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檢察官爆料 段姓立委施壓使工業石膏變食

作者: stupidHNG (stupid)   2015-10-31 04:49:12
※ 引述《rocfrank (roc_frank™)》之銘言:
: 檢察官爆料 段姓立委施壓使工業石膏變食用級
: 中時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1030006146-260402
: 2015年10月30日 19:07 謝幸恩
: 三重盧家仙草去年遭踢爆誤用工業級石膏製作豆花,並使用宏仁醫院廢棄洗腎液空桶盛裝
: 販售,檢方查出上游永昌化工也涉案,並火速聲押負責人周德勇獲准,目前仍在新北地院
: 審理中;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今在臉書貼文,工業級石膏在段姓立委努力下,變成合
: 法食品添加物,影射綠營立委段宜康疑施壓食藥署。
: 承辦的檢察官黃孟珊則說,29日在家中寫好臉書全文,30日貼在臉書上,一時氣憤才會在
: 臉書抒發情緒,沒有想到會引發軒然大波,重點仍在於不能因為永昌化工個案,便修法讓
: 無水石膏納入合法食品添加物中,儼然替財團解套。
: 臉書全文:
: 我要向大家揭露一件令我非常痛心及氣憤的事情,那就是「無水石膏」(學名無水硫酸鈣
: ,用於模型、面膜等商品,俗稱工業用石膏)經過某段姓立委的努力,已經變成我國的合
: 法食品添加物了……
: 此源自於去年我偵辦的一個案件(工業豆花,不知大家是否有印象?某大老闆把無水石膏
: 偽裝成二水石膏販賣),當時我國合法食品添加物只有「二水石膏」(學名二水硫酸鈣,
: 用於豆花等食品的凝固劑,俗稱食用石膏),依據專家證人的說法,是因為無水石膏在鍛
: 燒過程會產生對人體有害的重金屬,所以我們比照美國、歐盟的標準,在「食品添加物使
: 用限量暨規格標準」只表列二水石膏,但某立委為了替大老闆解套,經過一年的奔走及不
: 斷向食藥署施壓,成功讓「無水石膏」納入規格標準中了(比照中國大陸),身為承辦檢
: 察官真的感到痛心及無奈!!
: 該名立委在我偵辦過程即透過備詢法務部的機會,向基層檢察官施壓,在我忙得不可開交
: 之際還要應付來自法務部的傳真(感謝主任替我回應法務部),其中10大質疑我記得幾點
: :
: 1.為何可依據衛生局的檢舉即去搜索扣押被告廠房?(OS:那不然呢?有犯罪嫌疑就可聲
: 請搜索扣押,而且搜索票是法官核發的,你應該去問法官啊!)
: 2.為何未有確切證據即羈押被告?(OS:因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又有逃亡之虞,是大老
: 闆、兩岸均有房舍,不押他要押誰?而且羈押票是法官核發的,你應該去問法官啊!)
: PS: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檢察官即可聲請羈押,證據確鑿是法官判刑的問題好嗎
: ?不懂法律還裝懂…..
: 3.檢方違法搜索扣押及羈押被告,應立即釋放被告。(這才是該名立委的重點,就是要求
: 馬上釋放被告,OS:我偏不放你怎樣!!)
: 現在換我質疑你了,段立委,你是民代,如果為民喉舌中的「民」只是維護某些財團或大
: 老闆的利益,而犧牲市井小老百姓的健康,你沒資格再成為民代!而且法律、規則的修正
: 不應該只是針對個案,尤其此案很明顯是替該名大老闆解套,我對段立委的行為感到可恥
: ,也對食藥署的妥協感到痛心無奈!
: 我想食品安全應該從嚴認定,既然有「有害健康之虞」就不應該開放,否則臺灣永遠擺脫
: 不了洗腎王國的稱號!而且為何不是依照先進國家的標準而是依照中國大陸的標準,我們
: 的食安問題能贏的也只有大陸了,現在卻要被他們同化,這合理嗎?(中時即時)
: http://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5-10-30/590/20151030006147.jpg
: http://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5-10-30/590/20151030006148.jpg
: http://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5-10-30/590/20151030006149.jpg
:
作者: gg0079 (edr)   2015-10-31 05:25:00
事實上兩人都非專業,所以段的要求由食藥署來權定規範檢察官沒問食藥署就開砲,以為段要求的是非食用的合法化
作者: rockiey (lovemiya)   2015-10-31 06:33:00
沒有規範禁止,能說他違法?法官是要用什麼法源依據判決
作者: allencyh (allen)   2015-10-31 06:36:00
台灣食品添加物沒列表的都不能使用
作者: dagon (pp)   2015-10-31 06:50:00
台灣是沒列出來就不能加,現階段就是非法添加
作者: gan (123)   2015-10-31 07:08:00
基本上列入食品添加物名單 就是要符合食用標準
作者: kennnny (NO履歷寄至fashionmodel.)   2015-10-31 07:09:00
作者: Nicher (rehciN)   2015-10-31 07:33:00
對啊,顏色正確都沒事。罵別人顏色正確,自己也幹一樣的事情
作者: linein (linein)   2015-10-31 07:34:00
有道理
作者: verydolungbe (小小邦)   2015-10-31 07:59:00
所以這有需要聲押??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5-10-31 08:40:00
照另便新聞,廠商賣的無水比二水貴另一篇至於沒列出,基本上這兩個是相同的東西啊事實上去查豆花製作,所有的食譜都不是加二水食膏都是加燒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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