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反多元成家被點名落選 劉櫂豪:可受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10-04 14:28:31
※ 引述《kevinet7410 (好爽好爽)》之銘言:
: ※ 引述《dakkk (我是牛我反芻)》之銘言:
: : 這件事癥結點還是在同這邊 而非反同
: : 其實大多數人並非反對同志結婚入法
: : 你說的要保障的權利也是立法可以達成的
: : 不過多少也要尊動傳統一夫一妻 的價值
: : 所以才說 立特別法 例如同志結婚法 同志依法結婚
: : 認同傳統價值的人用傳統民法結婚
: : 結果一堆同志不要 偏要將同志結婚法跟民法混在一起
: : 我個人是覺得很白目 同志讓人反感不是沒道理的
: 無言 政黑版被我嗆不夠
: 跑來這邊還想繼續被我嗆
: 通篇論點就只有separate but equall嗎
: 美國大法官馬上屌打你的臉
: 婚姻的定義何時是由基督教來定義了
: 難道婚姻就只能是男女組成嗎
: ZZZZZZZZ
: 為何要為了 同志立特別法
: 不就是認為他們之間並不是真正的婚姻
: 那為何不認為是真正的婚姻
: 沒有人說的出來
: 要不然就是說「神」說的
: 同性婚姻和異性婚姻就是等值 美好的
: 難道你會認為通過同性婚姻 異性婚姻就不再是異性婚姻嗎
: 宗教自由是消極自由不能成為公共政策的依據
: 如果每個人都以宗教來論述公共政策
: 那這個國家就不用玩了
: 你連法律人都不是
: 跟別人討論什麼啦 回去玩沙啦
討論這種東西 還真的不需要什法律人
首先搞清楚婚姻是什麼 你為什要他
還沒搞清楚前 就說為什別人可以我就不行 這是很奇怪的
就一般性的探討來說
世界本來就分宗教性國家 與非宗教性國家
宗教國家 的確是在教義中明定婚姻
至於其它國家 婚姻法是用來明定關係用的 尤其是你下一代與姻親跟直系的關係
所以可以統稱這是關係法
至於在同性間 要分姻親 直系 本來就很怪 同性間 01本來就可以互換不是
同性與家人的關係 何必用傳統的框架來界定?
不懂用特別法有什不對了
用了特別法就歧視了? 玻璃心哦
相同事務相同處理 不同事務不同處理 這才是平等 董?
最後 還是進入主題 你為什要婚姻?
不就是要法律上的權利 能給你訂進去是要嫌什?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5-10-04 14:36:00
正黑的味道是抹不掉的
作者: juriolegend (小狙擊)   2015-10-04 14:43:00
同性想模仿抄襲男女家庭關係玩扮家家酒扮婚禮需要它不行喔,你們反對就是歧視恐同啦
作者: msk127 (殲滅太白粉)   2015-10-04 14:45:00
現在護家盟是連特別法都不給立好嗎 恐同就恐同 扯一堆毛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10-04 14:47:00
http://tinyurl.com/qeldmds <--是你們自己不要的自己不要又怪護家盟 設特別法又說人歧視話都給你們講不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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