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警察吃案?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5-06-07 12:42:38
毀損不罰過失好嗎...........
重點是損害賠償有做就好了
這種案子不是吃案
而是..........浪費司法資源
※ 引述《kkk543 (我愛夏天)》之銘言:
: 我車子停路邊被毀損去報警
: 警察說不用開3聯單 會調周圍的監視器 然後陪我去問周圍卡拉ok店
: 店家說是客人喝酒不小心的 拿維修單賠錢和解
: 我一直說我要開3聯單 他們就一直扯別的
: 警察吃案?
作者: qnemail5566 (9n阿湄56)   2015-06-07 12:45:00
浪不浪費 警察不能幫當事人決定好嗎?
作者: xd1943 (心愛的再會啦)   2015-06-07 12:45:00
你法官還檢察官?
作者: sikadear (two.o.clock)   2015-06-07 12:54:00
先做紀錄不一定要告啊…
作者: uj2003 (Suzumiya)   2015-06-07 13:09:00
基本權益被你說浪費 法治觀念?
作者: kenro   2015-06-07 13:09:00
本來就是浪費資源 能拿到錢就快拿了 還在扯別的想上法院
作者: kenro   2015-06-07 13:10:00
怕有問題可以雙方寫和解書 這麼簡單的事就可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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