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殺童命案
大家都不樂意見這種悲劇
結果變成大家指責 警察取消護童專案
學者、政治人物、家長、還有很多大家無不疾呼 "護童專案"
彷彿好像只要執行這個專案,就不會有悲劇發生了。
實在是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做秀給大家看!
還記得鄭捷 捷運殺人事件吧!
那時大家無不沸沸揚揚,吵著捷運警察隊要擴編警力
(事實上捷運警察隊根本沒屁用,連簡單的處理迷途老人也不會,只會把老人載去
給當地派出所的警員處理,真的是標準的紙板警察)
搞得警察局的霹靂小組隨車安維、各分局的偵查隊也要支援捷運車廂安維
大家都認為投入警力在捷運上,就可以有效遏止隨機殺人的發生
結果呢?
現今另一個嫌疑人只是挑了另一個地方下手,就弄得整個國家人仰馬翻。
回到正題,殺童!
1.最近新聞媒體再次重提台南湯姆熊殺童,也是一樣使用割喉方式
地點在哪裡?是湯姆熊。
時間呢?是下課時間。
被害人與嫌疑人並不熟識。
2.最近的一起李靖勒斃國小童
地點在哪裡?李靖的租屋處。(雖然是從學校大門帶走的,但是如果對照
警察在學校護童,你認為警察看得出來,李靖是要即將對國小童殺害的人
嗎?)
時間也是下課後。
被害人與嫌疑人熟識
3.這次的殺童事件
地點是在校內
時間是在上課中
被害人與嫌疑人並不熟識
我想表達的是 真的只要警察在執行護童專案會有效嗎?
有人說的沒錯,護童專案搞到後來就是交整,不然就是呆崗罰站。
真的要殺國小童,根本還是防不勝防
一個派出所可以出多少警力,保護一間學校!
就我知道我所在市區(六都其一)的派出所,白天大多數的時段只有不到3個警察要負責
整個轄區治安(當然如果是中北部的警力會比較多一點)
但是說真的要讓警察定在一間學校,以這間派出所根本做不到(轄區內有兩間國中小)
因為站不了多久,肯定就有民眾報違規停車的110了。
警察根本疲於奔命,更不用說平常還要處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精神病患強制就醫、
家暴或其他瑣碎的事情(諸如:妨礙安寧,街坊鄰居積怨甚深的吵架糾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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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比較偏向把學校自聘的工友(顧守衛室的那種解聘)改發包給保全公司
因為說真的這種工友非殘即老居多,遇到事情連走路去查看都不會,只有撥打110的作用
矮牆不一定要架高,但可以參酌軍方做法,設置紅外線感應裝置及圍牆邊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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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OP了,但還請鄉民鞭小力點,真的護童專案沒啥屁用。
只是讓隨機殺人魔再挑另一個地方下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