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社運團體鬧過頭了,學生也是,
比起上次的服貿議題,我覺得這次是不該同情,也沒必要聲援的。
為什麼服貿需要反?
第一個,服貿是一個議約過程,
所有裡面的條約都跟國內所有事情息息相關,
如果不謹審評估,會有國安危機。
整二個,服貿的審議程序,
一經議定,基本上不容變更。一旦變更,就有失國際信用的風險。
第三個,服貿的程序違法。
未經立院評定的約,由主席片面宣佈通過,完全的違法。
綜合以上三點,服貿的確該反,也有必要聲援反抗的群眾。
但,加入亞投行的事情呢?
首先,這不是個議約過程,這是交意向書的過程。
交意向書是啥? 就是跟人說我想參加,我這邊繳交報名表,
如果主辦單位接受了,後面的細節再來談。
這能不能反悔或是放棄資格? 可以,而且沒有失去國際信用的問題。
這次了不起說馬政府行政草率,但不能說馬政府這次交意向書的行為是錯的。
然後有人砲,我們只能透過國台辦繳交意向書,這是一個矮化國格的恥辱,
講難聽點,幹你媽的我們就是個殘障考生,你硬要走一個正常考生的申請管道,
有人會理你??
你要走正常考生的管道,就拿到聯合國的承認啦。
如果我們非得用台灣名義進AIIB,跟蔣光頭的行為哪有什麼不一樣??
一定要國際社會承認台灣是個國家,或是一定要國際社會承認我們才是中國,
結果因為這個因素我們全部的國際活動都不參加了,
台灣是還要倒退多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