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律不能強人所難」 撞死人改判無罪

作者: MagicJohnson (魔術強森)   2015-06-17 10:00:52
※ 引述《WeiShouBou (狗賊韋小鴇 )》之銘言:
: ※ 引述《DID5566 (趁亂出院)》之銘言:
: : 「法律不能強人所難」 撞死人改判無罪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617/630448/
: : 交通規則一定要遵守,否則發生意外結果可是會差很多!
: : 《聯合報》報導,101年4月26日下午,王男開小貨車經梧棲區港埠路口,撞上闖紅燈的機
: : 車,吳女人車被撞飛,送醫急救不治。
: : 一審法官認為,別人違規事實明顯,但自己仍有充足時間可採適當措施避免發生車禍,不
: : 能以信賴別人會遵守交通規則為由,免除自己責任,判處2個月徒刑。二審法官則依交通
: : 事故調查報告和委託交通大學鑑定結果,都顯示騎士闖紅燈是肇事原因,小貨車司機無肇
: : 事因素,司機無從防止車禍發生,法律不能強人所難。(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一審沒錯阿
: 不能說貨車毫無過失啊…
: 梧棲那段路非常的空曠
: 也許小貨車有超速駕駛的可能
: 畢竟大家所知的馬路新三寶:
: 計程車、貨車、mazda3
: 一堆都油門一踩就忘了有剎車功能的
你這鍵盤法官有別只憑感覺判斷好嗎?
台中高分院的判決也有了
看一下可以嗎?
102年度交上訴字第1875號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規定:「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
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而所謂「注意車前狀況」之情形,是指駕駛人
就其注意力所及之情況下,對於車前已存在或可能存在事物應予注意,以便採
取適當之反應措施而言,是駕駛人注意車前狀況,應建立在行車當時之時間、
空間之一切狀況下進行綜合判斷。倘若他人之違規行為係不可預見,且無充足
之時間可採取適當之措施,以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之結果時,自不得課以駕駛人
對於不可知之對方違規行為有預防之義務。
然後高院法官有一些說明來論證被告是無法採取適當之措施的
但我猜你不會看 所以直接簡要說明
1.無法證明被告有超速
(該路段限速50)
2.小貨車需在距離刮地痕起點以東35.3公尺以上處(假定雙方在刮地痕起點互相
撞擊),發現機車自左前方車陣駛出,本身並立即採取緊急煞車,始有機會避
免與機車發生撞擊。就面對綠燈直行之駕駛人而言,於駛近肇事號誌路口時,
殊難預料有任何其他駕駛人會不畏生命危險,貿然侵入其行駛路線之車道。
(這段話是在高院時委託交通大學鑑定中所述,非法官自己論述的,但有引用)
3.臺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車禍事故發生原因,認:因設有行車管制
號誌之交岔路口,係依照號誌時制計畫,以燈號顯示,輪流分派予不同行向車
輛之通行路權,遵照號誌指示者路權絕對優先,違反號誌管制者無路權;鑑定
意見並認:被害人違反號誌管制進入路口,為肇事原因;被告則無肇事因素
(這是地院的時候就有的鑑定報告,但地院法官不採...)
簡單來講
地院法官是認為
雖然台中的那個鑑定報告說了被告非肇事原因 被害人才是
不過你的鑑定報告只考量了被害人闖紅燈
其他都沒看
但我法官什麼都有考量進去
所以這個報告我不採
高院法官是認為說
我再多丟一個鑑定單位幫我判斷
結果交通大學的說被告就算立即煞車也沒辦法避免
那就沒有過失了
所以一個是靠專家一個靠自由心證
高下立判囉
作者: john50710 (孫胖)   2015-06-17 10:04:00
我覺得兩個都對阿,的確是不能只看有沒有闖紅燈判斷,既然沒有別的證據說服法官是不可避免的,那也只能判都有過失阿。
作者: abc123any (abc123any)   2015-06-17 10:06:00
樓上,罪疑唯輕
作者: crazyfox0927 (小籠包)   2015-06-17 10:06:00
樓上的無罪推定都忘光光,既然你無法證明貨車司機超速,那就只能推定他未超速,未超速是要違什麼規?我指john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5-06-17 10:10:00
沒有證據證明司機無責任 所以判他有罪..XDDD
作者: aa384756 (yst)   2015-06-17 10:14:00
無罪推定被GG了 希望你不是法律相關行業
作者: john50710 (孫胖)   2015-06-17 10:18:00
那個跟超速無關吧,只是判斷有無過失的其中一環,但不是全部。不過的確只看下面的摘要就對法官的思考方式評論很不對,也忘記考量無罪推定(但目前覺得跟內心印象的意義感覺不是很合),我再想想。
作者: jeos (jeos)   2015-06-17 10:36:00
相信專家和專業很難嗎?一審的法官何不先請專家先做專業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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