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志鵬:八仙彩趴未申請 新北市府難辭其

作者: jeffersonn (jefferson)   2015-07-03 13:10:49
※ 引述《clubsir (禾)》之銘言:
: 反觀水牛: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202/517256/
: 一個市長候選人,可以動用所有調查資源,函送對方陣營候選人
: 在真正面對市民安全問題時,
: 又輕輕放下,船過水無痕.
: 新北市民啊!
: 貴市市長是歷史共業,中永和最怪不得別人,原本好好地給水牛當,貴兩區偏偏要翻盤.
: 反正主席看的是黨證 不是市民的死活,懂了嗎?
: 還我牛,操!
: 再來是可憐的浮洲人...副市長講是這樣講,做沒半撇.
: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0745699983.html
: 台北市都已經甩得新北市看不到車尾燈
: 某市長還在打官腔 玩算計 最好笑的是臉書還一堆人護航,
: 看看立委席次要掉多少...科科...
: ※ 引述《fakon (奇異果好酸幹你娘)》之銘言:
: : 自由
: : 高志鵬:八仙彩趴未申請 新北市府難辭其咎
連這都可以扯水牛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020180001013800-1031105
新北市政府公設廣場使用管理要點 第2點
各機關或私人團體舉辦活動,應以政令宣導、公益、文化或社教為限
禁止進行商業展售、政治集會或宗教法會等活動。
凡於廣場內舉辦 活動者,均應事先依下列規定以書面向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申請流程
如附圖):
都已經跟你說 不能舉行政治集會 除非你跟我講 選前造勢叫做政令宣導 公益活動
再來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020180001015700-1000628
北市各項活動搭建臨時建築物管理作業程序 第五點
五、高度在一‧五公尺以下無頂蓋之臨時舞台或高度在四公尺以下無壁體
之臨時攤棚,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即可搭建。但應將核准圖說
副知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列管,免依第三點規定申請核准
所以呂跟八仙才沒有向市府申請這項活動
市府有沒有責任 反正吱吱一定說有
但實質上有沒責任 我認為頂多就是道義責任
我只是看法令怎麼寫去推論
我也不是律師 不是法令專家
要反駁的請憑據 就事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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