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騎士未禮讓 消防車閃避不及連撞2車4輕

作者: skizard ( )   2015-08-05 00:37:02
※ 引述《ptncku (魯蛇小弟)》之銘言:
: ※ 引述《Googleby2 (向前邁進)》之銘言:
: :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蝦毀!消防車搶救災,卻在途中因閃避機車不及,連撞2車造成4
: : 人輕傷。
: : 桃園市消防局中壢消防分隊一輛消防車,3日晚上趕往平鎮區支援燃燒廢棄物救災勤務,
: : 行經延平路二段途中,19歲的萬姓女機車騎士未禮讓已經鳴笛的消防車,消防車閃避不及
: : ,迎面擦撞機車再擦撞到路旁兩輛自小客車,女騎士摔傷,兩位自小客車駕駛和車內1歲
: : 多的嬰兒也輕傷,共4人送醫。
: : 4名傷者由消防局緊急調派救護車送往壢新醫院,萬姓女騎士的右眼角撕裂傷、四肢及背
: : 部擦傷需住院觀察,鄭姓、許姓駕駛和1歲多的嬰兒經擦藥後已出院返家休養。
: : 雖然這起車禍原因是女騎士未禮讓救災車輛造成,不過,對於救災未成卻在途中造成撞車
: : 意外,消防局第二大隊長殷明坤4日晚上表示,已前往醫院探視傷者,傷者醫療費及車輛
: : 維修費都由消防局負責。
: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01166
: :
作者: kurtsgm   2015-08-05 00:38:00
大概是太過複雜吧 現在也才三種顏色就一堆三寶了...
作者: hanainori (水神鈴)   2015-08-05 00:38:00
三顆都沒人要看了還四顆
作者: vividcat46 (不能說的暱稱)   2015-08-05 00:40:00
聲音都聽的到了 還要眼睛去注意到那個燈嗎?
作者: skizard ( )   2015-08-05 00:42:00
如果是重聽的老太太過馬路?你確定她會知道從哪來?
作者: vividcat46 (不能說的暱稱)   2015-08-05 00:44:00
老太太的話也有可能眼力不好或者是反應慢喔 哈哈好緊張 咖麻以洗魅安怎造?
作者: skizard ( )   2015-08-05 00:45:00
所以多點輔助的方式阿 比較有機會注意到不是?
作者: vividcat46 (不能說的暱稱)   2015-08-05 00:46:00
腳麻掉囉~
作者: skizard ( )   2015-08-05 00:52:00
風險在可接受程度下只能盡量降低 永遠不可能為零阿我不知道你想討論什麼 但你提出的觀點有點薄弱
作者: vividcat46 (不能說的暱稱)   2015-08-05 00:55:00
一台車子比較高就會擋住視線了 是你的觀點不實際行人過馬路看路口四面八方就很忙還去注意高處的燈?
作者: skizard ( )   2015-08-05 00:56:00
擋住啥視線 擋住紅綠燈嗎?
作者: dsfrf (銅噓哥)   2015-08-05 00:56:00
$$$$$$$$$$$$
作者: vividcat46 (不能說的暱稱)   2015-08-05 00:57:00
請注意是路口號誌的第四燈 過馬路大多是看車子不是燈
作者: skizard ( )   2015-08-05 00:57:00
你觀點前後矛盾 前面說擋住視線 後面說很忙還會注意高處?第四燈是退而求其次的解法 我前面不是先說了優先號誌?
作者: vividcat46 (不能說的暱稱)   2015-08-05 00:59:00
而且這個研究是針對車輛 你舉重聽的老奶奶是有問題的你一定沒去看高是做得這個研究 我剛看完了
作者: valorhu (123)   2015-08-05 01:00:00
一般的紅綠燈對某些人就沒啥用處了,多加十顆也是沒用w
作者: skizard ( )   2015-08-05 01:01:00
我內文第一個說的是切斷紅燈時相的優先號誌 你要我講幾遍
作者: vividcat46 (不能說的暱稱)   2015-08-05 01:03:00
研究的結論2 3就告訴你答案了 "四面均亮起號誌警示燈"關鍵是亮起警示燈 而非第四燈的存在 這路口紅燈就能了
作者: skizard ( )   2015-08-05 01:05:00
....你看不懂中文嗎 我內文是提了兩個方法第一個是切斷紅燈 第二個是你一直在提那個
作者: vividcat46 (不能說的暱稱)   2015-08-05 01:07:00
是你表達有問題吧? "多亮"是指原有的號誌再亮第四燈而且你講的方式也跟你找的這個研究使用的方法是不同的
作者: skizard ( )   2015-08-05 01:09:00
我文中寫了"就算不調整紅燈時相" 跟前面的關鍵字只要是對這方面有所了解的都知道在講啥吧
作者: vividcat46 (不能說的暱稱)   2015-08-05 01:11:00
呵呵消防局也沒調整時相阿 你講的跟它不同為何要引用
作者: skizard ( )   2015-08-05 01:11:00
我剛查了一下 桃園有地方引用第一個方法了
作者: vividcat46 (不能說的暱稱)   2015-08-05 01:12:00
針對你最後的問題 這個研究有告訴你研究限制一它需要行控中心 二是針對苓雅區情況無法廣泛推論最重要的是 它只有一台車去跑過這些數據說能節省時間
作者: skizard ( )   2015-08-05 01:13:00
作者: vividcat46 (不能說的暱稱)   2015-08-05 01:13:00
它的研究沒有不了了之 它已經告訴你了 研究要看完
作者: skizard ( )   2015-08-05 01:16:00
無言 你大概覺得你是專家吧 我內文意思就說有相關方式沒只針對第二個方式 你不要鑽牛角尖好嗎
作者: vividcat46 (不能說的暱稱)   2015-08-05 01:17:00
你引用的文獻並沒有支持你的論證 你這樣引用很奇怪而且不管高雄或桃園 關鍵點是這項技術是200公尺前啟動台灣都市內路口間距離太短 是需要進一步研究探討的
作者: skizard ( )   2015-08-05 01:21:00
用紅外線技術跟最近的路側設施通訊 路側設施在用無線或有線通訊傳到下個路口路側設施 預知大概多久會到請問這樣會有兩百公尺嗎?
作者: vividcat46 (不能說的暱稱)   2015-08-05 01:23:00
呵呵 200公尺一樣是你提供的研究裡面寫的 你引用沒看?如果不是你論述的東西 就別亂引用了
作者: skizard ( )   2015-08-05 01:24:00
我不用看阿 那篇研究有引用我資料 還需要看嗎我寫的資料是第一個方法
作者: vividcat46 (不能說的暱稱)   2015-08-05 01:26:00
所以我拿你給的資料結果你再質疑你給的資料 很矛盾喔
作者: skizard ( )   2015-08-05 01:27:00
哪裡矛盾 我一開始就說第一個方法比第二個好
作者: vividcat46 (不能說的暱稱)   2015-08-05 01:27:00
115頁 有寫200公尺
作者: skizard ( )   2015-08-05 01:29:00
所以我內文才會說"就算" 你怎麼那麼喜歡比較不好的方法何況我說了 我在前一個路口就做通訊 網路hop過去就解決兩百公尺的問題了 =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