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改成柔性憲法,是否可以解決所有問題?

作者: lovechen239 (希望之星總召-乳肥宅♥)   2015-08-06 14:36:10
※ 引述《howardcb (不買最省!)》之銘言:
: 維基百科
: 1)不成文憲法的一種形態,其中政府的基本準則是採取習慣、習俗、判決先例
: 和各式各樣的規章和法律行為的形式。
: 從中國帶過來的舊法統,正是桎梏台灣發展的首惡,造成國家意識分裂
: 無法凝聚國人向心力,很多東西都太落伍了,包括廢除盲腸監察、考試院
: 台灣省虛級化、主權範圍包括秋海棠,很多都是與事實相違的。
: 2)礙於重新制憲太過敏感,為何不乾脆改成柔性憲法,無字天書的憲法,
: 依習慣與習俗所演化的法律條文來體現,不需要把虛無的疆域寫進去,
: 對中國來說也沒有直接挑明台獨,這麼多好處,why not?
你好我好大家好,小妹鍵盤法律系肥宅です。
^.<
以下敘述若有錯誤,敬請指教,感恩~~
憲法依據不同的觀點會產生不同類型的憲法,而大大您所提及的內容我想大概是:
1)成文憲法v.s.不成文憲法
2)剛性憲法v.s.柔性憲法
1)成文憲法v.s.不成文憲法
  *區分標準:是否有一個名為憲法的獨立法典
  *成文憲法:憲法之內容規定在一部獨立之法典中,稱為成文憲法。
        例如:中華民國憲法、美國憲法
  *不成文憲法:憲法之內容散見於各單行法規、習慣及判例之中,而無單一獨立法典
         者。
     
         例如:英國憲法(嚴格來說英國沒有憲法法典,他們的憲法是由大憲
            章等法規組織而成)
  *Q:改成不成文憲法之後,就沒有中華民國憲法了不是嗎?
   A:這樣的解法並不精確,當然還是有可能有中華民國憲法,但不是一部成文法典
     ,而是由數個法規組成,但這些個法規都不叫憲法。
     就像是英國您不會說他沒有憲法,但他是沒有成文憲法。
2)剛性憲法v.s.柔性憲法
  *區分標準:依憲法之修改難易作區分
  *剛性憲法:憲法之修改機關亦於普通法律,或者修改程序較普通法律困難。一般來說
        成文憲法的國家憲法修正都比法律困難。
        例如:中華民國憲法
  *柔性憲法:憲法之修改機關及修改程序與普通法律相同。一般來說不成文憲法者較多
        是柔性憲法。
  *我國修憲程序: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及第十二條
         1/4全體立委提議 →3/4全體立委出席→ 3/4出席委員
         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
         113*1/4=29 113*3/4=85 85*3/4=64(人)  
         憲法修正案公告半年→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
         總額半數→憲法修正案通過
         所以我國是剛性憲法。
*至於領土問題:
 ˙中華民國憲法並沒有直接言明中華民國領土在哪裡,而是採取概括方式立憲。
  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
             變更之。」 (國民大會議決部分被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五
             項凍結)
 ˙那有可能利用修憲程序把中華民國領土限制在台澎金馬嗎?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五項:「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
                    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
                    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
                    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
                    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
                    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程序是:1/4全體立委提議 →3/4全體立委出席 →3/4出席委員決議
      →提出領土變更案
      113*1/4=29 113*3/4=85 85*3/4=64(人)
      領土變更公告半年→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半數
      →領土變更通過
  也就是透過修憲的程序把中華民國領土,由概括(自肥)方式改成列舉方式。
  但是因為現在立院多數由國民黨掌握,且變更門檻頗高(超級無敵高),支持領土變更
  的立委必須佔全體113席立委的85席同意出席,且議決支持人數也需64席,所以
  透過這種修憲方式變更領土其實成功機會不大。
 ˙所以現在開始有重新制憲的聲音,透過重新制憲的方式重新制定一部屬於台灣-我們自
  己的憲法,這或許是根本解決台灣與中華民國憲法之先矛盾的最好方式,擺脫立法院的
  對於修改憲法甚至是領土變更案的束縛,而全權由人民主導。
以上是我的觀察喇~~
(((o(*゚▽゚*)o)))
作者: kromax (kromax)   2015-08-06 14:38:00
最終解釋權在國民黨 其他都支微末節
作者: lelingzi (三個字)   2015-08-06 14:39:00
後天就要考第一試了,發什麼文啊!去看書~(踹)
作者: lovechen239 (希望之星總召-乳肥宅♥)   2015-08-06 14:47:00
可是我沒有考司法官耶(挖鼻)
作者: lelingzi (三個字)   2015-08-06 14:48:00
律師呢?…司律第一試不是合併?
作者: lovechen239 (希望之星總召-乳肥宅♥)   2015-08-06 14:49:00
我兩個都沒考呀~我都考法律廉政
作者: lelingzi (三個字)   2015-08-06 14:50:00
你是說高考三級法制、廉政吧?
作者: peter080808 (peter)   2015-08-06 14:51:00
要學英國用"習慣"和"不成文制度"組成政府 各個政黨要很遵守規則台灣有個超級厚臉皮的和無恥的執政黨就無解了
作者: hosen (didi)   2015-08-06 14:53:00
制憲難度更高,體制內運作至少大家能口服,體制外光吵架就吵不完,
作者: lovechen239 (希望之星總召-乳肥宅♥)   2015-08-06 14:55:00
但制憲至少還有討論的機會,修憲根本被綁死
作者: hosen (didi)   2015-08-06 15:04:00
"制憲" 你連第一步都踏不出去,那代表改變現狀,美國不會同
作者: gameguy (gameguy號:)   2015-08-06 15:04:00
大日本帝國,萬歲 萬萬歲
作者: hosen (didi)   2015-08-06 15:05:00
意,中共會激烈反應,島內統派 獨派先打成一團制憲,在體制內照程序走,統派 獨派再不服氣也只能認了
作者: fcupu (狂歡到最後一天)   2015-08-06 15:06:00
問題不是憲法,問題是海峽對岸的霸權
作者: Szss (Not yet)   2015-08-06 15:18:00
政治現實角度來看 "沒有"憲法是給中國台階下目前法律已經保留憲法精神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8-06 15:21:00
制憲已經是政治行為了,目前是不太可能更何況制憲是用事實上政治力對現有既存的憲法的否定如果沒有高度共識(應該是超超超超超超超高度共識)幾乎不可能,制憲成功後,誰來承認新憲法的合法性呢至少不會是被新憲法否定的中華民國國家機關吧XD再者,假設真的有超高度共識,足以重新制憲,那應該早就超過修憲門檻了才對,何必捨修憲而就制憲呢~?用制憲繞過修憲門檻,理論上可以,但實際上會QQ
作者: Szss (Not yet)   2015-08-06 15:28:00
這部憲法就當成大憲章來看
作者: thyme51244   2015-08-06 15:35:00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憲法 當初被打爆就帶來台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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