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snugear (無言......)》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波卡風暴 徐弘庭廣邀律師告網友
: 3.完整新聞內文:
: 國民黨北市議員徐弘庭以「特殊性關係」等言詞質詢台北市長柯文哲,引發網
: 友在其臉書留言謾罵,徐嗆告留言罵他且不撤的網友,對此,柯文哲昨受訪時反問徐:「
: 你有辦法一個人告麼多人嗎?」但徐昨堅定說,將廣邀有意願訴訟律師加入,訴訟費由勝
: 訴後所獲的賠償費支付,他不用付律師費,可創造雙贏,最快1個月就會向法院遞狀提告
: 。
律師倫理規範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擬訂
(中略)
中華民國98年9月19日第8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修正第5、6、9、10、12、14、15、16
、22、23、24、25、26、28、29、30、31、32、33、34、35、36、41、42、43、46、48、
49、50條條文及第五章章名;增訂第30-1、30-2、38、47-1條條文;刪除原第38條條文。
第三十五條
律師應對於委任人明示其酬金數額或計算方法。
律師不得就家事、刑事案件或少年事件之結果約定後酬。
第三十六條
律師不得就其所經辦案件之標的獲取財產利益,但依法就受任之報酬及費用行使留置權,
或依本規範收取後酬者,不在此限。
律師不得就尚未終結之訴訟案件直接或間接受讓系爭標的物。
徐大委員想打免錢官司,想出名的律師要不就乾脆免費,要不就不要接
約定後酬小心違反律師倫理規範被懲戒
用打贏訴訟所得的賠償來支付顯然就是依案件之結果結果約定後酬
台北律師公會接下來有得忙了
徐大委員 加油好嗎?
P.S:前文的推文有鄉民提到律師界偏綠,這個多半屬於刻板印象的誤解
首先票投給誰跟偏藍偏綠沒有絕對關係,而是相對關係,這次社民跟時代出來
多多少少難免衝擊法律圈乃至於一般人的選擇性,你說鄉民偏綠嗎?那倒未必
充其量我們只能說,不爽國民黨的仇恨值大於對民進黨的仇恨值而已
以雙北地區來看,律師們的政治立場大概是五五最多六四波 其實不會差太多
別以為念過憲法刑法大家就充滿愛國意識充滿正義 那是狗屁
不過有趣的是,念財產法(公司、證交、保險)的人偏藍比率稍高
念公法刑事法的人,偏綠的比率偏高,念民法的人反而很少表態的
(只是相對而言,非絕對也沒有一定,請不要太執著於誰偏誰這種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