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交往當天學妹嗲「室友不在」

作者: liuchenchy   2015-03-01 21:38:31
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完整新聞標題:
交往當天學妹嗲「室友不在」 男潛入女宿嘿咻挨告性侵
3.完整新聞內文:
樂極小心生悲!去年底,北部某大學一名體育系男學生向同系學妹告白成功,兩人當晚就
發生了關係。想不到一個月後,男大生突然傳訊向女方提出分手,女方母親得知此事,便
陪同女兒到警局怒告「性侵」,搞得男大生拼命喊冤:我們當時真的是男女朋友啦!
《蘋果日報》報導,根據警方調查,這名男大生現年20歲,去年他向19歲的學妹告白成功
,當晚學妹便大膽透露「室友不在」,兩人便返回宿舍發生了關係;之後的一個月,男大
生更多次潛入女宿,和女方共度春宵。
可惜的是,兩人才戀愛一個月,男方就用LINE提出分手要求,學妹雖回說「不要」,但男
方十分堅持,學妹只好回了一個「嗯」並結束談判。事後,男大生以為學妹同意分手,雙
方再也沒有連絡。
豈料,3天後男大生看到學妹和她的媽媽出現在校園,他上前問候,女方的母親卻告訴他
:你性侵我的女兒,請你父親出面否則提告。上個月22日,男大生果然接到警方來電,警
方表示學妹告他性侵、還指稱他潛入女生宿舍,將其壓住並脅迫性侵得逞。
眼看情況不妙,男生到案時連忙喊冤,他聲稱雙方確實是男女朋友,還說宿舍有其他女生
,若真的性侵「她可以大叫」。不過,警方做完筆錄仍將他函送法辦。
5.備註:
靠 ...真的潮爽的 隨便告都能告免錢的 要反告誣告都沒辦法成立..
作者: pessimist (西門町丁 ~_~)   2015-03-01 21:39:00
台灣特產 賤鮑魚
作者: Homer (我是荷馬)   2015-03-01 21:39:00
羨慕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5-03-01 21:40:00
可以告誣告啊
作者: chej   2015-03-01 21:40:00
呵呵呵呵 好衰喔
作者: pathfinder (just enjoy the show)   2015-03-01 21:40:00
滑進去有賺有賠 提槍前請詳閱公開說明書
作者: leo850829 (安安)   2015-03-01 21:40:00
可以把賴紀錄拿出來 告誣告
作者: ce889 (多C多健康)   2015-03-01 21:41:00
教育有問題..
作者: stevenyenyen (steven)   2015-03-01 21:42:00
男賤女蠢 結案
作者: jojoberry (jojoyarou)   2015-03-01 21:42:00
有病的一家人
作者: taiwan81903 (小馬)   2015-03-01 21:42:00
隨便亂告就爽阿 幹 現在這是什麼年代了 幹
作者: yuyun0724 (=.=)   2015-03-01 21:44:00
隨便幹 隨便射 隨便告 反正男女皆犯賤
作者: doofus531 (doofus)   2015-03-01 21:44:00
會有刑事紀錄
作者: fjayu (dream)   2015-03-01 21:47:00
如果沒扭曲事實虛構情節,只是誤認法律而已,不會構成誣告
作者: Chieen (Chieen)   2015-03-01 21:51:00
反了吧,是男蠢女賤
作者: stevenyenyen (steven)   2015-03-01 21:58:00
男的這種大概就是原本就是打算吃完走人 不然怎可能當天上床1個月後喊分手這怎會蠢 純粹就是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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