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 誤接17歲嫖客恐坐牢 妓嘆衰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717/36669776/
喊冤「他那麼壯 根本是老手」
【朱俊彥╱台中報導】台中一名應召女子,六月初與一名身高一百八十公分的嫖客性交易
後被逮,以為罰款了事,想不到警方告訴她因嫖客是十七歲未成年,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
易防制條例恐被判刑坐牢,她氣罵:「他那麼壯,再怎麼看也是大人,且動作老練根本是
老手,難道以後接客要先看身分證確定對方是否成年!」
最高可處3年徒刑
警形容,嫖客「小風」(化名,案發時十七歲)髮型、身材、背影神似漫畫灌籃高手中的
「流川楓」,而花名「鶯鶯」的黃姓應召女子(四十歲),身材豐腴、濃妝豔抹。「小風
」說,因再一周就滿十八歲,想給自己一個成年禮,才花三千元召妓,雖「鶯鶯」年紀較
大,「但還可接受」,就提槍上陣。
鶯鶯向警抱怨說,小風床上功夫老練,怎麼也不像十七歲的孩子。而國中畢業後未升學、
目前打零工的小風說,從小愛打籃球,國中身高一百七十五公分,並稱當天是他第一次召
妓,但非「初體驗」,現無女友。
鶯鶯直喊「真衰」,還指責小風:「你怎沒先說你未成年!」小風一臉無辜說:「妳又沒
問!」警方說,依《兒童及 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有
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