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結帳少算1顆鍋貼 店員給自己加薪判刑

作者: sluttervagen   2015-10-20 14:56:41
※ 引述《azukitw (◎ ω ◎)》之銘言:
: 員工A老闆個三五萬 叫業務侵占罪 就要判刑 還要入獄
: 老闆A員工加班費 算不算侵占罪??有沒有比較嚴重的罪名??
: 系統性的A全公司員工的加班費 退休金 資遣費
: 十萬百萬甚至千萬以上都有可能
: 不但不會判刑 若員工申訴還能在勞資調解會上討價還價
: 根本賺很大
: 有沒有老闆A員工薪水不會被判刑的八卦??
: 慣老闆表示:不A白不A 抓到再說 頂多罰款 不會被判刑抓去關
: 偉哉鬼島
: ※ 引述《rpg (rpg)》之銘言:
: : 自由
: : 結帳少算1顆鍋貼 店員給自己加薪判刑
: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75104
: : 自己薪水自己加!
: : 台北市信義區「八方雲集」某家加盟店,店員林大益趁收錢、結帳時,
: : 每次打發票就少打1顆5至6元的鍋貼或水餃,再將價差「A」進自己口袋,
: : 每小時中飽私囊50元,3個月期間給自己加薪3萬9000多元。
: : 台北地院今依業務侵占罪判林男7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 : 若以此定讞,將入牢。
: : 判決指出,林男去年8月中旬到11月在該鍋貼店擔任店員,
: : 負責在收銀台結帳、收費、打發票,趁機短打發票金額,
: : 客人點10顆鍋貼,他就打9顆,每小時累積差額大約有50元,
: : 他再趁其他店員不注意,把價差金額收進口袋。
: : 直到同事查覺林男的異常舉動,
他會關是因為累犯
服完有期徒刑5年內又犯罪
法官想救他都無法
不然這種財產犯罪都是易科罰金而已
所以沒有執法不公
書再多唸點吧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5-10-20 14:59:00
XDD
作者: danorken (dan)   2015-10-20 15:03:00
其實大家只是想酸KMT 無其他辯護當事人想法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5-10-20 15:03:00
累犯是被釋放後再犯,這是連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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