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員工想吃我的店怎辦?

作者: a77520601 (睡衣)   2015-10-10 03:01:38
這篇文章的可疑點很多
餐廳廚房會專門請一個人負責加熱食品?
那個叫廚師吧?難不成你們的客人都吃泡麵和冷凍食品?
到底去哪裡找cp值爆高成這樣的工作?
這裡面應當是有蹊蹺的
更何況要黑吃黑也必須先入股,在怎麼笨的人都知道要先有合夥關係再來吵
對方要吃你店的誘因和邏輯根本無法構成
我覺得原po的狀況比較像是
對方是一個廚師,經濟不好(妳說的),可能財務狀況不佳信用不良or外債or申請破產,名下不便有任何財產
而對方透過媽媽和原po媽媽的交情,認識你這位財主,並約定公司由你代辦,並且寄放在你名下一起共同經營
而自己則是以技術股入股,本金由你代墊,每個月固定償還你所代墊的本金
名義上你是公司負責人
事實上你們是餐廳老闆(對方)與投資人(原po)的關係
直到積欠你的本金還完,股份各持一半or領技術股
但原po發現公司有不錯的穩定收入
仔細想想所有東西都在自己名下
仔細打打算盤根本不需要給對方那麼多
對方充其量只是個廚師,不。是加熱小弟
於是原po早早就開始應徵新的廚師,啊不是
是加熱小弟。一徵到人便翻臉不認帳
立馬把對方踢出公司,妳立刻從櫃台管帳的變成老闆娘,代墊本金順理成章變成全額股份,技術股也隨之成為泡影
當對方狗急跳牆要找向媒體,事情跳脫原po的算盤,驚嚇的原po於是上ptt打人的喊救命。打算利用網友來穩住自己的風向
不覺得,假設妳要吃掉對方的店作為解釋
剛好可以解釋妳所有無法解釋的矛盾嗎?
或許對方所說的才是事實
怎麼看都是妳仗著公司在自己名下想吃對方的店
我的猜測啦妳一定能輕易反駁
作者: Waston5566 (Waston5566)   2015-10-10 03:02:00
抓到了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10-10 03:02:00
以下開放各路鍵盤柯南
作者: buyo (未果)   2015-10-10 03:03:00
連鎖"小吃店" 小吃店本來就沒甚麼現場技術 多半是預作好
作者: mikocwd (五航戰護衛組^q^)   2015-10-10 03:03:00
你......!
作者: mrforget (財去人安樂)   2015-10-10 03:04:00
科南你好,今天有綁紅色蝴蝶節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5-10-10 03:05:00
有道理(比八點檔戲劇更精彩)你柯南?
作者: kfactor (三奈見)   2015-10-10 03:05:00
鍵盤科南你好
作者: ucci (九滴)   2015-10-10 03:05:00
湯包…
作者: spildwj (帥氣的豬)   2015-10-10 03:05:00
中肯
作者: mrforget (財去人安樂)   2015-10-10 03:05:00
"連鎖"小吃店。原來每間口味風格隨時變!?
作者: applebeloved (apple)   2015-10-10 03:06:00
蠻有道理的
作者: hunterh01   2015-10-10 03:06:00
你怎麼沒有先放背景音樂,這樣看起來都沒有推理的港覺呢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5-10-10 03:06:00
說實在話,這篇雖然通篇都推論,但卻比原原PO的陳述"合理"
作者: Tenging (菜鳥)   2015-10-10 03:06:00
小吃店也看哪種小吃 師傅本領多少
作者: jnight (night)   2015-10-10 03:06:00
樓下苗栗小五郎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15-10-10 03:07:00
這一串文給的『線索』的確這樣也解釋得通啊...
