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恐引模仿潮 柯P:警局擬不再提供監視器

作者: ilyfev (Everybody lies.)   2015-07-21 13:41:00
http://goo.gl/YU5ayD 中央廣播電台╱張德厚 2011-08-02 04:57
保隱私 警方不可任意提供監視器畫面
電視台在報導醉漢大鬧警局、辣妹報案等新聞時,經常播出派出所的監視器畫面。內政部
長江宜樺指出,警方監視器的畫面主要是做為刑事偵防調查之用,並且涉及當事人的個人
隱私,依規定不可以隨意提供給媒體。內政部已經發函給各警察機關,提醒警察同仁確實
遵守規定。
電視的社會新聞經常播出醉漢大鬧警局、辣妹報案或是刑事案件關係人等畫面,都是取材
自派出所的監視器。
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警方監視器的畫面主要做為證據及刑事偵防調查之用,不是拿來當
作社會新聞的憑藉。如果任意公開,也將涉及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及影響當事人的隱私,
內政部對此其實早有規定,只是沒有落實。因此,內政部已在7月初發函各警察機關,提
醒警察同仁注意。江宜樺:『(原音)我們經過跟法規相關單位檢討之後,也覺得應該要要
求我們的基層人員確實遵守這個規定。7月1日發函之後,就我初步的了解,陸陸續續還是
有4件基層員警在未按照規定之下,提供影帶給地方記者,他們違反了規定,所以都被處
以適當的行政處分。』
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繆卓然表示,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必須由事件利害關係人提出申請,並
由分局長或同層級長官同意後,警方的監視器影片才可被公開或翻拍。未來電視新聞若要
公布或翻拍影片,不得逕自透過員警或其他人員取得,必須依規定申請;不過,由於記者
不具申請資格,過關的機會很小,這等於未來記者不得再任意以警方監視畫面作為新聞素
材。
2011年的新聞稿,所以本來就是有規定啊....
基層員警把監視器畫面拿來做公關
不然一堆記者跑去跟派出所所長泡茶泡是假的喔
作者: gameguy (gameguy號:)   2015-07-21 13:42:00
搶獨家,困
作者: a1467171 (Adio)   2015-07-21 13:43:00
完全沒有畫面
作者: piyobearman (*~我愛熊愛我~*)   2015-07-21 13:46:00
這叫記者去哪裡找畫面
作者: Commando (小麥..妳在嗎?)   2015-07-21 13:46:00
推柯P這項政策
作者: adam6693 (丸助)   2015-07-21 13:47:00
讚成
作者: dodo6   2015-07-21 13:51:00
之前還有議員砲轟捷運局不提供監視器影片 結果被捷運公司打臉
作者: imac100 (岩井俊二)   2015-07-21 13:55:00
記者抄來抄去甚至超PTT到底有沒有付過錢過呀?!
作者: devin0329 (- - )   2015-07-21 13:55:00
難得推江
作者: neos042 (neos)   2015-07-21 14:02:00
以後記者都翻拍PTT鄉民討論畫面
作者: amphiprion (鋼鐵毛毛蟲)   2015-07-21 14:08:00
記者要哭哭了
作者: wishyouhowev (璇璇璇)   2015-07-21 14:16:00
公家的監視器才適用吧?我家的監視器錄到可以拿去賣妓者嗎?
作者: QloveQhateQ   2015-07-21 14:21:00
不知道這是好是壞如果是抗議行動 警察打人等爭議 沒影片有點尷尬但規定若是如此 確實該依規定走
作者: LordSo (Yesterday)   2015-07-21 15:09:00
不知道好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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