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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15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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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小姐在彩券行撿到中獎彩券竟拿去兌換,遭店員扣留彩券。陳韋劭攝
【陳韋劭、黃靖文╱新北報導】新北市女子上周到彩券行買刮刮樂,意外發現桌上遭人丟
棄的刮刮樂中獎五千元,她拿著撿來的彩券要兌獎,但店員得知彩券非她購買便扣留彩券
,女子氣得直呼:「太離譜!」彩券行昨晚將中獎刮刮樂送交警方處理。台彩表示,兌換
彩券認券不認人;但律師提醒,撿到彩券應交給警方,否則恐觸犯侵占遺失物罪。
應交給警方保管
上周一洪小姐(二十三歲)與朋友到三峽「逸豪」彩券行,在廢棄刮刮樂中,發現其中一
張竟中獎五千元,她拿著撿來的獎券要兌獎,店員以非購買人為由沒收彩券,她隔天在警
方陪同下上門理論,但彩券行堅持代管彩券,令她大呼離譜向《蘋果》投訴。
逸豪彩券行顏姓店長昨向記者說,因曾有客人忘了帶走彩券回來追討,所以發現遺失物都
會代管,當時得知洪女非購買人,確實扣下彩券,但未侵吞獎金,遇到失主會主動歸還。
店家昨晚將中獎刮刮樂送到派出所,拾得人登記為洪小姐,並提供店內監視器畫面讓警方
追查失主。
律師廖芳萱說,洪小姐兌換撿到的彩券、店家擅自扣留彩券,恐都觸犯侵占遺失物罪,民
眾遇類似情形應報案交給警方保管,若怕彩券被領回時超過兌獎期限,可建議警方先向店
家兌獎,保存彩券價值,若六個月後無人領回,獎金就歸洪小姐所有。
台灣彩券總經理黃志宜表示,兌換獎券是「認券不認人」,民眾若遇彩券遭扣,應先蒐證
後再向台灣彩券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