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隨機殺人事件的成因與現象探討 李茂生

作者: spacealien (崩潰吧鄉民)   2015-06-07 20:11:59
※ 引述《cama (Truth)》之銘言:
: 李茂生老師-日本一橋大學法學博士,現為臺大法律系教授,善將自身對法學的概念融於
: 現實生活之中,用諷刺戲謔之與針砭時事、政治的言論多引起正反論戰。
: 或許,這些社會案件的發生或許是一種現今
: 社會結構與社會問題的一種病徵,
我之前剛好跟那些愚蠢社會系的稍為戰過他們所謂「用社會結構和社會問題的病徵」
去論述犯罪,這張圖是講性犯罪心理學的書籍截圖
http://imgur.com/5SGLvf7
上面說從「社會學」角度去剖析強暴的成因,也就是社會結構和社會問題這些洨,
說是女人出來和男人爭地位,然後男人要把女人推回原本的傳統婦女地位,而強暴
是其中一個手段。
說真的,請問有誰覺得有多少強暴犯的腦袋會複雜到去在乎什麼女權不女權?
不然某個「社會系」大學生摸奶的時候,難道也是想把女生推回傳統地位才摸的嗎?
他們很多所謂用社會結構去做的一些自認為是整體性的論述,結果都和個體心理上
根本差了十萬八千里
那些法律系跟社會系的還很喜歡舉用一個例子來說「不然自己打手槍解決就好了
幹嘛要去強暴」 (開始腦補強暴犯很可憐,尤其是一些愚蠢女學生)
連一些所謂性犯罪心理學尤其是同情罪犯的女學者寫的書我都看過上面這個迷思
盲點就是,那麼應召站和私娼寮以及各種提供性服務的業者通通可以倒閉了,
因為男客人只要自慰就能滿足了。
很簡單的舉例思考就能戳破的迷思,竟然在學界被這麼廣泛使用,說明了他們對於現實
社會的觀察和思考能力很有問題,講白話就是只會讀死書而且活在象牙塔。
: 而社會大眾將自己對於「正義」的想像和「邪惡」的不
: 滿加諸于對該類罪犯執行死刑的執著,或許也是另一種社會現象的展現。
: 在台灣,往往一出現殺人事件,隨之而來的便是廢死與否兩造的激烈論戰,我們不斷聽見
: 正反方的論述、受害者家屬的心情,卻很少能夠聽見加害者的聲音,他們為什麼這麼做?
: 為什麼變成我們欲除之而後快的社會“變態”?
有一種模式可以製造出全世界最兇殘的重傷害殺人犯,樂在其中還有快感的那種,
就是童年受虐且沒有任何外力介入制止,在歷經嚴重且長期性的心理和生理受創後,
個體唯一的自救手段就是使用暴力回應。
在這過程中因為教育常常說一些包著糖衣的和平理論,諸如什麼使用暴力不對且無用、
溝通可以彌平糾紛等等,然而現實世界往往不是這麼理想化,許多個案,個體若
真的嘗試使用,碰壁之後往往附帶極大的曲辱,結果就是種下他們日後更加鄙視
這些社會價值的種子。
(暴力若沒有「有效的」被國家公權力獨佔,那麼拳頭最大的就是王法,遭受威脅
也只能以暴制暴。在台灣社會仍有黑道和高利貸猖獗的各角落,有沒有很熟悉?
