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支付命令」已讀不回 他竟被騙走土雞城

作者: j791126x (.....)   2015-05-14 17:12:50
※ 引述《chen1i6c04 (輕踏水無痕)》之銘言:
: 蘋果日報
: 「支付命令」已讀不回 他竟被騙走土雞城
: http://goo.gl/b1CHzS
: 高雄一間土雞城的朱姓老闆,4年前接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須償還男子吳春宏等2人
30
: 萬元,朱男自認為沒有欠債,以為是詐騙集團的騙局不予理會,沒想到真的是法院核發

: 支付命令,朱男上午現身氣憤說:「法院的人竟然是跟詐騙集團成員一起來查封我的店

: 你叫我怎麼辦?」但這從天而降的債務,又是怎麼來的?
: 原來是詐騙集團利用法院核發支付命令的審查寬鬆的漏洞,先用在3張面額各10萬元的

: 票上,冒簽朱男姓名,再以朱男欠債不還為由,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由於法院審

: 支付命令僅書面審查,審核通過後,雖會以書面通知債務人,而債務人可在收到支付命

: 20天內聲明異議,若有提聲明異議,則原本的支付命令就失效力,但如果未在期限內聲

: 異議,則支付命令就發生確定判決的效力,聲請人就可以拿著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強制

: 行。
: 朱男就是因為在收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後,沒有在期限內聲明異議,才會讓男子吳春

: 拿著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致朱男賴以維生的土雞城被查封法拍,朱男還氣

: 心臟病發作差點喪命。
: 雖然朱男事後控告吳男涉嫌偽造文書、詐欺等罪,經筆跡鑑定,也確認本票上的簽名確

: 朱男所簽,但因也無法確認偽造簽名者就是吳男,因此吳男獲不起訴,朱男原以為可以

: 筆跡鑑定結果要回自己的土雞城,無奈,支付命令須透過再審制度救濟,而法律又規定

: 男必須找出偽簽者才能撤銷原判決。朱男根本無計可施,欲哭無淚,只能眼睜睜看自己

: 心經營的店被法拍。
: 而法院審理支付命令有多寬鬆?律師劉哲宏指出,此案的支付命令聲請人吳春宏在全國

: 地法院聲請超過100件,光高雄地院就佔了80件,核准率約八成。更諷刺的是,朱男的

: 雞城被法院查封當天,吳男還大喇喇的與法院司法事務官、執達員等前往查封。
: 朱男今天上午在民間司改會多位律師陪同下,前往高雄地院陳情,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施

