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義美食品FB 粽葉含二氧化硫超標真相說明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6-18 14:37:45
所以現在的問題是:「要回推幾層才算原材料」了嗎?
竹皮→燻二氧化硫→清洗→包粽
A    B    C   D
以上四個時間點,哪個才算是執行D加工的工廠應該負責的原材料?
義美、新東陽自行送驗合格的是C,桃園市衛生局檢驗的B
法規規定對象是B還是C?
若是B,那今天義美成立一家子公司從事粽葉加工
再從該公司購入,那義美跟子公司是都會沒事嗎?還是子公司一樣會有事?
※ 引述《aal (生態小尖兵)》之銘言:
: 依據1040430公布的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
: 20防腐劑、二氧化硫及亞硫酸鹽類之20035亞硫酸鹽
: 11.4其他加工食品,殘留標準是30 mg/kg
: 此法規範的是原料非成品,故的確是檢驗原料
: 以原料標準檢視原料,沒什麼不妥吧
: 法規規定進口粽葉要用二氧化硫消毒,但是殘留量不得超過30 mg/kg
: 所以就是該公司清洗粽葉的二氧化硫濃度過高
: 其他家合格沒甚麼好奇怪的
: 一般購買食品原料賣家會附上該批檢驗規格書
: 賣家的檢驗報告是由第三方執行或是自主執行就看兩方採購怎麼談
: (通常是自主檢驗,節省送驗成本)
: 買主參考該規格書,同時可自主檢驗
: 法規也會規定一年必須送第三方檢驗幾次(通常一年一次)
: 所以賣方某批次檢驗標準造假,買方沒檢驗是稀鬆平常的事
: 因為食品的檢驗項目龐大而繁雜
: 如果真的每批、每項都驗,徒增成本,最後也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 若法規強制執行,第一個一定是資本較小的廠商會倒,接著食品大漲
: 由於食品是民生必需品,上漲之後其他物價勢必跟著漲。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5-06-18 14:39:00
可是粽葉不是食品啊 為何算食品原料 因為這裡是鬼島嗎w
作者: aal (生態小尖兵)   2015-06-18 14:39:00
買進來後,入廠就要符合食品標準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6-18 14:39:00
為什麼是"竹皮"?
作者: turtleone (Andy)   2015-06-18 14:40:00
都一樣 不管在哪裡 粽葉就是粽葉 就是0.03g/kg
作者: kendo26 (重劍無鋒)   2015-06-18 14:41:00
所以義美不能自己處理,要另外成立公司洗粽葉??
作者: edison (edison)   2015-06-18 14:42:00
好的工廠管理是從B就開始
作者: peace1way (世界不和平)   2015-06-18 14:42:00
那你知道為什麼沒下架嗎?不是包材就都同一樣的東西呀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6-18 14:42:00
吃粽子,就是要吃粽葉的香氣呀,不然用綿布包的粽子有味道?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6-18 14:43:00
我們用保麗龍裝食物,但不會想要吃保麗龍的味道.
作者: aal (生態小尖兵)   2015-06-18 14:43:00
超標不一定要全部下架,可以限期改善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5-06-18 14:44:00
清洗後,燻二氧化硫是殺菌又說不能超過這麼微量,那燻屁
作者: MadMagician ( )   2015-06-18 14:44:00
只能說這規範有問題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6-18 14:44:00
但吃粽子,就是要吃竹葉呀,用荷葉、月桃葉,味道就不一樣了
作者: aal (生態小尖兵)   2015-06-18 14:44:00
回你原本的問題,通常你知道該公司的原料不合格了,當然不會
作者: turtleone (Andy)   2015-06-18 14:44:00
0.03g/kg 不算很微量吧
作者: peace1way (世界不和平)   2015-06-18 14:44:00
aal麻煩就不要丟臉了,衛生局給的不是限期改善不下架
作者: peace1way (世界不和平)   2015-06-18 14:45:00
此次檢出超標的生粽葉,因經過清水處理、蒸煮,仍可繼
作者: aal (生態小尖兵)   2015-06-18 14:45:00
給error123 乳原料進廠的確就有標準 殺菌後也會有標準
作者: peace1way (世界不和平)   2015-06-18 14:46:00
續使用,因此並沒有下架回收。<-這次查驗的科長說的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6-18 14:46:00
同樣的事情發生在統一身上,這邊的反應會怎樣?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6-18 14:47:00
雙重標準跟精神分裂症果然是八卦板特產
作者: turtleone (Andy)   2015-06-18 14:47:00
嗯 所以他們違規是事實他們下次要進口合格的葉子就這樣
作者: plant (ヽ(゚∀。)ノ 呀比)   2015-06-18 14:48:00
違規是事實 可是讓消費者吃到的依然可以檢驗合格
作者: duo0518 (Kira)   2015-06-18 14:48:00
進口前洗跟進口後洗是有不一樣嗎
