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的可疑點很多
餐廳廚房會專門請一個人負責加熱食品?
那個叫廚師吧?難不成你們的客人都吃泡麵和冷凍食品?
到底去哪裡找cp值爆高成這樣的工作?
這裡面應當是有蹊蹺的
更何況要黑吃黑也必須先入股,在怎麼笨的人都知道要先有合夥關係再來吵
對方要吃你店的誘因和邏輯根本無法構成
我覺得原po的狀況比較像是
對方是一個廚師,經濟不好(妳說的),可能財務狀況不佳信用不良or外債or申請破產,名下不便有任何財產
而對方透過媽媽和原po媽媽的交情,認識你這位財主,並約定公司由你代辦,並且寄放在你名下一起共同經營
而自己則是以技術股入股,本金由你代墊,每個月固定償還你所代墊的本金
名義上你是公司負責人
事實上你們是餐廳老闆(對方)與投資人(原po)的關係
直到積欠你的本金還完,股份各持一半or領技術股
但原po發現公司有不錯的穩定收入
仔細想想所有東西都在自己名下
仔細打打算盤根本不需要給對方那麼多
對方充其量只是個廚師,不。是加熱小弟
於是原po早早就開始應徵新的廚師,啊不是
是加熱小弟。一徵到人便翻臉不認帳
立馬把對方踢出公司,妳立刻從櫃台管帳的變成老闆娘,代墊本金順理成章變成全額股份,技術股也隨之成為泡影
當對方狗急跳牆要找向媒體,事情跳脫原po的算盤,驚嚇的原po於是上ptt打人的喊救命。打算利用網友來穩住自己的風向
不覺得,假設妳要吃掉對方的店作為解釋
剛好可以解釋妳所有無法解釋的矛盾嗎?
或許對方所說的才是事實
怎麼看都是妳仗著公司在自己名下想吃對方的店
我的猜測啦妳一定能輕易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