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鄉民覺得11歲兇嫌女童該判死刑嗎?

作者: klm (唐吉柯德的宿命)   2015-05-22 14:58:57
9-11歲真的很難判死 記得在好像只有殺害直系血親才有機會吧!
就算不管法律,這麼小的孩子基本都會有考量教育的可能!
但我個人看法啦~
先判個20年不得假釋 父母連帶責任 五年到七年 外加賠償
其他成年人~依照涉案程度 終身 或死刑
但是在台灣那堆恐龍法官來說!!
我未判先猜 最後的結果是~成年人:重判三年 或 緩刑 或易科罰金
未成年人:保護管束
幼童 : 回家管教
but.今天故事是受害者反抗結果打死加害者~
那應該是 輕判 五年~不得假釋..
台灣的法官應該真的都把那身虎皮撥下來,去基層社會待上三年吧..
※ 引述《FenixShou (屁豪(我是蘿莉控))》之銘言:
: 近期震驚社會的新竹國中生命案
: 死者遭到極為令人髮指的姦殺 虐殺 死前遭受極大痛苦
: 如此慘無人道的施虐過程
: 參與者裡面居然有11歲與9歲的小孩
: 更誇張的是 整起案件是因為11歲的女童和14歲死者的糾紛而起
: 這個11歲女童就是導致虐殺命案的原兇 事後也四處張揚 並無悔意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521/614756/
: 可是因為她年紀小 不會被判刑 頂多就是感化教育
: 之前好像不知道北歐還美國
: 有小學生帶槍到學校掃射殺人的
: 最後也是因為年紀太小 被判無罪
: 想請問一下鄉民
: 如果這件事情請你當法官
: 而且你可以無視法條 任意審判
: 你會判這名女童死刑嗎?
作者: L0v35 (是零不是歐)   2015-05-22 14:59:00
反正同儕壓力自然會壓死他們兩個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5-22 14:59:00
11歲頂多送感化吧= =
作者: suck9527 (愚民剋星)   2015-05-22 15:00:00
抱歉 最新裁定父母帶回家管教而已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5-05-22 15:00:00
9-11歲明明是殺千萬人都無罪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5-05-22 15:02:00
法官積陰德欸~~~~~~他們希望死後可以上天堂喇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5-22 15:02:00
哪個法官判父母帶回家管教的???
作者: LT26i (圖書館)   2015-05-22 15:03:00
工程師冒名訂台鐵票 重判4.5年 =..=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5-22 15:05:00
之前看過一個漫畫...是在講一個也是11 12歲的少年是邪惡的犯罪
作者: CORSA (重型爬行獸)   2015-05-22 15:05:00
你的預測還真符合廢X團體的廢死刑延伸的廢徒刑的最終理想不過你的預測倒是很有機會成真就是了~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5-22 15:06:00
日本政府已經緊急立法通過他是唯一例外若抓到就求處唯一死刑
作者: HOLLYQOO (水槍鼠)   2015-05-22 15:07:00
唉,我猜這篇最後應該會全中....
作者: izna (進攻北極)   2015-05-22 15:07:00
酒鬼薔薇聖斗那個嗎
作者: ken3616001 (Ken)   2015-05-22 15:07:00
連帶責任罰,等你小孩長大就會反對了…
作者: izna (進攻北極)   2015-05-22 15:09:00
這法該改了 當小孩發揮等同成年人的殺傷力時 應比照成人判刑
作者: nebbiabards (仁子笑瞇瞇♥)   2015-05-22 15:11:00
她 我可以
作者: izna (進攻北極)   2015-05-22 15:11:00
例如小學生偷錢去賄賂同學 指使同學進行霸凌->比照成人判刑
作者: cliffcliff (號:)   2015-05-22 15:12:00
那群垃圾 應該沒有一個會死刑吧 幹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05-22 15:12:00
刑法18條 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罰 嘴巴上說鬼島恐龍法官,PTT也不少法條都不知道鍵盤法官,想嘴法官至少也要有銅牌法律常識好嗎,我der觀察啦
作者: izna (進攻北極)   2015-05-22 15:13:00
其實不要說學生 你把法律改成滿40歲才算成年的話 30幾歲的人
作者: cliffcliff (號:)   2015-05-22 15:13:00
去看看加害者背景 前科累累 法律很包容的 幹
作者: hihi29 (無)   2015-05-22 15:20:00
沒辦法 法律人就是台灣亂源之一
作者: u831208 (Abooh)   2015-05-22 15:42:00
謝啓大,少年事件處理法....
作者: ssjazz2003 (一芥草民)   2015-05-22 16:02:00
我是覺得那兩個女童也不會有什麼好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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