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lly1103 (中山優文大大)》之銘言:
: 剛聽到政府考慮修法強迫企業
: 分享一定比例的盈餘
: 超傻眼 哪有資本市場這樣玩的
: 難道這樣沒有違憲之虞嗎
: 為啥麼企業依法行政要被罵?
: 有無法律強者幫解答
您放心
現在的公司為了節稅或作帳方便
都會投資子公司
假設母公司叫PTT
子公司叫TTP
母公司員工找外面的新鮮肝
子公司員工只有老闆或老闆的爹娘兄弟姐妹兒子女兒
只要把大部份營餘靠作帳方式放在子公司
員工照樣分不到啦!
實務上這ㄧ點都不難啊
我現在老闆名下5間公司
員工加老闆老闆娘不過6人
老闆老闆娘身家好幾億
員工年新......有50萬就偷笑了啊
最後補個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