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10km跑多久以內,才算是個人?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廢文自己發)   2015-04-06 03:53:54
討論串嚴重偏離重點,
原文問的是如何才算是個人, 不是比耐力比速度,
要被對方口中聽到「我把你當人看」, 不能只靠耐力,
想像一下
在十公里的路程中,
花三分鐘快速跑完四百公尺, 擦擦額角的汗水,
用濕紙巾清潔 Adidas AdiZero Adios 跑鞋上的髒污,
然後用 iPhone 6s 打卡
「流汗的感覺真好 :) 覺得清爽;在 大安森林公園」
走回停車位,開著 Porsche 911 買份消夜,
愜意地開到十公里外的預訂終點,
然後用 iPhone 6s 打卡
「今天月全食真漂亮, 好像一枚又大又圓的銀幣 :) 覺得不凡;在 城市之美」
作者: Nm025 (我也放妳一個人生活)   2015-04-06 03:55:00
上流社會
作者: homerunball   2015-04-06 03:58:00
濕紙巾是豆干厝在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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