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事實上只要生育的也沒有人可以選擇父母。
: 我想投胎應該是不能選父母的(如果有投胎這件事)
: 如果以你的孩子的自主權來說,
: 某種程度來說,生育是一件很殘忍的事情,
: 我們並不知道自己生的小孩,是不是滿意我們提供的一切。
: 目前所有的兒童權利保障要完全顧及孩童意願,是不太可能的。
: 但是我就不太清楚為什麼你會認為同志收養孩子會需要兒童的完全同意。
: 而異性戀就可以避免這個問題?
: 目前的法官確實會用被收養孩童可能遭受歧視去拒絕同性伴侶收養。
: 但是這就很難理解為什麼有同居與照顧事實的同性伴侶,不能收養伴侶的孩子。
: 因為不管是否准許,歧視都會發生,那為何不准許收養?
這你完全是錯得
因為生小孩就是要一男一女
就就是人類自然演化出來的
至於大家要不要容忍同性戀
則是社會化的問題
我們現在這個社會 就會強迫你接受這個事實
只要妳不同議 就會大眾伐異
中古時代不文明一點 有瘟疫大家就燒女巫
跟現在其實也沒有什麼差別
反正只要不同意同性戀要養小孩
就是罪惡 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