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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釋憲救死囚 廢死聯盟聲援鄭性澤
被控13年前在台中豐原十三姨KTV槍戰中殺警的定讞死囚鄭性澤,在二審與更二審被同一組3位法官判死,兼任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及鄭男義務律師的羅秉成認為,當時還有其他合議庭法官可分案,但更二審合議庭3位法官卻沒迴避,今上午遞狀聲請大法官會議釋憲,請求給鄭男公平審判機會。
十三姨KTV槍戰發生於2002年1月5日,男子羅武雄酒後在包廂開槍示威,與獲報趕來的警員蘇憲丕近距離交火,羅男身中2槍死亡,羅男的小弟鄭男被控補2槍擊斃中彈命危的蘇男,一審到更二審都判鄭男死刑,最高法院2006年5月25日駁回上訴定讞。檢察總長顏大和去年8月首度為鄭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院今年8月駁回。
羅秉成今上午9時與廢死聯盟、民間司改會等聲援團體代表,在高院門前召開為鄭男聲請釋憲的記者會。羅秉成指本案除了客觀證據對照法院認定有諸多疑點外,審理程序更出現台中高分院二審與更二審由同一組3位法官審理的不當情形,這2次審理僅受命法官與陪席法官互換,根本無法期待法官會自打耳光推翻自己先前的見解,等於使鄭男少一次上訴尋求救濟的機會。
羅秉成表示當初的律師團確實沒主張更二審合議庭3位法官應迴避,但大法官釋字178號解釋已闡明若無事實上困難,應貫徹法官迴避制度,維持法院審判的中立無偏頗,而最高法院29年的判例卻認為,曾參與同一案件二審審理的法官,又中籤參與該案發回更審的審理,不必自行迴避。
羅秉成說,這則判例距今逾70年,是古董級判例,明顯不合時宜,當時台中高分院還有9個合議庭共22位法官沒審理過鄭男案件,大可重新分案,卻以骨董判例作為不迴避的理由,因此挑在今天4位新任大法官就職時,聲請釋憲希望大法官會議廢除這則不合時宜的判例,讓鄭男獲得重新公平審判機會,同時預定下個月將為鄭男第3度聲請再審。(黃哲民/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