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lebobo (浪蕩到加州)》之銘言:
: 就法而言
: 八仙是滿倒楣的啦 因為 八仙的遊客下午 五點就清場了
: 接下來是 主辦單位收錢進場的 彩色派對 參加者
: 所以 八仙是把場地租借給 主辦單位 這是沒問題的
: 收錢的是 主辦單位 買彩虹派對的票 跟八仙樂園 不是互通的
: (當時我就覺得貴得要死,能不能下午去八仙 拖到晚上參加派對)
: (八仙說 會清場 他們不是主辦單位 頂多 算協辦)
: 責任歸屬 也應該是主辦單位 比較大才對~
: 就好像是 學校 借場地給歌星 辦演唱會
: 舞台垮了 一堆人住院了 大家應該追究演唱會主辦者 還是學校??
: 好吧 我是來討噓的~
這是基礎民法問題,版上一堆網友憑直覺互相口水。
民法規定,建築物的所有人「原則上」要負災害的賠償。但但但,就是有個但是,
如果建築物本身結構沒問題
作者:
mlda888 ((╭ ̄3 ̄)╭♡ )
2015-06-28 02:57:00推這篇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
2015-06-28 02:57:00人家是甲甲捏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6-28 02:58:00起碼雙方就這塊還有得吵 不然這兩百多個八仙都要包就完了
作者: a2156700 (斯坦福橋) 2015-06-28 02:58:00
甲甲惹到你了喔
作者:
pan0531 (= =")
2015-06-28 02:59:00推甲甲
作者:
ymwu (民也)
2015-06-28 03:00:00不管啦就是要八仙負責啦叭叭叭
作者:
nico5516 (又是ぴょんぴょん的一天)
2015-06-28 03:00:00那片空地能算建築物嗎? 我覺得有點疑問哦
作者:
zxc70227 (第一考不上)
2015-06-28 03:01:00這篇正確 只要八仙有說不得做違法活動 責任就......
作者:
Dontco (æ±æ‘³)
2015-06-28 03:01:00推甲甲趴
另外,房客用了房東的名號找來甲甲開趴,房東也未反對
作者:
Asdxz (Asdxz)
2015-06-28 03:01:00真正專業,推
作者:
nico5516 (又是ぴょんぴょん的一天)
2015-06-28 03:02:00不是阿 只有圍起來 這本身還不符合民法對建築物的定義
作者:
zxc70227 (第一考不上)
2015-06-28 03:02:00我是指無法檢查這一點啦
作者:
nico5516 (又是ぴょんぴょん的一天)
2015-06-28 03:03:00我覺得這次就單純是看看有無契約不履行~ 然後八仙看能不
作者:
nico5516 (又是ぴょんぴょん的一天)
2015-06-28 03:04:00能算履行輔助人這樣,不然就是走184損賠
八仙在這次事件的法律事件恐怕不是只有單純的租賃關係
作者:
SidMax (吼吼吼~~~)
2015-06-28 03:04:00要看八仙協辦到什麼程度還是整個丟給主辦單位。還有雙方合約怎訂的
作者:
zxc70227 (第一考不上)
2015-06-28 03:05:00誰說員工就是管理人XD 這點還滿好笑的
要看協辦的範圍~若八仙人員可以任意進入(?) 那豈不
作者:
zxc70227 (第一考不上)
2015-06-28 03:06:00主要還是看合約啦 只要有提到不能從事違法會危險行為基本上這次責任就會減輕許多了
簡單的說一切看契約 別亂猜了八仙董事長在裡面都不見
如果本活動八仙跟消費者有直接締約 契約責任絕對跑不掉
作者:
zxc70227 (第一考不上)
2015-06-28 03:07:00員工看趴不代表它需要負監督責任 也不代表他進去時是以
在商業慣例上 主辦者(ex.呂先生)可沒這麼大度任人進
作者:
SidMax (吼吼吼~~~)
2015-06-28 03:07:00如你說的 房客辦趴收門票 房東有分到收益嗎?還是純場地
作者:
zxc70227 (第一考不上)
2015-06-28 03:08:00除非說是八仙叫員工去管這個趴
吸毒是無庸置疑的違法行為 粉塵趴當初有寫明要噴火?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5-06-28 03:08:00這個要打官司才能確定下來,民法嘛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15-06-28 03:09:00
八仙、主辦單位與遊客的關係,不僅僅是租賃關係
八仙都寫自己協辦方 怎麼樣也算本次活動服務的提供者
作者:
zxc70227 (第一考不上)
2015-06-28 03:09:00所以我說要看合約怎麼寫啊......
作者:
hugr86 (sho)
2015-06-28 03:10:00有些神邏輯網友沒看到兩方合約就一口咬定八仙要賠
作者:
SidMax (吼吼吼~~~)
2015-06-28 03:10:00比較好奇 八仙能向主辦索賠嗎?