這要感謝法律系對犯罪者人權的保障和各種同情論述)
隨著個體漸漸成長,他們會開始試探性地使用暴力回應。失敗的反抗會遭致更嚴重
的攻擊,所以衝突的也會一次比一次慘烈。
最終成功後就是得意洋洋,覺得自己猶如神般了不起,開始認為這種方式才是
真正的世界王道,開始普遍的以這種方式最為與他人的聯繫手法。
關鍵點:若在兇殘化階段能有公權力有效介入制止,便能從源頭阻止這種人產生。
然而,公權力往往不彰,不彰的原因往往是警察辦案上的困難,困難又來自於法律系
對犯罪者的保障和對證據的極端嚴苛要求,這點只要看黑道去找碴的時候找警察往往
缺乏有效且立即的保障,一堆人被嚇到搬家甚至逼死一堆就可知。
當然法律系的對這些是漠不在乎的。
真正的心理動機就是深藏於心中的"憎恨",而不是什麼狗屁誤解,真實的暴力心理
是很殘酷且令人脊背發涼,不是什麼包著糖衣的無知學者寫的誤解或心理疾病、社會弱者
之類的講法。
(犯罪心理學者分兩派,一派就是寫的很好聽一切都是誤解那種,有點實務經驗或觀察過
身邊這類人的人都會知道他們是大錯特錯的,因為學者們往往缺乏實務心理經驗,
只能用想像力去做推測,然而如果又碰上法律系社會系那種同情美化罪犯的大迷思,
就會做出這種包著糖衣的愚蠢論述)
所以說這些人為什麼產生,法律系和社會系這些假掰道德事業家,那種保護
垃圾的態度和作為正好給了他們殘害他人,並使的被殘害的個體「發展」成變態
的機會和溫床。
然而那種法學大師對這塊是絕對無知的,他們活在平行世界和象牙塔裏面,
現實暴力殘忍、猙獰且確實有效,他們想像的暴力則是弱勢且誤解又可溝通可教化。
若不是暴力被國家公權力獨佔,那麼人與人之間的道理絕對就是暴力,這就是真相,
跟法律系社會系他們那些狗屁社會學理論講的很美好那套徹底相反,
他們每每在街上高呼的各種和平口號在這時候是絕對不適用的,
要不是他們最恨的警察在旁邊保護他們,否則白狼隨便就可以滅了他們,
他們只有親身遭遇威脅的時候,才會發現這點,而這點現實世界的多數一般人早就都知道
,只有他們不知道,所以整天同情犯罪者並主張輕判或不要判。
喔對了,當你遭遇威脅的時候就知道了,你在暴力上若無法和對方抗衡,
那麼唯一能制衡對方的籌碼,只剩下對方將付出的代價,即是公權力的制裁,
然而法律系和社會系那些智障卻竭盡所能在削弱這個代價,
也就是嚇阻力,所以我說,變態之所以產生,他們法律系恰恰是很大的原因。
: 民主鬥陣特別舉辦了兩場系列講座,第一場邀請李茂生老師為我們講解無差別殺人犯產生
: 的原因與背後的社會現象,第二場預計邀請支持死刑與廢死兩造進行對談(詳情日後公告
: )
民主鬥陣如果信這種論調,那麼改成智障鬥陣算了
他們也是廢死聯盟的嗎?是的話鐵定是信了
: 俗話常說:面向陽光,陰影就在背後,但看不見並不代表不存在,因此民主鬥陣邀請您一
: 起試著觀看那些陽光照不到的角落。
你們懂個屁,大話說一堆而已,路邊隨便一個「活在現實世界」的阿婆都懂比你們多
,這裡是現實世界,談論的是現實世界的人與人,當理論與現實牴觸,
那麼錯的不是這個世界,而是你們的理論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
上一篇的推文還有那種搞社運的自以為是地在那說一些這個法學者很有道理之類的,
真的是無知+自大而已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06-07 20:14:00
強暴犯會強暴是因為馬狗執政 懂?
作者: mormegil (黑劍)   2015-06-07 20:16:00
先補血 廢死人會來噓
作者: eeveelugia2 (芝加哥路人甲)   2015-06-07 20:17:00
因為只要把所有犯罪理由歸因於社會 就沒人需要負責了
作者: wesleygibson (wesleygibson)   2015-06-07 20:18:00
強烈建議 性侵慣犯死刑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06-07 20:20:00
印度政客狂言:是女性自己想被強暴
作者: waterjade (wj)   2015-06-07 20:20:00
聽完惹,和你以為會講的東西差得有點多XD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06-07 20:22:00
剛剛不是還在講什麼社會階級沒流動 導致魯蛇絕望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06-07 20:22:00
研究結果就支持假設一,拿個癡漢的個案當通例,你文組的喔?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6-07 20:22:00
文組不意外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06-07 20:23:00
研究數據、樣本咧? 還是你做奶昔大哥質化研究只要一個樣本?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6-07 20:24:00
強姦犯純粹是自己睪丸漲大懶叫癢而已
作者: exparte (查拉圖斯特拉)   2015-06-07 20:26:00
推這篇,犯罪確實一部分是社會,但是行為人才是最應承擔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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