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homasr (啦賞)
2015-06-06 18:26:24都已經民國超過一百年了,
國父的思想卻還沒實行完成。
加增空屋稅、空地稅,就是對炒作的投機客判死刑。
只要通過兩條法案,台灣的居住正義就可實現:
1.空屋稅:
只要無法證明屋子不是自住(可以靠戶籍)、沒有報營業用(靠營業稅來證明),
就列為空屋。
稅率為營業稅的10倍就好。
當然,當包租公不是罪,
但有錢的包租公收免稅的租金;沒錢的繳租金卻不能抵稅,這就有違公平。
只要這樣開徵,
投機客的空屋就會大量釋出,
市場上租金就可降低,且沒錢,租房子的,終於可以用租金抵稅了。
而政府,則終於可以抽到包租公的稅了(營業稅)。
且配合租金登錄,便可讓市場租金透明合理化,
因租金降為合理,房價自然修正到合理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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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建商可享建物完成後有一年的自用緩衝期,
一年後賣不掉,才列為營業用。
新房子價格都掉了,中古屋會不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