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民眾聲請8/1課綱不上路 行政法院駁回

作者: O098 (鐵口神算)   2015-07-31 19:30:20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7-31/62934
因課綱微調引發爭議,日前有民眾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求新版課綱不得
在8月1日上路。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31日駁回聲請。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教育部是依《高級中學法》第8條第2項授權訂定高中課綱,應
屬法規命令,不是一般行政處分,而教育部在2014年2月10日發布103年課綱修正,仍屬
法規命令性質。
因此,基於權力分立的原則,臺北高等行政院法表示,該案聲請假處分事項,涉及法規
命令是否應予修正及應如何修正的範疇,非行政訴訟法所稱的「公法上法律關係」,因
此駁回聲請。
作者: yadogdog (葉豆豆)   2014-07-31 19:30:00
國民黨 過橋喔
作者: waterice0902 (默默淺水)   2015-07-31 19:31:00
好爽 綠吱崩潰了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15-07-31 19:31:00
獻紙來
作者: panzer1224 (panzer1224)   2015-07-31 19:31:00
4小時後違法黑箱大中國課綱正式上路 恭喜大家變中國人
作者: m195566 (中正馬奶)   2015-07-31 19:31:00
=====幹你娘國民黨,KMT=Kill Many Taiwanese=====
作者: robinyu85 (台灣萬歲)   2015-07-31 19:31:00
這個橋給他過啊 反正後面只有懸崖
作者: papaganono (板版傻傻分不清楚)   2015-07-31 19:31:00
這些黨國支那敗類會被清算的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07-31 19:31:00
完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要黑了
作者: kiki2125 (噬謊者)   2015-07-31 19:32:00
中國黨,自己切的GG自己撿~
作者: enel1111 (私法制裁者)   2015-07-31 19:32:00
在四小時 YA
作者: louis520 (火焰俠)   2015-07-31 19:32:00
思華 過橋了…該喝湯囉!!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07-31 19:32:00
法律萬萬條要用自己橋
作者: Szss (Not yet)   2015-07-31 19:33:00
給你們中國人面子不要面子
作者: icps (虹月)   2015-07-31 19:33:00
op
作者: gn00573224 (山林隱居中)   2015-07-31 19:35:00
明年立委不過半,還是一樣啦
作者: WinniBear (溫柔的毒藥)   2015-07-31 19:37:00
都不用法官等人名字,教育部前學生都有名字。
作者: husky5566 (哈士奇五六)   2015-07-31 19:40:00
頗呵,如果課綱是法規命令,那教育部有沒有開公聽會
作者: t95912 (Alan(阿倫))   2015-07-31 19:40:00
什麼民主國家 根本都kmt說的算 完全獨裁國家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15-07-31 19:41:00
這新聞告訴你. 體制內已經沒有手段可以阻止政府亂搞了
作者: oldmangoes (喝一杯憂鬱的咖啡)   2015-07-31 19:45:00
法院kmt開的阿
作者: zxcvvcxz (不知道)   2015-07-31 19:49:00
法規命令可以不用開公聽會問題在於 人民認為法規命令違法有沒有救濟途徑?
作者: fdd545 (肥嘟嘟)   2015-07-31 19:50:00
送立法院阿幹
作者: robinblue (海角八號)   2015-07-31 19:52:00
認真說,被認定是法規命令才是對學生有利的,因為法規命令必須事前聽證事後送立院,教育部沒做這些程序更證明是真正的違法,所以行政法院這樣判是正確的。
作者: HAHAHUNG (炸鳳尾蝦的醬汁)   2015-07-31 19:58:00
推樓上 法院認證的違法課綱!
作者: lovedog0731 (阿優)   2015-07-31 19:59:00
違法還是硬上了啊
作者: watameki (猶罕)   2015-07-31 20:00:00
法院認為法規命令違法可以不予適用啊。但是基於司法權消極性,法院本身無從修改違法的法規命令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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