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更新】喊30次不要仍遭迷姦 色老闆性侵

作者: John7864 (天天)   2015-05-23 11:28:36
【更新】喊30次不要仍遭迷姦 色老闆性侵8女重判68年
林男涉嫌迷姦10多名女子,竟連女兒的同學都不放過。資料照片
(更新:判決內容)
北市一間公司的林姓負責人,從2010年開始以洽公為由帶女員工外出,竟在飲料內摻藥迷
姦女員工,還趁酒店女公關喝醉時,帶到旅館性侵,就連女兒同學借宿家中,也遭林男摸
乳猥褻,林男甚至用DV和手機拍下性侵過程欣賞,猶如「李宗瑞翻版」,士林地院認定共
8女遭迷姦、1女遭猥褻,今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重判林男68年2月徒刑,合併執行25年
徒刑。
全案起因於林男公司一名女員工,前年8月間與林男外出,喝了林男提供的巧克力牛奶後
,頭暈昏睡,在汽車旅館慘遭林男性侵得逞,女員工隔天睡醒頭痛欲裂,向男友哭訴疑被
林男帶到旅館性侵,女員工報案後整起迷姦案才曝光。
檢警搜索林男住處,赫見電腦內竟有數十個影片,檔名分別是「下藥插穴」、「西雅圖下
藥」等,內容均是年輕女子意識不清,遭林男擺弄肢體如同「充氣娃娃」慘遭性侵,就連
林男女兒的女同學,也在林家熟睡時也遭摸乳猥褻,。
檢方循線傳喚被害的5名酒店女公關和3名女員工,8人得知自己遭林男性侵偷拍,均難過
痛哭。
全案審理時,林男僅承認用雙機偷錄性交過程,但辯稱與被害女子是兩情相悅,甚至稱「
只有去旅館休息,什麼都沒做」,檢辯雙方因此要求當庭勘驗錄影證據,林男起初不敢看
螢幕,但之後卻鉅細靡遺的指正,還稱被害女子意識清醒的幫自己口交。
但被害女子均否認是自願與林男性交,影片中,有被害女子連喊30多次「不要」仍遭林男
性侵;還有意識不清的被害人被扛坐在八爪椅上性侵。其中一名女員工在遭性侵時,意識
不清仍心繫工作說:「不是還要通知…另一個case」等語,多名被害女子也證稱,與林男
出門後,隔天完全記不起發生何事。
法官審酌,公司女員工遭林男性侵時均無故意識不清、口條紊亂,林男家中也搜出上網買
的藥物,認定被害女子均因酒醉或被下藥後遭林男性侵。
法官據影片認定,林男乘機性侵女公關9次、以藥劑迷姦女員工3次、共偷拍6次,痛批林
男手段卑劣、性觀念極度偏差,即便與其中3女以10萬元和解,仍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
重判林男68年2月徒刑,合併執行25年徒刑,可上訴。(吳珮如/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21/614354/
作者: gamesame7711 (框框愛安安)   2015-05-23 11:29:00
比殺人 毒油 還嚴重
作者: g10 (機會是留給準備好的人)   2015-05-23 11:29:00
爽 關到死
作者: sumarai (Pawn)   2015-05-23 11:30:00
好棒棒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5-05-23 11:30:00
影片啥時出來
作者: web946719 (韋伯就是漏氣依舊)   2015-05-23 11:30:00
噁勳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5-23 11:30:00
合併執行的概念 是因為已經關到上限了??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5-23 11:31:00
喊200次不選市長仍遭當選
作者: KENT5566 (畜生肥宅)   2015-05-23 11:31:00
連酒店女公關都下藥....
作者: now99 (陳在天)   2015-05-23 11:31:00
上限就直接死刑了阿
作者: Comebuy (三分鐘熱度)   2015-05-23 11:33:00
...
作者: anashiti (錫安的戰士們阿)   2015-05-23 11:35:00
爛人真多,不是性侵,就是殺女友殺同學殺小女孩。
作者: kkuso ( B-Cat)   2015-05-23 11:35:00
合併執行是啥?
作者: scenery (shin)   2015-05-23 11:36:00
合併執行的意思就是,我之前說的都不算現在判的才是真的
作者: KIDDLEE (KIDD)   2015-05-23 11:42:00
關公?
作者: q210216 (瑋仔)   2015-05-23 11:47:00
可悲北北基!
作者: moneydream (錢夢)   2015-05-23 11:48:00
厲害.感覺記者就在旁邊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15-05-23 11:51:00
這判決才像樣
作者: ChangetheWay (換條路走,世界更大~)   2015-05-23 11:57:00
這法官有良心
作者: ORK   2015-05-23 11:58:00
以後殺人大概是易科罰金的等級吧(誤)
作者: oopalmoo (PTT壞了500收)   2015-05-23 12:39:00
台灣奇蹟,性犯罪比酒駕殺人刑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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