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段宜康:下周對檢察官提告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5-10-31 03:36:43
講施壓的是什麼莫名其妙的邏輯
如果覺得法律規定不周延,或是不合理
你要找誰?不就是立法委員嗎?這不就是他們的職責嗎?
今天立委介入的事如果不在他們的職責內,比如說銷單,標工程
你可以說他們是施壓
今天立委就法論法,本來就是他該作的事
這樣叫施壓的話,那立法院可以關起來了啊,什麼事都不用作了
小段要把該添加物合法化,有其理由,屬於他的職權所在
你可以論述是不是應該合法化,但他的行為沒有任何問題
而永昌在合法化之前就自行添加,應該受合理處罰
如果小段設法幫永昌脫罪,那我覺得就有問題
※ 引述《pchunter (po)》之銘言:
: 其實段的邏輯很簡單
: 大前提:該添加物是「應該合法」的 (原因:因為歐美、先進國家都認為合法)
: 小前提:永昌加入該添加物
: 結論 :永昌的行為,也「應該合法」的
: 「應該合法」的,卻被告
: 是因為法規不夠周延
: 所以永昌只要讓「專家學者審查通過後公告」,就可以解套了
: 然後再用其他論述來支持
: 1.外層加包裝,是為了乾燥
: 2.永昌老闆很老了,很可憐 (把一個老人監禁數月,連家人也不得見面)
: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10-31 03:39:00
應該說決定這東西合不合法的根本也不是他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10-31 03:42:00
食藥署:你們要來申請啊
作者: sdiaa (桂綸鎂)   2015-10-31 03:43:00
段的風評不錯 關切不用錢 歐米日都有類似規定他才會去找官員來橋 不會硬搞台灣專用法
作者: ainor (><)   2015-10-31 03:58:00
只是關切而已啦
作者: u8809048 (Alice)   2015-10-31 04:09:00
人家是合法申請來的~跟關切屁事~不合法在怎麼關切都沒用
作者: janies7890 (時代變遷)   2015-10-31 04:29:00
選完應該會撤告吧?都是這樣演的...?!
作者: verydolungbe (小小邦)   2015-10-31 08:05:00
推,邏輯清楚
作者: gobidesert (N2過關~~)   2015-10-31 08:37:00
段如果沒提袋子那段還好 講了真的讓人有護航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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