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合建分屋明年出售 以土地持有期計稅

作者: LionsWang (獅子王)   2015-10-04 12:59:14
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完整新聞標題:
合建分屋明年出售 以土地持有期計稅
3.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 3日電)房地合一課稅新制明年上路,台北國稅局表示,民眾以
自有土地興建房屋,或與建商合建分屋後出售,其交易所得應依土地、房屋各自取得日期
與期間,決定採用新制或者舊制課稅。
明年起,民眾出售新制上路後所取得、或持有未滿2年的房地,皆須課徵房地合一所得稅
,但有民眾在自己的土地上蓋房,或與建商合建分屋,其土地是新制上路前持有,但房屋
是新制上路後取得,如何課稅引發疑義。
對此,國稅局官員表示,個人提供土地自行出資建屋出售,或與建設公司合建分屋出售,
其交易所得應依土地、房屋各自的取得日,以及持有期間判斷適用新制或舊制課稅。
官員說明,若該房地是明年1月1日後出售,但土地是在今年底前取得,並持有超過2年,
則該土地交易所得仍按舊制,免徵所得稅;房屋交易所得則適用新制,且房屋持有期間以
土地持有期間為準,可適用長期優惠稅率。
如果土地是明年後才取得,則房地交易所得一律適用新制,持有期間以土地持有期間為準
,持有達2年以上、未滿10年,適用長期優惠稅率20%;持有達10年以上,則享有15%優惠
稅率。
官員舉例說明,民眾於今年取得土地,106年自行建屋,並於108年1月1日完成,後於108
年7日1日出售,該土地交易所得適用舊制,房屋交易所得適用新制,並以土地持有期間為
準,適用長期優惠稅率20%。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tinyurl.com/q88xqv6
5.備註:
政府開始幫忙解套了?!
作者: psplay (亂世中一個小小書僮)   2015-10-04 13:01:00
爽唷~房價繼續往上 喔耶~ 老子有地在林口又可以爽賺了
作者: leochang (leo)   2015-10-04 13:03:00
怎麼拆算土地和房屋的交易所得?????
作者: LionsWang (獅子王)   2015-10-04 13:08:00
看你怎麼報吧...
作者: SDboxer (慵懶大喵~)   2015-10-04 14:10:00
拆算很簡單呀~政府都有公布土地現值跟房屋現值
作者: shino95995 (虛糯)   2015-10-04 15:15:00
一樓不用高興太早 林口目前是重災區 要賺也還沒輪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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