作者:
flybow (yyyyyyyy)
2015-06-28 03:10:00吸毒 違反公序良俗 契約有無效可能啊
作者:
BearJW ( )
2015-06-28 03:10:00八仙負責拆帳收錢 有事請找主辦單位 依法行政 洩洩指教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15-06-28 03:11:00
watameki 講的消保法就是重點之一
作者:
zxc70227 (第一考不上)
2015-06-28 03:11:00有可能可以
作者:
hugr86 (sho)
2015-06-28 03:11:00充分表現出台灣民粹 找有錢的要就對了
否則只是灑粉塵 這樣的契約 八仙簽了很正常--若真要
作者:
zxc70227 (第一考不上)
2015-06-28 03:12:00就八仙是場地租借方這點
作者:
flybow (yyyyyyyy)
2015-06-28 03:12:00要把八仙當成侵權人 舉證責任這關不好過啊
重點就是 有可能八仙是真的完全不用賠的 而且是合理的
一邊高喊喔伊喔伊一邊噴火助興-導致火災->八仙要賠?
CassSunstein 到底有甚麼毛病跟八仙過不去
作者:
flybow (yyyyyyyy)
2015-06-28 03:13:00就算突然主辦方噴火 八仙更不用賠啊
消保法責任哪管你內部的權責分工關係 對消費者就是一體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15-06-28 03:14:00
再者,一般的房東不是企業經營者,問題沒有那麼簡單
依消保法是可向八仙索賠 但條件是八仙不只是租場地的
我去看活動網頁 只看到八仙就是協辦方 根本不知道八仙跟主辦單位之間的分工關係 消費者怎知道八仙就只是出場地?
我文中用的是「若是」「若是」..只是提醒某些人腦袋別鐵桿一塊 直接認為100%八仙有責任-這是我文意
作者:
flybow (yyyyyyyy)
2015-06-28 03:18:00是啦是啦 你當然可以八仙主辦一起告 只是八仙的責任在哪
若不是那些鐵桿網友應去念民法 怎麼卻問我去念民法?
租借場地也是協辦有啥問題?實際上單純租借場地要扯到八仙身上很難,就這麼簡單
「若是」八仙沒盡到注意義務->則八仙因此該賠-合理!「若是」八仙已盡到注意義務-則八仙不用賠-這也合理
作者:
zxc70227 (第一考不上)
2015-06-28 03:21:00而且八仙要賠多少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鐵桿網友只會說"反正八仙(不管有無注意到)都該賠"!!
作者:
zxc70227 (第一考不上)
2015-06-28 03:22:00因為主辦沒錢啊 如果今天主辦超有錢 風向又不同了
我才PO文說 哪有這麼100%的鐵嘴認定?民法這麼講嗎?
作者:
flybow (yyyyyyyy)
2015-06-28 03:23:00那你要怎麼證明八仙未注意
八仙夠聰明+有能力就該花錢買名聲,至於他是否真的該
應注意而未注意根本三寶帝王條款 不過也是要舉證就是
作者:
hugr86 (sho)
2015-06-28 03:24:00某人叫咬住租場地的八仙一定要賠~以後租房子給人要照三餐
作者:
flybow (yyyyyyyy)
2015-06-28 03:25:00一般刑事有檢察官幫你去凹過失 民事過失自己證明就不簡單
作者:
zxc70227 (第一考不上)
2015-06-28 03:26:00煙火會引發火災也是基本常識啊= =問題是發生粉塵爆炸不會只有一個原因 煙火也是不能因為這點就說八仙未注意 這樣以後國慶煙火停辦算惹因為萬一發生火災又會被說 這是基本公安嘗試唷揪咪
作者:
flybow (yyyyyyyy)
2015-06-28 03:28:00不過要一起告是對的 有告還是有機會...
作者:
zxc70227 (第一考不上)
2015-06-28 03:28:00常識 今天怎麼一直錯字......搞到幾個人輕重傷無關 不會因為人多就不同了這不也是基本常識嘛= =重點在於"因" 而不是果 不要倒因為果
扯消保的去看一下台中地院94年中小字1500號法院認單純提供場地非屬消保法規範對象
八仙是否有跟主辦方簽像你說的不能違反善良風俗契約這是重點啊這問題最多只扯到民法吧
作者:
hugr86 (sho)
2015-06-28 04:06:00因為他民法說輸人 就扯消保法 不說了 怕某人悲憤的睡不著
某h根本頗呵 連消保法7III擴大保護主體範圍都不知道嗎?現在的消保法涵蓋的打擊面是非常之廣的
作者:
curryh (開開)
2015-06-28 04:24:00這舉例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6-28 04:39:00
推
來啦 台中地院102年度訴字第1891號 漆彈場地的提供者跟舉辦漆彈活動的主辦人負消保法第7條第3項的損害賠償責任
w你舉的那判決最好是單純的場地提供不知你是真不懂還是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