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義美食品FB 粽葉含二氧化硫超標真相說明

作者: Osuma (傷心難過覺得冷)   2015-06-18 14:33:32
※ 引述《HermesKing (Hermes)》之銘言:
: ==
: 一家這樣講還要質疑一下,兩家都這樣講... 嗯。
: 有沒有好心的鄉民提供一下食品廠到底可不可以進口「不合格」的原料再進行加工?
: 可以的話,那就沒問題純粹驗錯樣;不可以的話那就GG了,跪求解答啊!
驗錯樣?
如果進工廠說要拿東西去驗 我想工廠都會配合 順便講清楚製作過程
這樣檢驗人員才知道要拿什麼樣的料去檢驗才能驗出有沒有問題
(攤手)
再來SO2這東西 剛才google一下
這是合法的添加物 用途是防腐
防腐劑[編輯]
由於二氧化硫的抗菌性質,它有時用作干杏和其它乾果的防腐劑,
用來保持水果的外表,並防止腐爛。二氧化硫的存在,
可以使水果有一種特殊的化學味道。
好了 我問一下哦
葉子會不會爛掉? 需不需要防腐劑?
如果是可直接食用的食物含量超量 那當然有問題
http://0rz.tw/EVInz FDA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摘錄)
◎食品原料使用漂白劑,
除樹薯澱粉用量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為0.15g/kg以下,
其餘加工食品原料用量得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為0.030g/kg以下,
惟麵粉及其製品不得使用漂白劑。(98.03.27衛署食字第0980402898號)
◎瓜子及開心果類食品,
其二氧化硫殘留量應為0.030 g/kg(30 ppm)以下。
(93.02.03衛署食字第0930001500號)
◎榨菜產品二氧化硫殘留量之管理,
應依「其他加工食品」標準辦理。(92.09.22衛署食字第0920051148號)
◎「倫教糕」如以再來米、糖及水為主原料製成,則並非麵粉製品,
其檢出二氧化硫0.030 g/kg並未違反規定。(81.09.02衛署食字第8161489號)
◎生鮮蟹腳屬低層次加工食品,
漂白劑之用量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應為0.030 g/kg以下。
(80.08.26衛署食字第975393號)
◎食品添加物之使用範圍及限量,應符合本署所定之標準,
本件訴願人製售之金針產品經桃園縣政府等五縣市衛生局依據本署公告之檢驗方法檢驗,
檢出二氧化硫均高於用量標準4.0 g/kg,與規定不符,
訴願人自難免罰,與食用者有無因此致病或死亡無關。
(98.07.03衛署訴字第0980013444號)
然後法規規定的殘留量是指針對成品實物的殘留量 你拿粽葉(不能吃的)去驗?
阿處理流程都有水洗烹煮了 怎麼不是去拿處理好的粽葉去驗?
怎麼不是直接拿外面賣的成品粽子去驗?
這樣不是比較直接嗎?
故意要修理義美卻意外打到新東陽而已啦
作者: CPer (CPer)   2015-06-18 14:37:00
可惡好不容易桃園選了DPP 但連DPP都要修理義美
作者: xzcb2008 (非常森77牛)   2015-06-18 14:37:00
樹薯澱粉麵粉都是原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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