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what (La Mer)》之銘言:
: 目前很多人好像都把重點放在"網路霸凌"
: 但是,PTT上的言論其實是要負責的,因為警察可以靠ID註冊資料跟IP找出本人
: FB的帳號留言,也一樣找的到本人
: 媒體或政論節目、政客如果無的放矢,也是會被告的
: 因為可以被找出本人而被告,所以其實這些平台的人都需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 但FB的"靠北XX"粉絲團,是利用google docs讓人上去留言,再由管理者貼上粉絲團
: 這是真正的匿名
: 因為找不到人就告不了,所以不需負責
錯了 當完全匿名找不到人的時候 就是貼文的人負責
在這事件裡 也就是管理者要負責
又不是代po就不要負法律責任的
就和幫人家代po八卦板 如果違反板規 會被被水桶的是代po文的人 還是寫的人
: 這件事是否才是關鍵呢?
: 媒體、勝文、警大葉姓人士,都說是反網路霸凌
: 靠北粉絲團卻應該是"匿名霸凌"
: 到底現在要檢討的是"網路不能夠跟媒體、政論節目、政客一樣亂講話"
媒體政客亂造謠又不是沒被告過
: 還是"每個人都應該要為他的言論負責"呢
是的 要為言論負責
而且 代po也算是你的言論之一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