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司法首例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267萬

作者: k258610 (k258610)   2015-05-28 13:33:21
※ 引述《ptncku (魯蛇小弟)》之銘言:
: ※ 引述《er230059 (CQH)》之銘言:
: : 轉錄一個之前網路上看到的故事
: :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5-28 13:34:00
開車在路上也很危險,應該把汽車廢一廢
作者: wsdykssj (arj)   2015-05-28 13:37:00
因為沒找過的地方回報有找過,導致其他原本安排要去找的民間搜救隊改搜其他地方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5-05-28 13:38:00
樓上說的是真的嗎?
作者: wsdykssj (arj)   2015-05-28 13:40:00
不就新聞內容,還有判決沒出來前的訪談內容也相符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5-05-28 13:40:00
如果是這樣判賠很合理啊這跟SOP無關,是謊報的問題
作者: williamsc (KBXIX)   2015-05-28 13:43:00
新聞裡有講 發現罹難者的地方是搜救隊標記找過無所獲的地方而且罹難者有存活一段時間某篇自由的報導有提到http://goo.gl/o4O0VQ
作者: wsdykssj (arj)   2015-05-28 13:53:00
定位器就是PLB阿,他父母努力奔走了好幾年了,到現在登錄平台都來沒弄出來,還隔了半年發複製貼上完全沒進度的公文給他父母,他們應該也很無奈吧。 PLB就是衛星定位發報器不過這其實和本文比較無關,文內說的一個是記錄搜救隊找過的位置,正向是匯入電腦一目了然,避免重複搜尋,負向是看你有沒有真的去找啦另一個是找他當時連上哪個基地台
作者: dimensioner (dimensioner)   2015-05-28 14:09:00
人道責任? 政府收老百姓的稅做的事情沒做好 不用賠?救難, 公共建設,這些都是政府收人民的錢委託所辦的事情,今天如果要是有"明顯疏失" 就必須賠償老百姓路沒鋪好 有人騎車摔死 這是國家的錯 不是老百姓沒閃開坑洞 騎車不小心這麼簡單而已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5-28 14:18:00
判決都不看,光看消防員哭哭就能帶風向,現在鄉民真是越來越好操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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