: 宏收下陳情書說,針對類似案例,會建議司法院儘速修改相關法律規定,並要求司法事

: 官加強審核支付命令核發流程。(郭芷余/高雄報導)
: 備註:
: 太扯了吧,都確定沒有欠債了法拍後的錢是要給誰啊
Okay okay
大家快去法院發支付命令給別人當大富翁吧
你以為很好核發喔
去發發看啊
以為很好發就去發發看啊
只會出張嘴
支付命令是非訟事件
法院只形式審查
至於本票簽名是不是偽造的 法院根本完全也無庸
審查
因為這個規定主要是讓當事人不用經過漫長的訴訟程序 可以快速實現債權的方法
等有人欠你錢死不還你就知道這規定的好處啦
快去發發看啊
看法院發不發給你
無聊
作者: fox999 (fox)   2015-05-14 17:14:00
你當酸民可以當債權人發債喔 顆顆
作者: championtsai (公平 正義 救台灣)   2015-05-14 17:14:00
是真的很好發嘛 我發過阿
作者: linzero (【林】)   2015-05-14 17:14:00
此案的支付命令聲請人吳春宏在全國各地法院聲請超過100件光高雄地院就佔了80件,核准率約八成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5-14 17:15:00
去高雄地院發不就好惹 八成核准率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5-05-14 17:15:00
所以事實上就是真的很好發
作者: okgod (!)   2015-05-14 17:16:00
看起來蠻好發的
作者: TllDA (踢打)   2015-05-14 17:16:00
原來很難發阿 詐騙集團也下重本 不知道毛利率多少?
作者: EMIRU720 (自我循環主義)   2015-05-14 17:16:00
整串有夠無聊 就一個鑽了司法漏洞的歹徒罷了
作者: fox999 (fox)   2015-05-14 17:16:00
你發了 被人提異議就是偽造文書 看你肯背幾件囉 拜託快發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5-05-14 17:16:00
實務上就真的很好發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5-05-14 17:16:00
100X500=50000 真有錢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15-05-14 17:16:00
這叫BUG 已經擺明就算知道這位吳春紅就是要來欺騙的
作者: tv5566 (爽)   2015-05-14 17:17:00
他申請了100件 應該真的很好發 重點是案中吳男沒事
作者: EMIRU720 (自我循環主義)   2015-05-14 17:17:00
他弄有八成 不然詐騙集團幹啥吃的
作者: westwet (西溼)   2015-05-14 17:17:00
一堆理性中立,沒看到人家苦主提異議已證明是偽造
作者: ps124125288 (ptt)   2015-05-14 17:17:00
什麼?支付命令核准率有八成?那不就超容易成功的?
作者: a58805082 (5秒中出手)   2015-05-14 17:17:00
沒錯,鄉民的法律常識真的可悲,又很愛在那袋風向@@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15-05-14 17:17:00
可以BUG除了修SERVER 完全沒的解 修的人又擺爛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5-05-14 17:18:00
偽造文書如果易科罰金 我看換吳春宏要被法院強制執行了XD
作者: wsx26997785   2015-05-14 17:18:00
哈哈 新聞都說這條法律太寬鬆了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15-05-14 17:18:00
就是台灣法律現況
作者: fox999 (fox)   2015-05-14 17:18:00
他沒罪是因為搞不好偽造本票不是他簽的 第三人簽的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5-14 17:18:00
訟棍才不怕內 靠這個亂槍打鳥發大財
作者: westwet (西溼)   2015-05-14 17:18:00
法律有bug不修不想弄更完美,整天放大絕是要衝三小
作者: tv5566 (爽)   2015-05-14 17:18:00
就有人以為法律很強啊 都沒bug的 大水庫都出現了還沒bug
作者: westwet (西溼)   2015-05-14 17:19:00
現在就是有人被搞到了,也證明搞人的可以規避掉無罪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15-05-14 17:19:00
本案件就是用來欺負那堆不懂異議的
作者: linzero (【林】)   2015-05-14 17:19:00
會這樣搞得應該都嘛名下無產爛命一條不怕關的吧
作者: wsx26997785   2015-05-14 17:19:00
漏洞法律不用修補話 那要立法院幹嘛 關起來吧~*
作者: kimgordon (我才痛苦啦)   2015-05-14 17:19:00
找黑道砍那人就好了
作者: wotupset (wotupset)   2015-05-14 17:20:00
5萬換一間土雞城
作者: westwet (西溼)   2015-05-14 17:20:00
42689.2理性中立萬能邏輯:你不犯法你乖乖的怎會被搞到
作者: wsx26997785   2015-05-14 17:20:00
認真問 土雞城賣了值多少錢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5-05-14 17:20:00
哪有擺明這種事
作者: westwet (西溼)   2015-05-14 17:21:00
42689.2理性中立萬能邏輯:法律有問題那你沒問題嗎?
作者: jimmy00520   2015-05-14 17:21:00
莫名其妙被搞 白癡法律
作者: mocca000 (優質妹文製造機)   2015-05-14 17:22:00
庭長都說了建議立法院修改 你不需跳出來為立法的BUG護航
作者: gn00157431 (qq88qq)   2015-05-14 17:24:00
本來有漏洞的法就該修而不是放著爛
作者: creepy (左招財 右納福)   2015-05-14 17:25:00
法官才奇怪 要你心證時就不心證 要你依法就亂心證甚麼大水庫 實質影響力都出得來 該心證的時候又叫人修法
作者: assassinzero (刺客教條 我的最愛)   2015-05-14 17:26:00
???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5-05-14 17:32:00
偽簽名就能生出債權憑證啦你新聞內文是沒有看嗎內文就是偽簽出一張欠款借據,再拿它去申請支付命令,然後因為審查寬鬆才讓壞人得逞
作者: answer1115   2015-05-14 17:41:00
蛆蛆最愛惡法亦法 啾咪
作者: air1208 (缺氧)   2015-05-14 19:10:00
那請提供你的資料,我弄幾張寄去你家....你就會知道好不好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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