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認道歉 法輪功律師團斥周慶峻藐視司法

作者: sunbysea (忠言逆耳良藥苦口)   2015-04-27 21:49:39
影片新聞
http://ap.ntdtv.com/b5/20150427/video/147511.html
不認道歉 法輪功律師團斥周慶峻藐視司法
更新時間:2015-04-27 21:24:50
【新唐人亞太台 2015 年 04 月 27 日訊】4月25日,法輪功4.25和平上訪的16
周年,在台灣媒體《中國時報》及《聯合報》的四分之一版面上,出現了愛國同
心會會長周慶峻對法輪功團體及前會長張清溪的道歉啟事。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
團今天說明,原告是根據北院執行處的函令代被告履行最高法院確定的道歉啟事
內容,完全合乎法律程序,不過,周慶峻不但不認帳,卻在媒體上誣指法輪功誹
謗罪及偽造文書罪名。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今天代表原告律師發表嚴正聲明駁斥
被告周慶峻荒謬行徑。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 朱婉琪:「這整個道歉啟事刊登的行為,是完全
於法有據的,但前科累累被告周慶峻,竟然藐視司法判決,混淆視聽,誤導公眾
,因此的話,這典型的海外中共打手的行為,令人不齒。」
拿出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的強制執行函,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
斥愛國同心會會長周慶峻,藐視司法,歪曲事實。翻開4月25日報紙,顯眼的黃
色道歉啟事,這是原告依法墊付刊登費用,愛國同心會長周慶峻必須向法輪功團
體道歉的首例。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 朱婉琪:「原告是根據最高法院確定高等法院判
決當中的,道歉啟事的內容,申請強制執行,在接獲了台北地方法院執行處的命
令之後,代債務人,也就是被告周慶峻,墊付費用,然後刊登道歉啟事。」
中研院研究員 黃國昌:「這個是在執行法上面一個非常,常見的所謂代替執行
的制度。//愛國同心會否認說是他們刊的,都是在混淆視聽,就是說實際上面是
不是他們自己刊的並不重要,重點是在法律上面,他們有義務,要刊登這樣的道
歉啟事,要做出這樣一個正式的聲明。」
重點是向社會大眾坦承過去辱罵文字的傷害,以回復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和張清溪
名譽,朱婉琪強調,登報內容完全依據法院判決,一字不差。但愛國同心會會長
周慶峻沒履行在先,道歉啟事見報後反在鏡頭前秀出錯誤文件,誤導公眾。朱婉
琪對部分媒體未盡查證責任,混淆視聽感到遺憾。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 朱婉琪:「這種行為是沒有盡到媒體查證之責,
並且涉及損害原告名譽,因此,法輪大法學會將在今天下午,跟相關媒體投訴。

除了民事賠償道歉,周慶峻等愛國同心會五名被告,也遭台北地檢署以「加重誹
謗罪」,及「公然侮辱罪」起訴,案子將在5月8日宣判。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 朱婉琪:「那我們希望到時候,不管是電視,還
是網路的媒體,都能夠公正報導,不要顛倒是非,黑白不分,如果有任何團體、
媒體、或個人,故意扭曲司法判決,歪曲事實,律師團將會協助原告,究責到底
。」
三年訴訟,才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金錢賠償20萬元」、「登報道歉」、「移
除網頁的誹謗文字」,對法輪功來說,是循法律途徑捍衛名譽的遲來正義。相較
於刑事誹謗開庭審理當天,周慶峻等人還在法院門口,大剌剌叫囂、謾罵。法輪
功律師團希望媒體公正報導,不要助長歪風。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輝模 張芝瑄 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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