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路邊的花不要亂採 否則……

作者: icq87093661   2015-05-31 00:36:07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路邊的花不要亂採 否則……
3.完整新聞內文:
為了8朵花鄰居撕破臉!5月中旬,新竹市一名潘姓婦人(74歲),在社區花圃看到盛開的
天竺葵,情不自禁剪下8朵,還移植到自己的花圃內,天竺葵的主人孫姓婦人(64歲)發
現自己的花被偷走,心急的到附近花圃查看,發現隔壁潘婦花圃竟多了顏色與大小相似的
天竺葵,一問之下潘婦才坦承偷竊,兩人一言不合鬧上派出所。
孫婦氣急敗壞告訴警方,自己悉心呵護照顧這些天竺葵半年之久,好不容易熬到盛開,竟
被人「辣手摧花」還移植到自己花圃裡。她看到潘婦花圃裡有一模一樣的花,仔細查看,
發現這8朵花才剛移植、切口還很工整,於是找來潘婦理論,沒想到潘婦竟回嗆:「你的
花很漂亮,要分享啊!」還大言不慚說:「因為找不到你,我就剪了!」
潘婦則向警方喊冤,直說自己沒有摘那麼多:「我只有摘兩朵!」同時向孫婦道歉,表示
自己因為花太漂亮,忍不住想佔為己有才變成「採花賊」,希望孫婦能夠原諒,並願意賠
償所有損失。不過孫婦認為,1株天竺葵雖然才10元,但自己照顧「她」們半年了,精神
和情感的損失難以估計,由於孫婦堅持提告,警方訊後,將潘婦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律師錢炳村認為,若孫婦堅持提告,潘婦行為可能構成竊盜罪和毀損罪,但檢察官不一定
會起訴,可能會因微罪不舉而不起訴或緩起訴,錢炳村說:「一株花苗10元,孫婦損失8
0元,案情並非重大,檢察官可能會斟酌量刑。」(黃羿馨/新竹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jDa3rz
5.備註:
有沒有為了天竺葵跟天竺鼠差別在哪的八卦
作者: MeiLu5566 (咩嚕)   2014-05-31 00:36:00
重判20元
作者: yuneck (0.0)   2014-05-31 00:36:00
直接剪下來插也不會活阿= =
作者: MMMB4219 (魯蛇剋星 3M哥)   2015-05-31 00:37:00
三寶
作者: su4vu6   2015-05-31 00:37:00
偷竊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5-31 00:38:00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5-31 00:38:00
價格比BB霜低 應該是微罪不舉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5-05-31 00:39:00
之前在家門口晾東西 才放好 就有蒙面川寶準備來搬走了
作者: luuva (驢猫)   2015-05-31 00:46:00
好像電視會演的劇情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15-05-31 00:50:00
好像不能算一株10元吧, 都長大了, 就像雞不能算雞蛋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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