 有關於新聞自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11-10 12:41:00
因此兩者應為受保障之自由,而屠狗該限制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11-10 12:42:00
不必須阿 你可以愛吃牛不吃狗 當然也可以愛異性不愛同性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11-10 12:42:00
論述為什麼非得透過國家機器來限制人們吃狗肉的自由,擁護者應該如我,應該再補足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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