作者: turtleone (Andy)   2015-06-18 14:49:00
對 就是這樣
作者: plant (ヽ(゚∀。)ノ 呀比)   2015-06-18 14:49:00
跟違規是事實 讓消費者吃到的也確實有問題 兩者還是有差別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6-18 14:49:00
之前精煉後的回收油到底可不可以用,檢驗也過啊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6-18 14:50:00
也就是,他們進口違規的葉子,就算他們把含硫葉子,洗過,變
作者: g7063068 (屏東尼大木博士)   2015-06-18 14:50:00
某樓知不知道有種東西叫做信用 信用破產的東西就別提了
作者: MadMagician ( )   2015-06-18 14:51:00
不要再扯油了 根本不一樣
作者: g7063068 (屏東尼大木博士)   2015-06-18 14:51:00
想也知道端午節要到了 政府公部門又要宣揚一些低能政績
作者: turtleone (Andy)   2015-06-18 14:52:00
法規上不行 因為二氧化硫超過許可值
作者: plant (ヽ(゚∀。)ノ 呀比)   2015-06-18 14:52:00
黑心油想吃就去吃啊 又沒人攔你 連他們老闆自己都不吃的東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6-18 14:53:00
不然就改法規,以後廠商用不合格原料改造成合格就合法
作者: duo0518 (Kira)   2015-06-18 14:53:00
回原PO B這時候還只是桂竹葉 C才是粽葉
作者: g7063068 (屏東尼大木博士)   2015-06-18 14:53:00
海關那邊根本沒人在驗有沒有超標吧ww這政府 不意外
作者: YHN0987 (YHN)   2015-06-18 14:53:00
端午節驗粽子,中秋節驗月餅....一直是這樣呀
作者: g7063068 (屏東尼大木博士)   2015-06-18 14:54:00
法規不轉彎 9.2要不要首都在南京^^最高峰在喜馬拉雅山^^
作者: MadMagician ( )   2015-06-18 14:54:00
你不要打臉自己好不好 處理跟再製是有一樣嗎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6-18 14:55:00
那請你定義甚麼叫處理,甚麼叫再製所以進不合格的原料,處理成合格的就ok?
作者: GJman (好人好事代表)   2015-06-18 15:00:00
所以你會去吃未處理的粽葉就是了 去吧
作者: LJY99 (黑框眼鏡)   2015-06-18 15:00:00
不合格原料本來就不能再加工,當作合格用啊!義美真的把消費者當傻子在耍嗎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6-18 15:04:00
這邊本來就有問題,不合格的原料到底能不能處理成合格?就像頂新能不能先在國外搞一家白手套公司先處理原料如果同一標準,就是源頭追溯,不行的就是不行還是說今天可以允許原料經處理後檢驗合格就可以?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6-18 15:07:00
所以我才越看越糊塗啊這...
作者: edison (edison)   2015-06-18 15:07:00
就像過期原料可以拿來驗沒問題就照用嗎?
作者: MadMagician ( )   2015-06-18 15:08:00
你要承認餿油是合法原料是你的事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6-18 15:08:00
所以探討制度的本源比在那邊吵哪家廠商違規重要得多但看來看去,除了原po,幾乎沒有人要討論制度是,除了要推幾層外,產品合格與否是否檢驗是唯一標準?之前油案的問題就在於,油經過精煉變成檢驗合格但這部分大家怎麼想都不對,是檢驗是產品唯一標準還是包括產品來源也需要有一定的規範?或者是有些人用所謂工業用原料來做食品,但檢驗通過那這部分又要怎麼算?
作者: m902532002 (123)   2015-06-18 15:45:00
依據食品良好作業規範準則 原材料:係指原料及包裝材料原料:係指成品可食部分之構成材料,包括主原料、副原料及食品添加物。若是屬於包材其實法規沒有規範耶!!!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6-18 15:58:00
WHAT!? 不過依照這篇 #1LWdKaXZ (Gossiping) 提出的95.05.25衛署食字第0950021666號,也算是規範了那篇的縮網址:https://goo.gl/Blndxf
作者: m902532002 (123)   2015-06-18 15:59:00
回覆innominate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不能使用有毒的原料作為食品沒看到補充法規,那就是算有規範了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6-18 16:04:00
所以現在的問題還是在B、C,那個算是D應該負責的原材料。目前義美、新東陽的說法是認為C才算是原材料,B是原材料的原料。真是太複雜了 ( ′-`)y-~
作者: m902532002 (123)   2015-06-18 16:07:00
B是原材料,但是補充法規有規定就算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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