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嚴重偏離重點,
原文問的是如何才算是個人, 不是比耐力比速度,
要被對方口中聽到「我把你當人看」, 不能只靠耐力,
想像一下
在十公里的路程中,
花三分鐘快速跑完四百公尺, 擦擦額角的汗水,
用濕紙巾清潔 Adidas AdiZero Adios 跑鞋上的髒污,
然後用 iPhone 6s 打卡
「流汗的感覺真好 :) 覺得清爽;在 大安森林公園」
走回停車位,開著 Porsche 911 買份消夜,
愜意地開到十公里外的預訂終點,
然後用 iPhone 6s 打卡
「今天月全食真漂亮, 好像一枚又大又圓的銀幣 :) 覺得不凡;在 城市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