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家】無醫師背書 高雄氣爆重傷患者代

作者: RADIUM (跳跳暴龍)   2015-04-04 00:11:50
我就知道八卦版會po這篇
上來說明一下事情的前因後果
1.為什麼代位求償要這麼久?跟市政府一開始說的都不一樣
說實話,這個代位求償高雄市政府可能是台灣第一個大規模做這件事的
(據說台中市政府有做過小規模的,只是不是用代位求償的名義)
也因此,一開始想的都太簡單了,覺得就是案件審一審核一核而已用不了那麼久
但事實上,代位求償委員會實際在審時,卻發現問題很大
A:數量問題
一共有三千多件案件,所有案件都要以法律原則來審視後,經委員會成員看過案件
後再算審核通過。委員會成員包含律師法官會計師建築師以及兩位自救會長 (也是
氣爆區所有自救會唯二還在運作的)。委員會一周開一次會,一次開會大概就從下午
兩點一直開到晚上八點多。現在熟練點有規則了,可以一次開會審個兩百多件,一
開始幾個禮拜審個30-40件我就覺得快腦死了...
PS:三千多件申請,但可能每個人會申請兩到三種,如車損+輕傷 或 車損+輕傷+
財物損失。所以表面上三千多件;實際上委員會的工作量可能是七八千個案件
B:規則問題
一開始規則是一片空白,是委員會和法制局一起討論擬定出賠償的規則。這中間還
要找各個案例來試算,看出來的結果差距會不會太大。舉例來說:車子全損的賠償
,一開始是找一個公會做鑑定。後來發現金額都偏低。後來查網拍詢價,結果金額
又太高;所以最後是去跟公會溝通請他們鑑定金額不要偏離現實太多,同時與網拍
金額八成比較後,取較高價者;而這個原則確定,印象中已經是五周以後的事了。
車子損傷要維修的呢?一開始按年份直接折舊,結果出來金額低的太誇張。折舊公
式還有分喔!平均法還是XX法之類的,這些全部都是按照判例做出來的規則。後來
委員會跟法制局討論,好吧!那我們來自創一個工料分離,工錢不折舊,材料折舊
,所以又要把所有的金額重新算過....
房屋損傷:花了大半時間在等鑑定報告,不過其實就算鑑定報告很早就出來,委員
會也審來不及...折舊的公式也花了許多時間討論。一開始的公式是依建築樣式的
不同去折舊,折到超過使用年限後殘值為0。也就是說,如果你是加強磚造的房子,
超過四十年;依法律上的見解其實是沒得賠的。因為房子本身價值根本就是零。後
來是委員去翻到高雄市房屋的XX手冊,裡面的折舊規定是相對較寬鬆的,就照這個
方式去賠。而這又花了三四周的時間。
營業損失:超級麻煩!有開發票的相對好算,但毛利淨利怎麼算怎麼給又花了三四
次會議的時間。那沒開發票的咧? 沒開發票又宣稱自己賺很多的咧? 有開發票但
宣稱自己實際上賺更多的咧?
C:舉証問題
上過法庭的人可能不多,但如果有法律相關學系的也許就了解這個對委員會有多大
挑戰了。許多人丟代位求償証據不清不楚,檢視証據就變委員會工作了。如丟汽車
維修,照片不清不楚也沒標明部位,所有委員就對著電腦上一張一張照片看他的傷
痕然後詢問現場狀況/受損地點去猜測是否真的是被氣爆炸傷的。也有氣爆前就有
傷口長期看診的,就附上氣爆後就醫收據診斷証明試圖裝做是氣爆後才有傷口的。
還有塗改偽造診斷書的....這些都要在委員會上一個一個問清楚狀況,真的不清楚
的還要退件回去補証;有的還補三四次;最後雙手一攤說拿不出証據....
三千多件案件中,有大概五分之一到七分之一是沒有証據的,這些沒有証據的案件
卻往往花了委員會最多時間,可能還會重複審兩三次,因為不停要求補件,結果補
的都是一些阿哩不達的東西。最後還是否決。
相對之下,也還是有輕鬆的案件啦:[因氣爆導致精神受極大驚嚇,求償精神慰撫金
100萬]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04-04 00:13:00
當初不要用代位求償會比較好嗎
作者: rabbit83035 (遠野妖怪前綫)   2015-04-04 00:13:00
這篇專業 可是9.2看不下去 只會說花媽還在睡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5-04-04 00:14:00
不要用代位求償會變成 災民直接像李長榮個別求償 其實時間會拖更久 外加官司要跑很長一段時間
作者: supersupport   2015-04-04 00:15:00
不用代位大概有生之年會等不到...
作者: gca00631 (囧)   2015-04-04 00:15:00
一些重傷者的失能狀態鑑定需要長時間,所以一些還沒弄好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5-04-04 00:15:00
你把它想成 政府先給你一筆賠償金 由市府先墊 再由市府
作者: neilisme (亞雷斯)   2015-04-04 00:16:00
之前關廠工人代位求償的爭議也是肥菊搞出來的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5-04-04 00:16:00
去跟事主打官司 這樣算是三贏的局面 但真的就是時間
作者: rabbit83035 (遠野妖怪前綫)   2015-04-04 00:16:00
馬英九當市長還反過來告市民 你看這個市長爽不爽
作者: gca00631 (囧)   2015-04-04 00:19:00
#1L7h1Dmt這篇推文稍微提到勞動力減損鑑定是需要時間的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5-04-04 00:20:00
如果把它用職災的角度來看 這種鑑定真的會很難搞...如果用意外險的角度來看 就簡單多了受什麼傷賠多少錢寫的清清楚楚 但是扯上勞動力這種需要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5-04-04 00:21:00
反正不然就自己去告李長榮 或者去告市政府要國賠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5-04-04 00:22:00
去算勞動薪資比例 好比說 你因為受傷不能工作半年 這半年的勞動薪資要怎麼算 這個比例不是一句說給全薪就ok的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5-04-04 00:23:00
對災民來講 讓市政府代位求償真的相對比較好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4-04 00:23:00
我幫我媽打簡單的勞資退休金官司 簡易庭 1審花了剛好一年
作者: deepinsoul (Joker)   2015-04-04 00:24:00
真專業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4-04 00:24:00
對方上訴之後第2審比較短一點約3個月就知道民事官司真的很麻煩
作者: wedjkl789 (cc)   2015-04-04 00:26:00
push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5-04-04 00:34:00
還是讓專業的來講好了 上法院有夠麻煩了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04-04 00:34:00
恩恩 求償方面的舉證真的很不簡單阿
作者: isacjvdov (感覺不會騙人)   2015-04-04 00:38:00
廢話連篇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04-04 00:41:00
作者: tonyscat (Wall瑪律呀)   2015-04-04 0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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