作者: r02182828 (覺醒的米蟲)   2015-10-10 03:07:00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10-10 03:07:00
鍵盤陪審團投你一票
作者: mrforget (財去人安樂)   2015-10-10 03:08:00
柯P:壞人無法相信好人會做好事。就是這道理。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15-10-10 03:08:00
哎呀, 總覺得有人知道更多東西不講, 快講啦 (敲碗)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10-10 03:09:00
會不會其實苦主是FBI屏東區主任 而廚師那方握有他的身份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5-10-10 03:09:00
奧坎剃刀 可以這樣用嗎?
作者: kevin05233 (kk)   2015-10-10 03:09:00
連鎖小吃店是啥米碗糕..五花馬四海遊龍之類的嗎?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10-10 03:10:00
剛才有一個鄉民說男女朋友分手爭取分家經營權,要不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15-10-10 03:10:00
被這串文好奇到睡不著覺, 今天國慶日耶, 要出去玩耶~~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5-10-10 03:10:00
我也相信世上還是有神崎直,但畢竟少數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10-10 03:11:00
老實說,沒看到雙方證據都只是推測而已
作者: yipi1357   2015-10-10 03:12:00
如果用這篇 比較能解釋分紅一半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10-10 03:12:00
鍵盤科南你好
作者: kevin05233 (kk)   2015-10-10 03:12:00
這篇有個盲點 原po說開業五個月而已 應該還還不了什麼本金。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5-10-10 03:13:00
而且如以原原PO的陳述,根本就還沒開始被員工坑到,何需怕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10-10 03:15:00
對方如果有證據和技術入股資格,上法庭馬上就見真章了,法院一天到晚在處理知名餐廳子女分家的訴訟,現在鄉民只能腦補而已
作者: zarono1 (zaro)   2015-10-10 03:16:00
和上一篇說的一樣.說真的講再多都是鄉民的猜測,打官司吧
作者: Tenging (菜鳥)   2015-10-10 03:17:00
盛竹如旁白還沒開始嗎
作者: jacklin2002   2015-10-10 03:18:00
這篇可以解釋為何那男的有提到一句「還本金」的原因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5-10-10 03:18:00
真的,以原原PO的單方陳述去打官司一定百面贏的,何需怕?
作者: dieinvisible (小wei)   2015-10-10 03:32:00
哈哈哈推
作者: ndtoseooqd (大和大熊)   2015-10-10 03:36:00
鍵盤陪審團+1票
作者: liao18 (1)   2015-10-10 03:42:00
推一下,案情不單純
作者: WASIJLA ( ̄灬 ̄)   2015-10-10 03:48:00
+1 一定另有內情啊,我們這些外人只是看熱鬧滴
作者: wolfking623 (卡比利亞的微笑)   2015-10-10 03:50:00
你得到我身為陪審團的一票
作者: Tenging (菜鳥)   2015-10-10 03:51:00
原文剛說開除也聘請新人 浪費時間回廢文
作者: higameboy (愛聊天的boy~)   2015-10-10 04:00:00
各種鍵盤偵探
作者: Cold5566 (Cold5566)   2015-10-10 04:05:00
出現本金 案情不單純 本陪審團投你一票+1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5-10-10 04:15:00
鄉民很好操弄XDDDD
作者: pitalvlu (pital)   2015-10-10 04:16:00
我特地這時候醒來推文的
作者: andrewyllee (吉他吉他)   2015-10-10 05:15:00
推理得大概有鍵盤光彥等級
作者: kadolong (kadolong)   2015-10-10 05:18:00
一定有內情! 本陪審團投你一票
作者: sayonala (due)   2015-10-10 05:49:00
準備看熱鬧了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5-10-10 06:32:00
Do you 微波菜?do you 微波菜?
作者: rpg1510 (八分之三)   2015-10-10 06:35:00
沒有白紙黑字 口頭的約定都沒有法律效益
作者: hihi29 (無)   2015-10-10 08:20:00
推這篇
作者: vencil (vencs)   2015-10-10 08:24:00
這篇的推論合理多了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10-10 08:56:00
我覺得你腦補太多了 鍵盤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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